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青岛老宿舍自建房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有哪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青岛老宿舍自建房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您的位置:首页  »  
 

青岛老宿舍自建房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青岛老宿舍自建房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 编号: )
  
  甲方:拆迁人
  
  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受委托拆迁单位:
  
  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乙方:被拆迁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为加快城市旧区改造和生态环境改善,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城市建设,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拆迁房屋依据
  
  甲方因 项目建设需要,根据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等,经
  
  审查批准,领取了 拆许字 第 号《房屋拆迁许可证》,实施房屋拆迁。乙方所有的房屋属于该拆迁许可证核准的拆迁范围内。
  
  第二条乙方房屋的基本情况及补偿金额
  
  乙方服从城市建设需要,同意将座落 房屋,证件名称: ,证件: 号,地籍: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交给甲方拆除。
  
  甲方补偿乙方各项费用和金额如下:
  
  1、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          (详见附件一评估报告)
  
  2、附属物补偿金额:
  
  3、未到期限的临时建筑补偿金额:
  
  4、住宅搬迁补助费:
  
  5、乙方依法占有的土地,土地使用证号:   ,用途     ,扣除按规定方法计算的土地面积后应单独补偿的土地面积      平方米,补偿金额
  
  6、总计补偿金额(大写):
  
  第三条房屋搬迁
  
  乙方保证在   年    月    日前搬迁腾空房屋,经甲方确认,旧房由甲方拆除,乙方不得拆除、损坏房屋,违者照价在补偿金额中扣赔。
  
  第四条补偿金额支付时间及方式
  
  乙方已搬迁腾空房屋的,甲方在   年    月    日前将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补偿总额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甲方未在第四条所约定的时间内支付货币补偿款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付金额的万分之    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乙方未在第三条所约定的时间内搬迁腾空房屋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付金额的万分之    计算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 在本协议签字时,乙方应向甲方移交有关房屋、土地证件,由甲方统一向房管、土地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第七条协议的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立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二)。
  
  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协议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本协议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由甲方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拆迁单位: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拆迁老宿舍的话这也是青岛当地政府部门批准的,而且在拆迁补偿协议的这个问题上,可以说当事人自己没有什么商量选择的余地,只要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跟实际情况都不存在差异的话,被拆迁人只能在协议书上签字,如果是宿舍,产权应该不是归个人所有的。
  
  

·医疗过错鉴定举证期限是多久
    医疗过错鉴定举证期限是多久 一、医疗过错鉴定举证期限 举证期限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履行提供证据责任的期间,在举证期限内,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

·房屋买卖包括了买和卖的双重过程。而对于购房者来说,在买房时就
    房屋买卖包括了买和卖的双重过程。而对于购房者来说,在买房时就要时刻保持谨慎,因房屋不同于一般的商品,一旦发生争议,将会给购房者带来不少的麻烦。具体来说,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应该要注意些什么呢?有买卖就会有风险,而在房屋买卖中,购房者怎样化解购房风险呢?对此,本文将一一为您介绍。 一...

·过失犯罪有结果加重犯吗?
    过失犯罪有结果加重犯吗过时犯罪存在结果加重犯,常见的过失犯罪的结果加重犯 :1. 危险物品肇事后果特别严重的;2.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后果特别严重的;3. 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过失犯罪的行为人对加重结果一般是过失的,但是个别也有故意的,如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从表面...

·我国法律保护的利息是多少
    我国法律保护的利息是多少民间借贷分为有偿和无偿的,其中有偿也就意味着当事人需要具体约定借款的利息才行。而此时有的认为了追求高利息,往往会与借款人约定较高的借款利率,此时就有可能构成高利贷。而我国是不保护高利贷的,那通常我国法律保护的利息是多少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我国...

·劳动关系什么意思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什么意思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从广义上讲,生活在城市和农村的任何劳动者与任何性质的用人单位之间因从事劳动而结成的社会关系都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从狭义上讲,现实经济生活中的劳动关系是指依照国家...

·交强险浮动是怎样的?
    交强险浮动是怎样的? 一、交强险浮动是怎样的 交强险的浮动机制主要是根据车主一年来的驾车规范纪录有很大的关系,如一年内车主未有违规行为纪录,则会下浮百分之十;两年优良驾驶纪录则会下浮百分之二十;以此类推。反之在加强险投保第一年发生一次违规记录单不涉及死亡的交通事故,其浮动比率...

·逃税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逃税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一、逃税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一)逃税罪的主体要件 逃税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依法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和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包括单位和个人。 (二)逃税罪的主观要件 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即明知应当缴纳税款而故意...

·如果要签订工程承包内容怎么写?
    如果要签订工程承包内容怎么写? 建筑,是构成城市必不可少的基石,我们常说钢筋水泥森林,就是隐含建筑对城市发展和建设的重要性。而建筑工程,自己不能完成的时候,可以考虑承包给可信任的建筑队由其来建造。这就涉及到工程承包合同。那么,如果要签订工程承包内容怎么写? 甲方: 乙方: ...

·辞职没解除劳动合同会有什么后果
    辞职没解除劳动合同会有什么后果 若你进了下一份工作,你的社保需要由下一个单位负责; 未解除劳动合同,下一个单位可能不会和你签署新的劳动合同,对未来事业有影响。 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

·随着交通事故的日益增多,因交通事故而引起的纠纷也更加复杂。为
    随着交通事故的日益增多,因交通事故而引起的纠纷也更加复杂。为此,福建省制定了相应的法规即福建省道路交通事故确定规则。熟悉和理解这些法律法规对我们的日常生活也有着重要的作用。以下为福建省道路交通事故确定规则的详细规定。 福建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规则(暂行) 第一条 为规范道...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