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因疫情延长假期工资推迟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因疫情延长假期工资推迟吗?
您的位置:首页  »  
 

因疫情延长假期工资推迟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因疫情延长假期工资推迟吗?因疫情原因,可能导致工资推迟发放,因此次疫情,假期延长和复工延迟属于企业无法预见的客观情况,延迟复工的企业可以在复工后的最近工作日发放工资。同时,企业应注意告知员工延迟发放事宜。(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因此企业因疫情原因导致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的,在履行相应的程序后,可以延期支付工资。二、疫情期间工资待遇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另外,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疫情期间,由于银行等机构可以并未上班,可以导致无法及时支付工资待遇等情况,相关情况是需要结合情况来进行处理,用人单位无法及时支付工资的,并不属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及时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协议原件是否需要保留?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协议原件是否需要保留?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协议原件需要保留,因为一般是没有附件的。若丢失将会导致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盗伐林木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盗伐林木罪侵犯的是国家的森林资源保护制度,要求盗伐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森林或其他林木,达到数量较大的标准后,才能以盗伐林木罪定罪处罚。那么实践中对盗伐林木罪的处罚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盗伐林木罪的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

·不授予专利权的包括有哪些
    不授予专利权的有哪些按照专利法规定,一项发明创造只要具备了取得专利的实质条件,就可以获得专利权。但是,为了保护国家、社会和公众的利益,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我国专利法根据专利保护的特点和我国经济、技术发展状况,对一些主题作了不能取得专利权的例外规定。我国专利法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有...

·在我国一般新车挂牌多少钱?
    国家对于在我国道路上行驶的车辆都是通过汽车牌照来管理的,所以汽车牌照就跟公民的身份证一样,新车买了以后不上牌的话根本就没有办法上路的。一般情况下办理汽车牌照都是到当地的车辆管理所,但是办牌照不是免费的,因此当事人自然也要了解一下在我国一般新车挂牌多少钱? 一、在我国一般新车挂牌多...

·婚姻法出轨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一、《民法典》出轨有什么规定出轨是通俗的说法,法律中没有规定出轨,在《民法典》中相关的规定是第1043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如...

·公司法修改后,股东虚假出资
    公司法修改后,股东虚假出资公司股东对公司发展的各方面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包括进行投资、制订章程、对企业日常进行管理等等。因此,如果股东虚假出资,对公司发展的消极影响将不可小觑,2013年12月公司法修改后,股东虚假出资的内容有多更改,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也略有不同。让我们来带你...

·能否办理无抵押无担保无社保贷款?
    能否办理无抵押无担保无社保贷款?社会保险或社会保障,指社会保险或保障机制,帮助公民面对某些社会风险如:失业、疾病、事故、衰老、死亡等,或是保障基本的生存资源如:教育、医疗等。 社保就是社会保险的意思,属于国家强制性的保险,参加工作的,单位必须给办理社保,主要包括了养老、医疗、工伤...

·劳动仲裁事实劳动关系的规定是怎样的?
    劳动仲裁事实劳动关系的规定是怎样的? 什么是事实劳动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履行劳动权利和义务时一种既成事实,客观存在的劳动关系,大体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应签订而未签订劳动合同; (二)以口头问答代替书面合同; (三)以其他合同代替劳动合同,如在租...

·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应如何应用,有哪些规则
    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应如何应用,有哪些规则案件在处理过程中往往涉及到的证据较多,可以清晰地反映案件事实的证据就是直接证据,不能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就是间接证据,间接证据往往需要多个证据结合起来才能反映事实。那么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应如何应用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作出解答。 直接证据与...

·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时限是多久
    实践中,交通事故的处理时限也是与当事人的利益挂钩的,如果能够很快的进行处理的话,那么也就能节省当事人不少的时间、精力。对此,我国相关法律中规定了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时限,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