Ͼ我国规定的法院强制执行措施都有哪些ʦ绰13951899110
我国规定的法院强制执行措施都有哪些
λãҳ  »  
 

我国规定的法院强制执行措施都有哪些

www.nj48.com Ͼͬʦ

    我国规定的法院强制执行措施都有哪些
  
  对于法院生效的判决,如果对方当事人不按照其中的内容来实际履行自己的义务,那么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此时就会涉及到强制执行措施的问题,那我国规定的法院强制执行措施都有哪些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本站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共有以下九种。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财物;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支付迟延履行金;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附:《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二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但查询、冻结、划拨存款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冻结、划拨存款,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二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二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第二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
  
  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执行员必须造具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交被执行人一份。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属一份。
  
  第二百二十五条 被查封的财产,执行员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因被执行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第二百二十六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规定交有关单位拍卖或者变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采取前款措施,由院长签发搜查令。
  
  第二百二十八条 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由执行员传唤双方当事人当面交付,或者由执行员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
  
  有关单位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应当根据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
  
  有关公民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人民法院通知其交出。拒不交出的,强制执行。
  
  第二百二十九条 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执行员应当将强制执行情况记入笔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
  
  强制迁出房屋被搬出的财物,由人民法院派人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因拒绝接收而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第二百三十条 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三十一条 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第二百三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第二百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二百二十二条、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其中比较常见的强制执行措施就包括了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财物;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等等九种,更多这方面的知识,你可以上本站网站进行了解。
  
  

离婚房产名字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生活中,能够引发夫妻双方离婚产生纠纷的一个关键所在,无非就是对房产的争夺。关于这一点,其实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在我国购买一套房子对普通老百姓来说是非常不容易的。尽管如此,离婚以后法院也会对房子的产权进行判决,那么离婚房产名字变更流程是怎样的呢? 一、离婚房产名字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在公司法人变更后银行如何变更手续?
    在公司法人变更后银行如何变更手续? 现今社会中,经济活动频繁,公司法人变更是十分重要的,往往在公司法人变更之后需要到银行进行一系列的法人变更手续,而公司法人变更后银行如何变更手续呢?我们给您整理了以下一些相关的资料,供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在公司法人变更后银行如何变...

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怎么做?
    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怎么做?根据《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有关规定,股东会的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

果园经营管理承包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__县__乡__村__组,以下简称甲方;
  __县__乡__村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水果生产,增强农民经营果园的责任心,满足城乡人民生活和对外出口的需要,增加集体和个人的经济收入,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

合同一定要以书面形式签订吗
    合同一定要以书面形式签订吗 一、合同一定要以书面形式签订吗 合同的形式即合同的表达方式,作为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的载体,对合同的效力产生一定的影响。合同的形式可以分为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

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出让和转让有哪些区别?
    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出让和转让有哪些区别? 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出让和转让有哪些区别?可能很多人光看标题就觉得让人疑惑,不知道这两者有什么区别。但是,在法律上,两者确是有很大的区别。这里,我们整理的一些相关知识,能够很好的解释这两者的一些区别,供您参考。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定义: ...

我国刑罚种类主要有哪些?
    为了减少犯罪行为的发生,我国立法机关制定了刑法等处罚性的法律规范,自刑法实施以来,减少了不杀犯罪行为的发生。由于在很多人的一生之中,都不会应用到刑事法律规范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但是,对于各位司法工作者来说,只有充分了解我国刑罚种类主要有哪些,才能保证社会的安定。 一、我国的刑罚种...

公司融资法律风险有哪些
    公司融资法律风险有哪些?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少不了对外融资,尤其是中小公司,对资金的需求更加急迫。公司在融资过程中会面临多种风险,包括政策风险、利率风险、市场风险和法律风险等。其中法律风险对公司的影响最大。那么公司融资法律风险有哪些?下面我们就给您做个介绍。 一、公司融资法律风险有...

合同法中永久抗辩权什么意思?
    合同法中永久抗辩权什么意思?抗辩权是合同法中规定的一项重要权利,是针对合同一方的请求而实施的,简单来讲,就是拒绝执行对方请求,要求合同中止执行。从时效上分类的话,抗辩权可以分为暂时抗辩权和永久性抗辩权。那么合同法中永久抗辩权什么意思?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吧。 一、合同法中永...

缓刑考验期满后犯新罪是累犯吗
    缓刑考验期满后犯新罪是累犯吗?缓刑考验期满后犯新罪是否为累犯的这个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缓刑考验期满以后,在5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否构成累犯,有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缓刑犯可以构成累犯。其理由是,缓刑制度和假释制度都是执行刑罚的特殊方法。既然假释考验期满以...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
  • Ͼͬʦ
    Copyright © 1995-2015
    绰025-8411011013951899110
    ַϾкŴ1ź³1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