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哪些情形属于交强险免赔范围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哪些情形属于交强险免赔范围
您的位置:首页  »  
 

哪些情形属于交强险免赔范围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哪些情形属于交强险免赔范围根据《保险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以及《交强险条款》的规定,交强险法定免责事由包括以下情形:(一)下列情形,保险公司有垫付抢救费义务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2、驾驶人醉酒的;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4、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二)受害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三)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四)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五)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二、交强险投保注意事项(1)投保时,投保人应当如实填写投保单,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重要事项,并提供被保险机动车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2)签订交强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不得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之外,向保险公司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3)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4)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使用性质改变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办理批改手续。(5)交强险合同期满,投保人应当及时续保,并提供上一年度的保险单。(6)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并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同时,被保险人应当积极协助保险公司进行现场查勘和事故调查。发生与保险赔偿有关的仲裁或者诉讼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公司。交强险也不是万能险,还是有些免赔的情形,而这恰恰是广大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者需要注意的。对于交强险不予赔偿的事故情况或者造成的损失,可以提前了解一下是否能通过其他一些商业保险来规避风险。当然,不管是怎样的保险,在受害人自己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情况下,肯定都是不予赔偿的。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写法有什么规定?
    一般情况下,在刑事案件中,被告人除了承担刑事责任,还需要承担对受害人的民事赔付责任 。这时受害人需要委托律师起草一份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状),来申请赔偿。那么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写法有什么规定?下面我们给您详细讲一讲。 一、首部 首部应当写明: (1)文书名称,即“刑事附带民...

·房屋正式交割前签订租房合同应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在房屋正式交割前,交易双方应当签订一个《租赁合同》,这对双方都有好处。签订合同看起来当时有些麻烦,但是事前有一个文字的东西,双方都按约定来做,对双方都有一个约束,能够使以后少出现不必要的矛盾,出现矛盾时也有据可查,避免出现大的麻烦。 房屋租赁合同属于不动产租赁合...

·寻衅滋事罪辩护技巧有哪些
    1979年刑法第160条规定将寻衅滋事罪从流氓罪中分解出来。寻衅滋事作为一种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和社会安定的行为,也是社会上最普遍的犯罪之一。本文列举了一些寻衅滋事罪辩护技巧,供各位读者参考,请阅读下文。 下面列举出了关于寻衅滋事罪无罪辩护的四个方面: 一 、被告人不符合寻衅滋事...

·挪用资金罪起刑最低是怎样的
    挪用资金罪起刑最低是怎样的挪用资金超过3个月未还或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基准刑为拘役刑;数额为5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1.5万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基准刑为拘役刑;数额为2万元的,基准...

·子女有夫妻离婚财产继承权吗?
    子女有夫妻离婚财产继承权吗?按照法律规定,法律中的子女包含被领养的子女,和亲生子女一样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且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而夫妻离婚会进行户口分立,名字不会出现在同一本户口簿上。还会进行财产、房产的分割。亲生和非亲生的子女情况不同,关于在夫妻离婚后子女是否还有继承权利的问题,...

·主犯和从犯如何区分?
    

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1)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有两个特征:第一,必须是集团犯罪中的犯罪分子。第二,必须实施了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

·日常生活中哪些情况是侵犯安宁权的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以电话、短信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安宁权其实是属于隐私权,其既包括自然人物理空间的安全与安宁,即排除他人对其居住、生活空间侵扰的权利;又包括心理和精神上的不被侵扰,维持心理安宁的权利。日常生活中,比如...

·医保卡公司交的钱在哪
    参加社保医保的时候,可以自己选择哪个银行代扣社保医保缴费。医保交的钱都纳入医保统筹基金,医保部门每年按照个人医保比例不同,每年一次性打入各人医保卡中看病报销金额,当各人看病用尽医保费后,用医保卡自费到规定标准后,医保中心再开通3干元医保统筹金,开通后,自费15%,医保85%,另外...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行为犯还是结果犯?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行为犯还是结果犯?故意损坏财物罪,要达到法定标准的,才按本罪处理,属于结果犯,仅实施故意损坏财物行为的,未达到犯罪立案标准的,按治安案件处理。《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企业并购后的整合包括什么?具体操作和注意事项是什么?
    企业并购后的整合包括什么?具体操作和注意事项是什么?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独特文化,但随着社会的发展,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合并在一起,随着企业的经营方式和经营理念各不相同,就会给企业员工带来很大的不适应。而并购整合在企业并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那么,我们要怎么解决这些不适应呢?就由我们为...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