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夫妻婚后财产有哪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夫妻婚后财产有哪些
您的位置:首页  »  
 

夫妻婚后财产有哪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界定夫妻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最重要的就是时间点,即夫妻办理结婚手续的时候。通常,夫妻在结婚之后所获得的财产或财产收益,就应当被认定夫妻婚后财产。那具体夫妻婚后财产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婚后财产有哪些
  婚后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所得的各种财产。婚后财产并不完全等同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夫妻间的约定及法律的规定,具体如下:1、如果有婚后财产协议明确约定了婚后夫妻各自的收入怎样分配,那么婚后取得的财产需要按照协议的约定分配;2、如果没有婚后财产协议或者协议约定无效时,就要遵循《民法典》的规定。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由《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具体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由《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具体包括: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夫妻离婚财产登记需要的资料
  1、离婚判决书(须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判决,如初级人民法院判决须提供民事调解书或生效书)或离婚协议书(经区级以上公证处公证有效,没有公证的须夫妻双方亲自到场办理财产登记)或离婚证(背后须注明财产分配情况);2、房地产证(如果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3、离婚财产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明;4、如拥有共同房产则需要房地产登记申请书;5、离婚财产委托书。就夫妻婚后财产来看,其中也是包括了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其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一般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是可以要求进行分割的,通常是双方均等分割。当然,实践中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也是比较难的,因此,建议当事人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帮助自己收集证据,对财产做出认定。

·实体驳回国家赔偿请求后能否申请重新审查?
    在当事人进行相关国家赔偿申请时已经是通过相应部门的审核的,但是由于部分环节的出错相关赔偿是属于不符合实情的。那么,实体驳回国家赔偿请求后能否申请重新审查呢?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当事人是可以进行再次申请审查的,同时当事人应当提供有力的新证据。 一、决定驳回国家赔偿请求后能否申请...

·一人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该怎么写 一、一人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
    一人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该怎么写 一、一人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范文 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一人公司注销备案适用) 时间:年月日 地点: 股东成员: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股东决定注销有限公司: 1、因为(请参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本公司决定解散,...

·无子女祖父母抚养义务谁来承担?
    现在可能是因为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的思想方面有了变化,丁克家庭其实也是有的。对于丁克家庭的意思就是没有子女。对于没有子女老的时候一定是一个非常麻烦的事情,无子女祖父母的情况在我们生活中其实也有。那么无子女祖父母抚养义务谁来承担? 一、无子女祖父母抚养义务 谁来承担: 兄弟姐妹包括同...

·全国各地医学会鉴定收费标准
    

市级医学会鉴定:2000元; 省医学会鉴定:3000元。

四川省
2005年1月30日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发出了《四川省...

·什么是缓刑考验期,缓刑考验期的情况是什么
    即使罪犯在最后判刑的时候被判缓刑了,但我国对缓刑也是规定了相应的考验期的,要顺利的度过了缓刑考验期之后,那么原判刑罚才会不予执行。那您知道什么是缓刑考验期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缓刑考验期 缓刑考验期是指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被...

·国家事业单位加班工资是多少?
    国家事业单位加班工资是多少?1、事业单位编制人员,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所以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节假日值班没有加班费。2、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即与事业单位建立劳动...

·同居流产女方是否可以要求男方补偿
    同居流产女方是否可以要求男方补偿 一、同居流产女方是否可以要求男方补偿 《婚姻法》第十二条指出: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飞机算不算工伤?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飞机算不算工伤?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飞机算工伤,因为我们国家规定的工伤认定的范围当中,就包括是在上下班途中乘坐一些交通工具所导致的一些伤害。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

·诉讼离婚的条件与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法院在开庭审理任何案件的时候,都是重证据讲程序的。所以在离婚诉讼的过程当中,原告方和被告方都必须要遵守法院的庭审程序才可以。尤其是作为原告方,如果不满足相关的条件就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话,法院是不予受理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诉讼离婚的条件与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诉讼离婚的...

·借1000一天还1块算高利贷吗
    算。借1000元一天还1块换算为利率为36%,民间借钱利息目前不能超过15.4%,这是司法保护的上线。只要在15.4%以下的利率,都是可以的。这已经超过的法律约定的15.4%,故其不合法,算高利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出借人请求...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