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虽然法律方面没有规定男女结婚之前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虽然法律方面没有规定男女结婚之前
您的位置:首页  »  
 

虽然法律方面没有规定男女结婚之前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虽然法律方面没有规定男女结婚之前,男方必须要给付女方家结婚彩礼,但从实际来看,现在我国大多数地区结婚都是流行这一做法的,也可以说是民间结婚中的一种习俗。当然,在结婚彩礼方面其实产生纠纷的可能性也比较大,而此时当然要想通过诉讼方式来处理的话,就要先搞清楚返还彩礼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下面就让本站我们为你分析解答。返还彩礼的纠纷适用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未对该条适用诉讼时效问题作出规定,这就意味着,对于有关彩礼返还的权利的保护,适用普通的诉讼时效。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诉讼时效的起算,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权利受到侵害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开始。有以下几种情形:(一)如果双方没有缔结婚姻关系的,给付人应当及时履行自己的权利,向对方主张自己的权利。对方拒不返还的,诉讼时效开始起算;(二)如果双方登记结婚的,自其解除婚姻关系之日起,给付人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诉讼时效开始计算。(三)同居关系的当事人给付彩礼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应从双方分居之日起,诉讼时效开始计算。(四)无效婚姻纠纷案件的当事人给付彩礼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应以申请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宣告婚姻关系无效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开始计算。(五)可撤销婚姻关系案件当事人给付彩礼一方请求对方返还的,应以申请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婚姻关系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开始计算。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返还彩礼纠纷属于民事纠纷中的一种,自然在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候,此时适用的是诉讼时效就要按照一般民事纠纷的诉讼时效进行处理。从最新《民法总则》的规定中了解到,现在我国就一般民事纠纷的诉讼时效规定为3年。
  
  
  

·欠钱不还一打电话就挂怎么办?
    欠钱不还一打电话就挂怎么办? 一、欠钱不还躲到外面去怎么办? 1、欠钱不还一打电话就挂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向他发出支付令,令他还钱。 2、申请支付令在诉讼上叫督促程序,适用于金钱债务和有价证券债务,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应该明确,债权人有比较充分的证据,...

·新刑法买小孩抚养犯法么?
    新刑法买小孩抚养犯法么?一、刑法对拐卖儿童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交通事故审判赔偿计算的相关公式有哪些?
    随着汽车进入千家万户,交通事故的发生逐年增长,每年交通事故中死亡的人数不计其数。就在这样的情况下,交通事故赔偿的问题越来越受您的关注,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到底该如何进行赔偿等的相关事宜?因此,交通事故审判赔偿计算问题逐渐进入您的视野。下面就让带您来具体了解关于交通事故审判赔偿的相关...

·城建办征地拆迁的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城建办征地拆迁的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补偿;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

·工伤认定八级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事故是在工作岗位上经常发生的事情,很多人在工伤事故后会申请工伤鉴定,然后在指定的医疗机构做工伤鉴定,最后向共工作单位提出工伤赔偿。很多人知道工伤鉴定评定伤残等级,但是不知道评定后得到的赔偿金具体规定。那么,工伤认定八级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让我们整理一下相关知识。 一、工...

·没有直接证据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在交通事故纠纷的处理过程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问题,没有直接证据,这个时候处理起来就会比较麻烦,可能会导致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那么,遇到没有直接证据交通事故的时候我们该怎么办呢?绿图的我们为您总结了几点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做。 一、没有直接证据交通事故怎么办 1、确认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

·拿刀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怎么处罚?
    我们知道,如果聚集多人在一起斗殴,会以聚众斗殴罪定罪处罚,但是如果在斗殴过程中,行为人拿刀导致他人重伤的情况下,你知道这种行为下又应该如何对行为人处罚吗?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作出解答,供您阅读了解。 一、拿刀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怎么处罚? 我国刑法规定,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

·划拔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划拔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已于1992年2月24日经国家土地管理局第一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1992年3月8日国家土地管理局令〔1992〕第1号发布施行。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

·增加抚养费诉状是怎么写的
    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如果有需要的话可以对其抚养费数额做出变更,而现实中很多情况下都是要求增加抚养费。如果双方能够在这方面协商达成一致,自然是最好不过的。否则只能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那此时增加抚养费诉状是怎么写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增加抚养费诉状是怎么写的 原告:...

·土地使用权评估流程怎么走
    土地使用权评估流程怎么走1、明确土地使用权评估的有关事项(包括委托方、评估目的、评估范围、基准日、评估时间要求等)。2、根据土地使用权评估范围,填写土地使用权清单表。3、检查土地产权是否清楚,有无纠纷,土地产权性质是出让还是划拨,宗地划分是否合理,四至是否明确,是否存在他项权利等...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