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管理制度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管理制度
您的位置:首页  »  
 

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管理制度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管理制度
  
  在江苏省,为了让各个企业都能合法有秩序经营,增强企业的信用,相关部门已经出台了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管理制度来规范。那么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管理制度具体有哪些内容呢?下面,的我们就为各位做详细的介绍,请您仔细阅读下文内容。
  
  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管理机制,全面、客观、公正、科学地反映企业信誉状况和信用管理水平,促进企业依法生产经营,提高合同履约率,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江苏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的企业法人、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事业法人和其他有关经济组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是指企业信用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市场交易行为诚实守信、经济效益较好,并符合本办法标准的企业。
  
  第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具体承办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认定和管理工作,也可委托企业信用管理协会承担认定与管理的相关工作。
  
  各级政府命名的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会同相关政府机关推荐。
  
  第五条 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认定采取集中认定为主和个例即时认定相结合的方法,实行分级认定与逐级申报。省级认定工作两年进行一次,市、县(市)、区级每年进行一次。
  
  特大型企业可直接申报省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
  
  第六条 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认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企业自愿参加的原则;
  
  (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三)非社会评比的原则;
  
  (四)失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或败诉记录)一票否决的原则;
  
  (五)非有偿服务的原则;
  
  (六)非终身制的原则。
  
  第七条 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证书为企业信用状况的证明,牌匾为标志。企业持有效证书可用于洽谈业务、参加各项招投标、对外宣传和企业形象设计,享受政府及有关行政部门许可的相关优惠待遇,以及参与涉及企业信用的有关社会活动。
  
  第二章 申报与考核
  
  第八条 申报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应当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已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前置许可(指各类法定的前置审批手续或许可证),并依法领取相关证、照;
  
  (二)有与经营规模相一致的经营场所;
  
  (三)开业已满二个会计年度,无经营性亏损,经济效益较好;
  
  (四)有符合本企业特点的信用管理机构、人员和信用管理制度;
  
  第九条 申报省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除具备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外,企业应是连续二年以上的市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规模一般应在中型以上。
  
  第十条 申报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应向企业住所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各类行政许可的复印件;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给申报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
  
  (四)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登记表;
  
  (五)企业信用(合同)管理制度、机构和专(兼)职信用(合同)管理人员相关文件复印件;
  
  (六)企业信用信息评价表;
  
  (七)本企业上两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八)申报上一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提交已经认定的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证书复印件;
  
  (九)认定机关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第十一条 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考核标准为:
  
  (一)企业领导法律意识强,重视商业信誉和信用(合同)管理工作,坚持诚实信用的经营理念。企业领导、专(兼)职信用(合同)管理人员和有关业务人员,熟悉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具有较强的信用(合同)管理水平。
  
  (二)企业建立了科学合理的信用(合同)管理机制,有比较系统、完善、适合本企业特点的信用(合同)管理制度、管理机构和人员,并抓好检查落实。信用(合同)档案保存完整,能及时、准确地提供统计数据和有关资料。
  
  (三)企业合同的订立应采用书面形式,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自觉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格式合同不得含有不公平或歧视性的条款、内容。
  
  (四)企业所签合同,除不可抗力、对方违约以及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依法变更、解除者外,合同履约率应达到100%。
  
  (五)近三年企业的总产值、销售额、纳税额和净利润同比应有所增长,无因不正当理由出现的亏损,企业应收款和应付款总额同比一般情况应呈现出负增长。
  
  (六)对初审合格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综合测评。县级信用企业评价分值需在70分以上;市级信用企业评价分值需在80分以上;省级信用企业评价分值需在90分以上。
  
  第三章 认定与命名
  
  第十二条 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综合信用评价工作,使用统一的软件测评系统,对企业进行评估,也可由具有资信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办理,评估机构对被评估企业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三条 对通过综合信用评价的企业,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向人民银行、海关、公安、法院、劳动保障、建设、环保、税务、质监、食药监、安监等同级相关行政执法机关书面征求意见。
  
  第十四条 对测评和征求意见符合条件的,认定机关可以依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组织验收。
  
  省政府命名的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由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会同相关政府机关组成的“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推荐审核小组”负责考核验收。
  
  第十五条 经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关颁发相应的证书和牌匾,并在相关媒体予以公告。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 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实行年度复查制度。
  
  省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复查由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委托各直属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组织进行。
  
  第十七条 年度复查中对有失信行为的企业实行实质性核查。复查合格的,在证书内加盖复查合格印章(或贴防伪贴花)。年度复查于每年6月30日前结束。无故未参加年度复查或复查不合格的,其证书自该年度7月1日起自行作废。
  
  第十八条 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实行属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动态监管,在日常管理中发现不符合本办法标准的,应当通知其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的,发现机关应报请认定机关撤销其认定。
  
  第十九条 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变更企业名称,应向管理机关提交申请报告、工商登记机关的《公司变更核准通知书》和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核准后予以换发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证书。
  
  第二十条 重合同守信用企业遗失证书的,企业应凭遗失公告、原证书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向管理机关提交补发申请,经审核后补发证书。
  
  第二十一条 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改制的,属整建制改制,参照第十九条规定办理换发证书手续。属合并或分立,按规定程序重新办理申报手续。
  
  第五章 撤销与退出
  
  第二十二条 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报请认定机关撤销其命名:
  
  (一)申报与考核中虚报、隐瞒真实情况,情节严重的;
  
  (二)企业因失信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机关处罚或在经济诉讼(仲裁)中被判(裁)败诉的;
  
  (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四)签订违法合同;
  
  (五)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经相关执法部门认定有失信行为并严重影响企业信誉的;
  
  (六)其他有严重失信行为的。
  
  第二十三条 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退出:
  
  (一)企业因整建制改制、未按规定办理换发证书手续的;
  
  (二)企业因破产、注销的;
  
  (三)无正当理由不参加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年度复查的。
  
  第二十四条 对撤销和退出的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认定机关在相关媒体上公告;被撤销和退出的企业二年内不得重新申报重合同守信用企业。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2年8月14日颁布实施的《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关于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管理制度的全部内容的介绍了。从上面的管理制度中我们可以看出,用这种办法能够增强企业的信用,健全信用管理机制,希望这些答案能够解决您的问题。
  
  

·解除合同应承担什么责任
    解除合同应承担什么责任 合同的解除可以是因为当事人协商一致而解除,当然也可以是因为出现了法定的情形而导致解除。但对于当事人来讲,在实际解除了合同之后,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那到底解除合同应承担什么责任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解除合同应承担什么责任 合同解除后债...

·合同无效返还财产诉讼状中包括哪些内容
    合同无效返还财产诉讼状中包括哪些内容 一、合同无效返还财产诉讼状中包括哪些内容? (一)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等信息。 (二)原告诉讼请求以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

·合同履行不能,有哪些补救措施
    合同履行不能,有哪些补救措施关于采取补救措施的具体方式,我国相关法律做了如下规定:(1)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规定为: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为: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赔偿损失;(3)产品...

·哪些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已经成立但是不完全符合合同生效的要求,一般是合同当事人缺乏订约的能力和订约权,因此效力是否发生尚未确定,必须经过有权人的追认方可生效,在一定期间内或者经催告不予追认,则合同不生效。那么,哪些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呢,而针对效力待定合同又该如何处理呢?下面将为您具...

·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担保合同是怎样的
    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担保合同是怎样的抵押和质押以及担保是经济活动中的三种常见的活动,抵押和质押更是常见的两种担保方式,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三者经常会被弄混,不同的方式其法律后果是不一致的,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一下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担保合同三种合同的区别。 一、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担保合同的概念...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1、强制履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如果对方仍不履行的,守约方可以经仲裁或诉讼确认后,申请法院强制对方履行。2、赔偿损失。《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

·合同履行抗辩权的功能是什么?
    合同履行抗辩权的功能是什么?合同履行抗辩权的功能是可以行使抗辩权,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的权益,我们国家所规定的合同的抗辩权是非常的重要的,比如说在顺序履行抗辩权当中应当是先履行的一方履行完毕之后再由后履行的一方进行履行。二、具体规定是什么?在全同履行中,当事人可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

·饮料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饮料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饮料购销合同书范文 甲方(供货方): 乙方(购货方):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所供饮料产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如出现产...

·合同违约责任承担方式有几种?
    合同违约责任承担方式有几种?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1 、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

·对方限购拒绝履行合同可以追究违约责任吗
    对方限购拒绝履行合同可以追究违约责任吗 一、对方限购拒绝履行合同可以追究违约责任吗? 限购拒绝履行合同的一般是不能追究违约责任的,因为这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如果签合同之前就限购了,受欺诈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这样可以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