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司管理层加班有工资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公司管理层加班有工资吗
您的位置:首页  »  
 

公司管理层加班有工资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公司管理层加班有工资吗
  
  ?一、公司管理层加班有工资吗
  
  有。
  
  加班费计算公式:
  
  1、法定假日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2、双休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3、工作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150%
  
  加班费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中国人在世界是有名的拼,这也是中国可以在短短几年之内经济水平在全球排行前几的原因。很多时候公司也是一样为了业绩,公司老板和公司员工都会全体的加班,在很多时候老板加班的时间会更长,所以不管是领导还是员工都要有加班费。
  
  

·劳动争议仲裁赔偿清单都包括哪些项目?
    劳动争议仲裁赔偿清单都包括哪些项目? 员工同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以先尝试协商或者第三方机构调解的方式解决,无效的话再申请劳动仲裁。在提交仲裁申请书的时候,当事人还应该提交其它材料,包括要求赔偿清单等。那么,劳动争议仲裁赔偿清单都包括哪些项目?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公司法人变更股权转让需要哪些材料?
     公司法人变更股权转让 ,依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法人变更,股权转让,应当提供公司登记备案书,制定险的公司章程,召开股东大会,决定股东转让,填写股权转让协议,以及收付款证明,携带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股东当场签字,5天以后领取变更以后的营业执照。 公司法人变更,股权变更需要的资料如下...

·骨裂鉴定能不能算工伤进行鉴定
    骨裂鉴定能不能算工伤进行鉴定 一、骨裂鉴定能不能算工伤进行鉴定 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方可鉴定为工伤十级。工伤级别鉴定标准就是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

·担保公司业务流程包括哪些环节?
    担保公司业务流程包括哪些环节? 如果我们有资金需求的话,首先想到的是向银行贷款,但向银行贷款需要符合相应的条件,银行有时候也不愿意直接贷款给个人的,需要担保公司进行担保。那么担保公司业务流程是什么?如何判断一家合格的担保公司?我们整理了有关知识,下面我们一起做个学习了解。 一...

·行人全责交通事故如何赔偿的?
    行人全责交通事故如何赔偿的?交通事故行人全责,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

·借款利息达到超过LPR四倍,约定的律师费等能否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第二次修正)》对民间借贷逾期利息、违约金、其他费用并存时如何处理进行了明确,也即该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

·企业股东僵局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我国公司的组织形式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很少出现股东僵局,因为其股份可以上市流通。股东僵局一般出现在有限责任公司这一组织形式中。公司的运行是通过其权力机构与管理机构进行的,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是通过股东会,公司不仅是资合的产物,也是人合的产物,...

·聚众斗殴罪最新司法解释
    聚众斗殴的行为在生活中是非常常见的,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这种行为是很可能构成聚众斗殴罪的,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聚众斗殴罪的司法解释,对该罪作出了详细的规定。下面我们就在下面介绍了聚众斗殴罪最新司法解释的内容,供您阅读。 一、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对聚众斗殴犯罪行为人被要求承担民事赔...

·夫妻诉讼离婚期间费用都有哪些
    夫妻诉讼离婚期间费用都有哪些夫妻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此时其实都会涉及到一些费用的,只不过诉讼离婚的情况下支付的费用更多一些。那究竟夫妻在诉讼离婚期间费用都包括了哪些呢?若你不是很了解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诉讼离婚期间费用都有哪些 有关诉讼费用交...

·如果犯罪中止无罪释放吗?
    如果犯罪中止无罪释放吗?不会。中止行为之前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是行为人应当负刑事责任的事实根据,中止行为本身属于刑法所鼓励的行为,是应当免除或者减轻处罚的根据。《刑法》第二十四条 【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