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上海个人房产税可以退吗,条件有哪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上海个人房产税可以退吗,条件有哪些
您的位置:首页  »  
 

上海个人房产税可以退吗,条件有哪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买房子交纳房产税很多朋友都了解,但是对于个人住房退税的情况,相信不少朋友可能知之甚少了,近年地方对于退税的问题也在讨论,有的地方出台的相关文件设定退税的条件和要求,有的地方则还在研究讨论中,但是对于个人房产税退税的问题,各地都在积极商讨中。接下来,我们将对关于个人房产税可以退吗的问题进行相关的内容介绍。
   一、什么是房产税
  个人房产税,又称房屋税,是国家以房产作为课税对象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对房产征税的目的是运用税收杠杆,加强对房产的管理,提高房产使用效率,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配合国家房产政策的调整,合理调节房产所有人和经营人的收入。
  个人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个人所拥有的房产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个人房产税是以个人所拥有的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个人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房产税暂行条例》,从当年10月1日开始实施。据证券日报2010年7月22日报道,有消息称,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个人房产税试点将于2012年开始推行。但鉴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
   二、房产税可以退吗?
  关于个人房产税退税问题,各地的政策不同,有的可以退税,有的则不可以退税。但是退税的条件和标准也是不一的,例如上海可以退税,对退税的标准要求的很高。
   三、上海退税条件
  1、上海市居民在购房1年内出售唯一住房的,已征收的房产税,退还。
  2、上海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上海工作生活的,已征收的房产税退还。
  总之,对于上海本地人,您的首套房是不征收房产税的。您购置的二套房,如果人均面积不超过60平米也是不征收房产税的,但若超过,则需要按标准交纳房产税;对于非沪籍人士,您的住房是需要交纳房产税的,但只要您在沪居住满3年,并在上海工作生活,已缴纳的根据规定房产税是可以退还的。
  以上内容讨论了关于个人房产税可以退吗的问题,房产税是社会的焦点问题,同时也关系民生。因此,个人房产税退税的问题也牵动着不少人,退税的条件的出台也是慎之又慎,是经过多方商定的结果。有条件的退税也是防止或抑制炒房的一项重要措施,同时也为了提醒您不要伺机炒房。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

·误工天数司法鉴定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因为种种原因而出现误工的现象,对于误工的期限问题,大部分的人还是处于模糊的阶段,对于误工天数司法鉴定到底是怎么判断的,和实际的误工天数有区别吗,下面我们通过相关的法律知识来进行了解。一、误工天数司法鉴定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

·个人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个人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个人土地使用权证,是我们您证明自己拥有该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最基本的一个方式。国家规定所有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人们都必须要进行申请登记,而且个人土地使用权证在办理的时候很多的注意事项,那么个人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流程是什么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

·刑事证人出庭作证的申请时间是什么时候?
    刑事证人出庭作证的申请时间是什么时候?当事人向法庭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时间要求不再适用《民诉证据规则》规定的“举证期限届满前十日”,而变为“举证期限届满前”。已经去掉了“前十日”三个字。并且,法院经审查决定批准证人出庭作证的,会事先通知;未经法院通知,证人不得擅自到庭,当事人也不得...

·刑事案件法院办案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刑事案件法院办案期限是怎么规定的?一、一审法院审理期限 1、公诉案件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

·婚前财产公证可以代理办理吗
    夫妻在婚前签订了婚前财产协议,也去做了婚前财产公证,那么可以防止出现财产分割纠纷。在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时候,有些夫妻想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所以婚前财产公证可以代理办理吗?我们在下午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婚前财产公证可以代理办理吗 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

·一、工抵房与商品房的区别是什么?
    一、工抵房与商品房的区别是什么?两者的类别是不一样的,工程抵款房是一种房屋的实体,是把它折算为货币后交给工程建筑方的房屋。其购买、使用、缴税、入住与普能商品房没有区别。房产开发商在工程结束后必须将工程款全额交付给施工方,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施工方有时不能及时拿到这笔款项。为了双方...

·没有借条讨债公司接吗?
    没有借条讨债公司接吗?1、没有借条讨债公司接,因为借条并不是证明存在借贷关系的唯一凭证。没有借条讨债不算诈骗,借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不能将其定义为诈骗,诈骗是指非法占有,运用不正当手段骗取大量公私财产的行为。2、没有借条的,当事人可以搜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相...

·广西货车冲向学生属于交通肇事吗
    广西货车冲向学生属于交通肇事吗 一、什么是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理论,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

·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故意杀人罪有什么不同
    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故意杀人罪造成的后果都是很严重的,均是造成了被害人的死亡。因此,就会让很多人将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故意杀人罪混淆在一起,认为只要出现了被害人死亡的情况,就构成故意杀人罪。今天,我们就针对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别,来为您做一下介绍。根据司法实践经验,区别过失致人...

·当庭自愿认罪的规定有哪些?
    一、当庭自愿认罪的规定有哪些? 第一,认罪时间必须在当庭,即一审庭审阶段。 第二,认罪必须处于犯罪人的自愿,而且自愿认罪的态度还直接影响从宽幅度。 第三,认罪的程度只要求达到公诉机关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第四,认罪针对是事实,而不是要求犯罪人承认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 对于当...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