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如果犯重婚罪会坐牢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如果犯重婚罪会坐牢吗?
您的位置:首页  »  
 

如果犯重婚罪会坐牢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如果犯重婚罪会坐牢吗可能不用坐牢的情况——受害人保持沉默重婚案件属于自诉案件,当事人可以直接到法院去起诉。但重婚案件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如果被害人没有刑事自诉的,也可以由公安机关刑事侦查后,由检察院法院提起公诉。但是在司法实践中,重婚罪一般都是不告不理的,且多数重婚案件的被害人,由于在经济生活上依赖于重婚的犯罪分子或者由于自身的软弱性,他们都选择了保持沉默,这样犯罪人就没法受到法律的制裁了。只有情节比较严重,影响很坏的,被害人不起诉,但人民群众、社会团体或有关部门提出控告的,才由人民检察机关审查,之后向法院起诉,追究犯罪人的法律责任。法定不用坐牢的情况——重婚罪追诉时效已过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最高刑五年以下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而刑法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的法定最高刑是2年,所以重婚罪的追诉时效为五年。应注意刑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而重婚为行为持续性犯罪,追诉时效从重婚状态消除之日其计算满5年。二、重婚罪怎么处罚?《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定罪处罚。《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即有配偶而重婚或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重婚者,应承担重婚罪的刑事责任。不知对方已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不构成重婚罪,仅承担重婚的民事责任。《刑法》第259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咋一听这个标题,不少人肯定以为在犯了重婚罪的情况下,也是不用坐牢的。当然,实际上却是也存在犯重婚罪,但是不用坐牢的情况。只不过,这是以为出现了特殊的情况,比如上文中提到的受害人自己没有主动向法院告诉,或者犯罪已经过了法定的追诉时效,依法可以不予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么,在这些特殊情况下,即使有犯重婚罪,行为人也不需要坐牢。
  
  
  

·单位不按时支付工资要怎么办
    生活中用人单位由于种种原因没有按时发工资的情况比较常见,但是如果用人单位经常不按时发工资,劳动者的正常生活则可能会受到影响。对于劳动者来说,如果用人单位不按时支付工资要怎么办呢?可能很多人不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单位不按时支付工资要怎么办 《劳动法》第15条规...

·军人离婚申请诉讼离婚程序
    军人离婚案件适用大部分简易程序,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可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有着不同于一般民事案件的特别规定。 起诉。1、起诉的条件。包括: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

·女职工孕期有哪些劳动保护
    女职工要是处于怀孕期间的话,这属于比较特殊的时期,在各个方面都是受到了法律特殊保护的。这其中,就要求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孕期提供劳动保护。那到底女职工孕期有哪些劳动保护?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女职工在孕期期间,其所享受的劳动保护主要是对用人单位行使劳动权利的一些限制,具体包...

·对工伤认定不服的该怎么办
    在对劳动者受伤事件进行处理的时候,需要先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看是否构成工伤,要是确认属于工伤的话,之后才会按照工伤事故进行处理。然而在认定部门作出了结果之后,可能会出现当事人对工伤认定不服的情况,那么才是该怎么办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对工伤认定不服的怎么办 职工或者...

·嫌疑人有抑郁症可以申请缓刑吗
    嫌疑人有抑郁症可以申请缓刑吗 一、嫌疑人有抑郁症可以申请缓刑吗? 有抑郁症不是判缓刑的法定条件,也不是从轻处罚的法定理由,要满足缓刑的法定条件才能判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

·合同附随义务的违约责任的规定是什么?
    合同附随义务的违约责任的规定是什么?合同附随义务的违约责任的规定是违反负责业务的规定的话,依然是需要承担这违约的责任的,因为负责义务他必须要依附于合同当中的主义务才能够存在,除此之外,至于规则原则应当按照过错原则规则。严格界定服务合同附随义务的范围合同附随义务是指在法律无明文规定...

·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区别
    法律上有很多概念看似不同但是很难区别,比如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现实生活中人们是常常把这两个罪名进行混淆的,针对这个问题,律师356我们下文对这两个概念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两者概念不同 1、《刑法》规定,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

·我国是一个建设大国,我们的社会生活是由各种建筑物所组建而成的
    我国是一个建设大国,我们的社会生活是由各种建筑物所组建而成的,故而若建筑物的质量存在瑕疵会危及到人们的生命安全。所以要求与工程相关的各方单位采取适当的措施对会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进行防范,其中,按照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一的规定拟定承包合同时最基本的措施。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 ...

·2023征地补偿款怎么管理使用?
    征地补偿款怎么管理使用?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

·交通事故诉讼需要的证据有哪些
    要是就交通事故纠纷起诉到法院的话,为了获得有利的判决,并且作为原告一方,此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才行。那么通常情况下交通事故诉讼需要的证据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分析解答。 (一)提起诉讼的证据 1、致害人身份信息,如个人身份证、企业登记信息等...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