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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精神病离婚只能到法院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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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精神病离婚只能到法院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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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方精神病离婚只能到法院起诉吗?男方患有精神疾病离婚只能到法院起诉,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2条第2项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因此,精神病人本人或者配偶要求离婚的,只能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离婚。在离婚诉讼中,法院分割离婚财产时,应适当给精神病人多分,并判定另一方离婚后给予某些护理和照顾。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双方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对精神病人未尽扶养义务的,以及精神病人因治疗所支出的医疗费,以及必要的、合理的生活费,精神病人及其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法院行使给付请求权,要求对方及时支付。总之,目的是为了切实保护离婚诉讼中精神病人一方的各项合法权益。二、起诉离婚的流程是什么?(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 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 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六)提交纠纷提起的诉讼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如果丈夫在结婚之前就有精神疾病,是男方家庭隐瞒了这种状况,本质上双方的婚姻就是无效的,或者说男方的精神疾病特别的严重,一般情况下也无法办理到结婚证的,假如是婚后因为受到刺激才换上了精神病,跟精神病人无法协议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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