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离婚办理后共同财产分割纠纷如何起诉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离婚办理后共同财产分割纠纷如何起诉
您的位置:首页  »  
 

离婚办理后共同财产分割纠纷如何起诉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离婚办理后共同财产分割纠纷如何起诉?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二、民事诉讼起诉书的格式
  
  民事起诉书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方式。
  
  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方式。
  
  请求事项:(写明向法院起诉所要达到的目的)。
  
  事实和理由:(写明起诉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地址)。
  
  此致
  
  ××××人民法院
  
  原告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附:1、本诉状副本×份(按被告人数确定);
  
  2、证据××份;
  
  3、其他材料××份。
  
  双方可以先办理离婚登记,然后单独的针对共同财产的分割起诉,怎么处理这些问题有两个人自己协商,法院在受理共同财产分割纠纷的时候,也不会因为双方已经离婚了就拒绝受理。而起诉的流程不难,繁琐的是法院的整个审判过程可能不会那么顺利。
  
  

·征地拆迁行政调解案例都有哪些?
    征地拆迁行政调解案例都有哪些? 随着经济的发展,用地面积的不断扩大,征地拆迁越来越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有些“钉子户”不愿搬出自己居住多年的家园,因此搬迁户与拆迁方之间会出现好多纠纷和摩擦。那么出现纠纷和摩擦后该怎么办呢?下面就由为您讲解一个征地拆迁行政调解案例。 一、案情介绍...

·属于民事诉讼的受理范围有哪些?
    属于民事诉讼的受理范围有哪些? 一旦发生纠纷,很多人都知道去找法院解决,但是不知道哪些问题是法院不会受理的。民事诉讼活动也是这样,那么,属于民事诉讼的受理范围有哪些?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属于民事诉讼的受理范围有哪些? (1)财产关系案件。这...

·刑法自首情节的规定有哪些
    有的刑事律师在进行辩护的时候选择的辩护方向可能是具有法定量刑情节,如自首、立功、坦白。这些情况下虽然也是要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但却可以从轻或减轻作出处罚。那我国刑法自首情节是如何规定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刑法自首情节的规定有哪些 刑法中对自首的规定自首包括一般自首...

·青岛离婚诉讼注意事项是什么
    夫妻双方在日常的婚姻关系当中,总是避免不了有一些磕磕绊绊。双方能够克服在婚姻生活当中遇到的一些困难是最好的,但是如果夫妻感情确实破裂,夫妻双方在经过协商以后,针对离婚的事情双方各持己见的话,那么只能通过诉讼来打离婚官司了。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青岛离婚诉讼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青...

·一、退休职工死后哪些待遇算遗产?
    一、退休职工死后哪些待遇算遗产? 只要职工死亡了之后哪些待遇都不会算是遗产的;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报告并审核死亡证明材料有效后,应及时办理支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的手续,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一)丧葬补助费标准:离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10个月计...

·根据我国《民法典》(.1.1生效)对离婚的损害赔偿做了规定
    根据我国《民法典》(.1.1生效)对离婚的损害赔偿做了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损害赔偿包括哪些?这就涉及到本文的法律要点,如果想了解以上问题,就由本站我们为您详细解答有关内容。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损害赔偿包括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 有下列...

·公路质量出现问题后可能会造成交通不便利或者重大交通事故,我国
    公路质量出现问题后可能会造成交通不便利或者重大交通事故,我国对公路工程质量的把关是相当严格的,因为公路工程和建筑工程一样,是要长时间投入使用的。那么,公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是怎样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知识,与您分享一下。 一、事故定性 1、质量不合格根据我国gb...

·交通事故索赔需要准备哪些医疗费证据
    交通事故索赔需要准备哪些医疗费证据,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医疗费通常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诊治费、住院费、药费、抢救费等。 通常受害人主张医疗费要得到法院的支持,需要出具医疗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

·将拾得遗失物上交派出所后怎么办?
    将拾得遗失物上交派出所后怎么办?日常生活中,有的人会在上班途中捡到他人遗失的物品,从社会公德角度出发,捡到遗失物的,有保管、返还及通知失主等义务。在保管期间,不得擅自使用、破坏遗失物。找不到失主的话,应该交给有关部门处理,那么,将拾得遗失物上交派出所后怎么办?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后,就应当及时的签订一份书面的劳动合同。而对于这个劳动合同,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的,只不过有一定的条件要满足。那么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具体包括哪些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