Ͼ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有哪些ʦ绰13951899110
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有哪些
λãҳ  »  
 

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有哪些

www.nj48.com Ͼͬʦ

    在我国,土地的使用权通过合法的方式是允许转让的,促进土地的转让流转,也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的法律对于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进行了相关规定。接下来,本站的我们将综合整理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为您进行了全面的归纳,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有哪些?
  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有出售、交换和赠与三种方式。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略作发展,将转让的方式规定为买卖、赠与或其他合法方式。至于何谓“其他合法方式”,该法没有细说。根据土地使用权转让必然导致其权利的主体发生变更这一特点,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归纳如下:一、买卖。作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最广泛的方式,买卖以价金的支付为土地使用权的对价。由于“买卖”是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主要表现形式,我们通常所说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指的就是土地使用权“买卖”。所以说,“转让”有广、狭两个概念之分,当“转让”是广义概念时,它包括所有的以权利主体变更为目的土地使用权的移转行为;当“转让”是狭义概念时,它与买卖具有同样的涵义。二、抵债。抵债是买卖的一种特殊形式,只不过价金支付的条件和期限不同而已。在土地使用权买卖时,土地使用权的移转和价金的支付是对等进行的,而在以土地使用权抵债时,价金支付在前,所抵之债视为已付之价金。三、交换。以交换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的对价不是价金,而是其他财产或特定的财产权益。土地使用人将土地使用权移转给受让人,以此取得受让人提供的其他财产或特定的财产权益。四、作价入股。作价入股介于买卖和交换之间,既类似买卖,又类似交换。说它类似买卖,是因为将土地使用权用来作价,所作之价如同买卖之价金;说它类似交换,是因为土地使用权被用来入股,所得之股如同其他财产或特定的财产权益。以房地产作价入股,或以房地产出资与他人合资经营房地产为合资企业拥有的,均视同房地产转让。五、合作开发。在开发房地产时,合作开发与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都属于一方出地、他方出钱建房的合作形式。为合作开发的目的而设立独立法人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对价是股权;不设立独立法人,而采取加名的方式,或甚至不加名、仅以合作开发合同约定合作各方产权分配的,土地使用权的对价是房屋建成以后的产权。因合作开发而分配产权以后原土地使用人虽然拥有部分房屋产权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和公用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却不再拥有原来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可视为交换的一种特殊形式,即用地人以部分土地使用权换取房屋产权。六、赠予。赠予是用地人将其土地使用权无偿移转给受赠人的法律行为。以赠予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的移转没有直接的对价,它无需价金的支付或财产权利的提供作为对应条件。但土地使用权赠予合同可能会附加其他条件,如用地人在将土地赠予给学校使用时,可能会将土地的使用限于与教育有关的目的。七、继承。在用地人是自然人时,用地人的死亡会使其继承人取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在用地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时,其合并或分立也会导致合并或分立之后的主体取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通过继承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土地使用权的移转也没有直接的对价,但可能会有间接的对价,如在通过合并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关系中,新公司继承了原公司的财产,也会继承原公司的债务,新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对价,可能以承担原公司的其他债务的方式体现出来。值得注意的是,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对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定义有比较明显的变化,主要是缩小了这一概念的外延,除了把无偿的赠与和实现交换式的转让排除在转让概念之外,以前一直被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和国务院有关部委的规章视为特殊转让方式的合作开发房地产等方式也未被界定为土地使用权转让,而且对这种转让方式的概念,《司法解释》还作了单独的规定。因此单纯土地使用权转让形式与以前相比也相对少了许多。综上所述,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主要包括买卖,抵债,交换,作价入股,合作开发,赠予以及继承。每一种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方式,都有着不同的规定和要求。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我国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方式也发生了变化,主要形式也在不断的增多。
  
  
  

药品专利有效期多少年?
    药品专利有效期多少年?根据法律规定药品专利有效期20年的时间,具体保护期限如下所述。(一)发明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法定保护期为20年。(二)实用新型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法定保护期为10年。(三)外...

办理专利申请费用要多少
    办理专利申请费用要多少 不管是怎样的产品,要想获得《专利法》的保护,拥有专利权的话,就必须要按照规定办理专利申请。在这个过程中,不仅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同时还要支付一定的申请费,那么办理专利申请费用是多少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专利申请过程中通常需要缴纳以下费用: 1、申请费...

女方出轨的应该怎么办
    男女在婚后生活一段时间之后,可能对彼此的感情就会变淡,而为了追求感情上面的新鲜,有的人就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现出轨的行为。那现实中,要是女方出轨的话,此时应该怎么办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女方出轨的应该怎么办 出轨的一般不主张离婚, 第一选择是认真沟通...

轻伤二级没谅解能判缓刑吗
    轻伤二级对方不谅解的,法院仍有判缓刑的可能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所规定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取得受害者谅解并不是缓刑的前提条件。而且,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二级的,法定量刑是三年以下,如果有较好的的认罪、悔罪表现的...

交通事故中误工费的赔偿有无年龄限制
    误工费赔偿,以受害人有无收入来源为评判标准,是采取的劳动能力丧失赔偿制度,不以年龄进行限制。同时,老年人参加生产活动也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随着我国逐步进入老龄社会,国家鼓励和支持老年人再就业、再上岗。现实生活中,60岁以上的人被返聘工作或从事雇工、从事农业生产的很普遍。特别是在农...

有土地使用证的小产权房是否可以买卖
    有土地使用证的小产权房是否可以买卖有土地使用证的小产权房是可以买卖。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二、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Land Use Rights...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会每年变化吗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会每年变化吗 随着我国现在人口的不断增长,现在买房已经成为很多人的压力,一些收入中低下的职工会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我国的法定利率在不断上升,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也在上升,那么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会每年变化吗?对此很多人并不是很了解,我们将为您整理资料了解。 ...

犯罪中止的处罚是怎样的?
    在刑事犯罪形态中,不仅有未遂、既遂还有中止,此时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作出认定才行,而我国对犯罪中止的处罚是相对要轻一些的。那究竟犯罪中止的处罚是怎样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犯罪中止怎么认定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

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
    在中国,当我们需要开建工程的时候,就需要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之后,就需要备案以及管理,今天我们就以《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来讲解一下,让您学会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应该怎么管理备案。 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维护建筑...

打架互殴会拘留哪一方?
    在很多的故意伤害罪的诉讼案件之中,犯罪嫌疑人对自己的错误认识的往往不够清晰,认为事情的起因都在对方身上,而不是自己先动手的,这就导致双方都坚持己见,总是为自己在辩护,然后发展为互殴案件。那么打架互殴会拘留哪一方呢?打架互殴会拘留哪一方?打架双方是否都要拘留,不能一概而论,还要根据...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
  • Ͼͬʦ
    Copyright © 1995-2015
    绰025-8411011013951899110
    ַϾкŴ1ź³1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