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小贷公司借款给股东的规定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小贷公司借款给股东的规定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小贷公司借款给股东的规定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小贷公司借款给股东的规定是什么?小贷公司借款给股东的规定是可以进行贷款,但是必须要有一定的记录。《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首先,作为商事主体,小额贷款公司应当符合有关《公司法》等法律的要求。其次,作为特殊的从事贷款发放业务的商事主体,小额贷款公司又要符合对从事金融服务企业的法律要求。(一)小额贷款公司作为商事主体的法律要件分析企业类型——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和内资股份有限公司就目前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的规范性文件中的规定来看,都明确要求小额贷款公司的企业类型应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这主要是便于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出资及公司治理角度进行更为透明的管理,以防控风险。在公司的设立过程中,发起人及其出资能受到政府的监管;同时,公司法人以其独立的财产权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更为有效地合法经营,达到其财产保值增值的目的。再有,以公司作为企业组织形式,也为小额贷款公司在退出市场机制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算,保障其退出机制的顺利运行。但小额贷款公司的主发起人应为符合一定条件的民营骨干企业。二、资本制度《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来源应真实合法,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或发起人一次足额缴纳。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单一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关联方持有的股份,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就资金的来源,《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了三种情况:其一是股东缴纳的资本金,其二为捐赠资金,其三为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同时要求,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但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一次足额缴纳。在我们国家也存在着很多的中小企业,他们的生存的环境来说是比较艰难的,因为在一些供货渠道,还有就是银行贷款方面都存在着一些问题和风险,所以对于他们内部来说的话,可能股东也有一些财务方面的危机,这个时候可以选择一定的借款方式。
  
  
  

·一、离婚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一、离婚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是什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

·每年都会有新闻报道关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消息,很多朋友就曾遇
    每年都会有新闻报道关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消息,很多朋友就曾遇到过被拖欠工资,那么,在遇到这种问题时怎么办呢?拖欠工资怎么算呢?将在下文中针对拖欠工资怎么算作出回答,请您往下阅读。 一、拖欠工资怎么算? 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

·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确定规则(试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确定工作,促进交通事故处理执法公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因当事人过错行为造成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过错行为对发...

·企业拆迁职工如何补偿?
    企业拆迁职工如何补偿? 新劳动法企业拆迁对员工补偿如何规定的 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

·解除权的法律定义
     解除权,是指合同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权利,它的行使能发生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一方当事人行使解除权时,只要这一方做出意思表示,不需要对方当事人的同意。

    根据解除权发生的原因,解除权分为法定解除权与约定解除权...

·众所周知,如今职场竞争激烈,好工作不易寻找,经济也还未全面恢
    众所周知,如今职场竞争激烈,好工作不易寻找,经济也还未全面恢复景气,却依然有大批职场人义无反顾地递交辞职报告。职场人的离职原因各种各样,那么离职办理也应该办的干净利落,走得既没有金钱纠纷,也不让自己委屈纠结。关于离职转劳动关系具体怎么做?下面且听详细论述。 离职申请:劳动者提...

·签了劳动合同一个月,不发工资怎么办?
    用人单位不发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   1.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2.与用人单位协商;   3.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4.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直接向人民法院请求支付令;   6.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

·常见的房屋质量问题有哪些
    常见的房屋质量问题有哪些1、楼体不稳定。表现为过了沉降期依然下沉不止;不均匀沉降导致楼体倾斜;整体强度不够,楼体受震动后或在大风中摆动;因结构不完善,部分或全部承重体系载力不够,导致楼体有局部或全部坍塌隐患。 2、裂缝。包括墙体裂缝及楼板裂缝。裂缝分为强度裂缝、沉降裂缝、温度裂缝...

·深圳车船税怎么交才能节约时间
    深圳车船税怎么交才能节约时间在深圳的一位车主孙先生提出了这样的问题:“深圳私家车的车船税怎么交?我从2009年买车好像一直都没交过,所以不知道深圳车船税价格是多少?”要解答孙先生的疑问,首先要了解关于深圳车船税的相关知识。车船税,是指对于在我国境内应依法到公安、交通、农业、渔业、...

·企业员工的工伤赔偿如何申请?
    企业员工的工伤赔偿如何申请? 首先要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计算赔偿数额——要求赔付。索赔不成的,可以申请工伤赔偿纠纷仲裁维权! 一、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