Ͼ工程质量保证金时间是怎么规定的ʦ绰13951899110
工程质量保证金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λãҳ  »  
 

工程质量保证金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www.nj48.com Ͼͬʦ

    开发商在工程造价款当中预留出来的质保金,虽然只占到整个造价的3%左右的比例,但结合工程造价总额,保证金其实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开发商预留质保金这在建筑行业已经是一个成文的规定,但想必建筑单位在工程竣工以后,或者在拟定质保金合同条款的时候就比较关心,工程质量保证金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一、工程质量保证金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缺陷责任期到期以后就应该归还质保金。参见《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第十条 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日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二、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如何解决?
  (一)根据《合同法》第281条“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6规定,“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第二十七条规定,“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第三十二条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三)《建设工程合同司法解释》第11条规定,“因承包人的过错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承包人拒绝返修、返工或者改建,发包人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三、施工方案造成质量缺陷责任由谁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的观点为,原则上施工方案的制订是施工单位的的责任,因此由施工方案造成的质量缺陷应当由施工单位负责的。但是,如果建设单位参与了施工方案的 制订,即与施工单位一起共同制订了施工方案,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仅仅是同意并在施工方案上签字,则不应承担责任。这是考虑到具体施工方案的制订,需 要经过比较长的时间,是专业技术要求。能够看出,工程质量保证金时间应该是双方在合同中协商好质保金的归还时间的,比如针对工程的缺陷责任期,双方如果约定的时间是一年,最长不能超过两年的时间。缺陷责任期之内都没有发生任何的工程质量上的缺陷问题,那么等到约定的缺陷责任期已过,建筑单位就可以要求开发商返还质保金。
  
  
  

出租房子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出租房子注意事项都有哪些1) 当心租房过程中的骗局。目前许多骗子以提供租房为由欺骗求租者,租房者一定要确认出租者是不是真正的房东,是不是拥有房屋的出租权,不要急于交钱。2) 租房一定要按照正规的租房的手续,签定租房合同,对于各项费用的交纳做好规定,以免日后出现争执。特别要对退租的...

申请减免社会抚养费的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会听说有些家庭超生了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也就是您常说的超生罚款。社会抚养费主要是针对超生子女而言的,也就是说该家庭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需要向国家缴纳的一项税务,但是国家也有社会抚养费减免的规定,那么申请减免社会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呢?来了解下吧。 一、关于社会抚...

离婚彩礼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吗?
    离婚彩礼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吗结婚彩礼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1993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

中外来料加工(或来件装配)合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
  甲方为:中国××公司
  地址:
  电报挂号:
  电传:
  ××工厂
  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区
  电报挂号:       ×街×号
  乙方为:×国××公司
  地址...

企业之间借贷有哪些
    企业之间借贷有哪些风险 一、企业之间借贷有哪些风险 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所以,企业之间的借款是不合法的。由此造成出借人的风险至少有三个方面: 1、可能招致行政处罚。企业之间擅自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的,由...

执行有抵押权的房产贷款谁还
    房产抵押被强制执行的,原房主不需要继续还贷款,房子和原房主不再有任何关系,一般房产的拍卖所得优先偿还房贷的债券。对于抵押贷款,依照银行法,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债务人到期无法偿还银行贷款,银行有权通过法院拍卖抵押物并依法优先受偿,不足的部分,银行有权继续向贷款的单位或个人追...

对于遗产可以赠给外人吗?
    对于遗产可以赠给外人吗?是可以得到的;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遗嘱的成立,一是订立遗嘱的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遗嘱必须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只要符合以上的两个条件的,遗嘱即靠成立,合法有效。《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

在离婚的时候分割房屋的时候有些时候还会存在房屋贷
    在离婚的时候分割房屋的时候有些时候还会存在房屋贷款还没有还清的情况,离婚时房屋的贷款如果没还清的话夫妻双方是需要承担还款责任的,关于夫妻离婚房子有贷款怎么过户手续的相关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离婚房屋过户时,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化。离婚房产过户是原房屋所有权人...

民间借贷合同债务诉讼的管辖权怎么确定
    民间借贷合同债务诉讼的管辖权怎么确定 一、民间借贷合同债务诉讼的管辖权怎么确定? 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合同纠纷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

破产时注册资本金可以拿走吗?
    破产时注册资本金可以拿走吗? 一、 破产时注册资本金可以拿走吗? 公司破产后注册资本是不能拿出来的,注册资本是属于公司的破产财产,要用于清偿公司拖欠的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
  • Ͼͬʦ
    Copyright © 1995-2015
    绰025-8411011013951899110
    ַϾкŴ1ź³1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