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定金未交付的定金合同是否成立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定金未交付的定金合同是否成立
您的位置:首页  »  
 

定金未交付的定金合同是否成立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在一些交易中,当事人往往会约定先交付一定的定金,与此同时也会签订相应的定金合同。要注意都是定金合同本身属于特殊的合同,此时合同是否成立,与定金的交付存在必然的联系。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定金未交付的定金合同是否成立呢?接下来,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定金未交付的定金合同是否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5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合同是担保主合同履行的从合同,以担保主合同的履行为目的,定金不交付,定金的担保目的则无法实现。同时定金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必须以定金的实际交付作为合同成立的要件。因此,定金未实际交付,定金合同就未成立。
  二、定金合同怎样才算成立?
  合同法上合同成立的要件:(一)要有两个以上合同当事人;(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定金合同除需具备一般合同的成立要件外,定金的成立须由当事人订立书面合同。一般合同的生效要件:1、当事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识表示真实;3、合同内容合法。定金合同的生效除具备一般合同的生效要件外还需具备以下特殊要件:1、定金合同以主合同的有效为前提。主合同无效或被撤销时,定金合同不能生效,已交付定金的一方有权要求返还定金;2、定金合同为实践性合同,以定金的交付为要件;3、定金的数额应少于合同应给付的款项,其具体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综合上文所述,我们也清楚了这个定金合同其实是属于实践性合同的,也就是说要想定金合同成立,那么此时必须要交付定金才行,如果当事人没有交付定金的话,则也就意味着此时的定金合同是无法成立的,而不要说生效的问题了。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法律上房贷是夫妻合同债务吗
    房贷是夫妻合同债务吗房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婚后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一、哪些是夫妻共同债务以一方名义所负债务应如何认定其性质,...

·诉讼离婚时,原告不分割共同房产怎么办
     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双方往往会因为共同房产的分割引发更多的纠纷。其实只要您了解了诉讼离婚时,原告不分割共同房产怎么办这个问题后您就会对该问题有了清楚的认识。下面我们为您收集整理了一篇文章,以供您学习了解。 一、诉讼离婚时,原告不分割共同房产怎么办 在诉讼离婚时,如果当事人...

·刑诉法回避中的近亲属是指哪些人
    我们平时在生活当中的某些特定场合之下都要自己懂得回避才能够避免造成尴尬的气氛,所以在刑事案件审判的过程当中,如果不回避的话是很有可能影响整个案件的,我国的刑事诉讼法的回避制度当中有提到近亲属。下面,我们主要是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刑诉法回避中的近亲属是指哪些人? 一、刑诉法回避中的近...

·起诉离婚之后还能撤诉吗?
    民事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其实作为原告都是可以撤诉的,当然此时也要看案件的实际情况,个别较为特殊的案件则就有可能不允许原告撤诉。那通常夫妻在起诉离婚之后还能撤诉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之后还能撤诉吗 起诉离婚后能撤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

·公司法企业清算需要支付员工赔偿吗
    我们知道,一般公司若遇重大危机且无法筹集足够资金来使公司起死回生的话,是需要走法律程序申告破产的。如果一个公司已经破产,那么之后是要按照程序进行清算的。那么公司法企业清算需要支付员工赔偿吗?我们今天就来看一下企业清算是否包含对员工进行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

·莲花县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依据什么执行?
    莲花县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依据什么执行? 莲花县征收土地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征收土地管理,规范征收土地秩序,维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在醉酒驾驶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在醉酒驾驶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吊销驾驶人的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驾驶证。五年后,驾驶人可以重新向车管所申领驾驶证,但是国家对申请类型做了限定。很多朋友就会问了醉驾5年后可以考b证吗?接下就随我们看一看相关的法律法规。 一、醉驾5年后可以考b证吗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

·刑拘发现新的犯罪事实是否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一、刑拘发现新的犯罪事实是否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应当立案侦查(并案),同时,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全案不受补充侦查时限的限制。 一)《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 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

·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省××县××经贸公司

地址:××省××县××路××号

法定代表人:A &...

·张某与王某自愿离婚。
    张某与王某自愿离婚。 二、儿子张某某由女方抚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500元,在每月10号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岁止,18周岁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三、夫妻有座落在××路××号的××楼房一套,价值人民币6万元,现协商归女方所有;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俱等等(见清单),...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