南京刑事诉讼代表人具备的条件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刑事诉讼代表人具备的条件
您的位置:首页  »  
 

刑事诉讼代表人具备的条件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由于诉讼代表人是代表单位犯罪案件中的单位被告人参加诉讼活动,依法行使单 位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履行单位被告人的相关诉讼义务(接受刑罚的义务除外)。因此,并非什么人都可以作为刑事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的,只有具备一定的必备条 件的人,才能成为诉讼代表人代表单位被告人参加诉讼。我们认为,刑事诉讼代表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未曾参与单位犯罪活动。如果参与了单位犯罪活动就具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性,也可能被采取强制措施,无法充分有效地代表被告单位行使诉讼权利。而且,如 果单位诉讼代表人参与了单位犯罪,则其个人利益与单位整体利益之间就存在着冲突,此时诉讼代表人有可能为了个人利益而牺牲单位整体利益,不利于对单位利益 的维护。因此,单位犯罪中刑事诉讼代表人必须没有参与单位犯罪活动。

  

  (2)熟悉单位的经营管理活动和基本情况。单位犯罪中刑事诉讼代表人必须是单位内部的高级职员,具有较高的职务和身份,熟悉单位的经营管理活动。惟有如此,才能保证诉讼代表人全面了解单位内部情况和案件事实,有利于诉讼过程的顺利进行和更好地维护本单位利益。

  

  (3)对单位犯罪案件的犯罪事实有一定的了解。由于单位诉讼代表人需代表单位参与刑事诉讼活动,必然要求其对犯罪事实有一定的了解,这种了解将使诉讼代表人在刑事诉讼中能充分利用自己的知识水平,结合犯罪事实,充分阐述单位的申辩理由和意见,更好地维护被告单位的合法权益。

·买房子贷款批不下来算违约吗?
    买房子贷款批不下来算违约吗一般来说,购房者申请贷款,是以已签订购房合同作为前提。而在合同中,购房款的支付方式是必要要明确的,也就是说购房者在申请贷款前,在签订购房合同时约定了需由购房合同外第三方———银行或住房资金管理批准的贷款付款方式。如果贷款申请获得批准,购房者可用贷款支付剩...

·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定义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按照建设部的有关规定,要取得工程建设的承包资格,除必须达到一定的资质条件外,还必须依法进行投标。因此,建设工程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一、主体只能是法人;
...

·劳动局工伤鉴定资料都包括哪些
    员工在用人单位遇到工伤的情况之下,不管用人单位是否配合,自己首先要学会合理依法的维护自己的权益。因为我国制定的关于工伤的诉讼时效是一年,所以这其中一系列的流程,不管是工伤认定,或者是工伤鉴定,员工个人都要抓紧时间进行,前期的材料最好是要一次性准备齐全。比如说在进行工伤鉴定的时候,...

·公有住房拆迁如何补偿?
    公有居住房屋按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出租,在拆迁补偿安置时,被拆迁人(房屋所有人)可以选择房屋调换或货币补偿:
一﹑被拆迁人选择房屋调换的,由被拆迁人安置房屋承租人,原租赁关系继续保持。其货币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单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房屋出租前就已经设立抵押权,是否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
    房屋出租前就已经设立抵押权,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但是,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出租人与抵押权人协议折价、变卖租赁房屋偿还债务,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请求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

·交通事故判决书收到多久拿钱
    随着经济的提升,大街上的交通工具越来越多,于此同时相衍生出来的交通事故也逐年增长。交通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所以充分了解交通知识很有必要。那么交通事故判决书收到多久拿钱呢?特意为您整理了如下资料。一、交通事故判决书收到多久拿钱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队通常情况下会在十日内出具事...

·一、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一、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条件是什么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也应当符合合同法对合同解除的以上规定。具体而言,当事人可依法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事由包括: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2、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3...

·离婚协议可以让对方10年不结婚么,办理离婚流程是怎样的
    签订离婚协议可以让对方10年不结婚么?如果是在没领结婚证的情况下还需要写离婚协议书吗?如果结婚证弄丢了该如何办理离婚手续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一一解答。 一、签订离婚协议不可以让对方10年不结婚 婚姻法规定,结婚自由,婚姻自由是人身权利,当事人以契约方式限制人身权利的,协议无效。离...

·离婚后多长时间可以申请赔偿
    离婚后多长时间可以申请赔偿应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内提出。《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

·职务侵占罪如何认定 哪些行为会构成职务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如何认定 哪些行为会构成职务侵占罪中国人有走后门的习惯,中国人也有利用职务便利的习惯,利用职务便利的常常会构成职务侵占罪,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只能由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才能构成职务侵占罪,而在定罪的时候还是需要作出认定的,那职务侵占罪如何认定?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