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杭州买二套房条件是如何规定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杭州买二套房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您的位置:首页  »  
 

杭州买二套房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杭州买二套房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第2次购房者首付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从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获悉,近期该核心上调了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门槛,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较低20%调整为不得低于30%。同商业银行一样,石市还头次对住房公积金贷款区分了二套房贷,规定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2套房,首付比例上调至50%。
  
  二、限购政策
  
  1、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在限购区域内限购一套住房,即在市区范围内暂停对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2、本市户籍家庭在限购区域内限购2套,暂停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3、企业购买限购区域住房的限制上市交易年限,需满3年才能上市交易。
  
  4、非本市户籍家庭,需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5、对户籍由外地迁入四县(市)的居民家庭的购房限制,自户籍迁入之日起满2年,方可在本市市区范围内购买住房。
  
  自2016年9月28日起,在杭州市区范围内(含萧山、余杭、富阳、大江东)暂停实施购房入户政策。
  
  三、贷款政策
  
  (一)商业贷款政策
  
  1、首套房
  
  在杭州无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首付不低于30%。
  
  2、二套房
  
  在市区范围内,对于已拥有一套住房,或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执行二套房信贷政策,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严格审核借款人还款能力,严格落实月供收入比不超过50%等政策要求,对已成年、未就业、无固定收入且还款资金来源于其他共同还款人的借款人,可参照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
  
  (二)公积金贷款政策
  
  1、首套房
  
  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执行首套房政策,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公积金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2、二套房
  
  被认定为二套房贷款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公积金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1.1倍执行。
  
  3、四种情形,不予公积金贷款:
  
  (1)职工家庭名下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
  
  (2)职工家庭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3)职工家庭名下已拥有一套住房,除该套住房外有其他未结清商业住房贷款记录的。
  
  (4)职工家庭有两条及以上未结清商业住房贷款记录的。
  
  四、首套房、二套房认定标准
  
  1、严格首套房标准
  
  职工家庭名下住房套数根据家庭房产查档和住房贷款记录确定。家庭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公积金贷款记录和商业住房贷款记录,以公积金中心审核和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报告记录为准。未结清的住房贷款记录条数计入家庭名下住房套数,与住房查档记录一致的可合并计算。
  
  2、三种情况,被认定为二套房
  
  (1)职工家庭名下无房,有住房贷款记录并已结清的。
  
  (2)职工家庭名下已拥有一套住房,无住房贷款记录或有住房贷款记录并已结清的。
  
  (3)职工家庭名下已拥有一套住房,有一条未结清的商品住房贷款记录且为该套住房的。
  
  首先需要是本地居民,或者是有意愿在杭州落户的主体,其次该主体需要由经济能力能支付60%的房屋价款,对于没有能力支付的情形,是不得购买房屋的。此外,在购买房屋之后,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缴纳税额。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程序是怎样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程序是怎样的?农民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双方当事人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合同主管部门审查→双方签订合同→合同主管部门备案登记→乡镇人民政府合同主管部门批准(流转成功)。 (一)农户自主流转其承包...

·一方有家暴离婚孩子归谁抚养
    家暴离婚孩子归谁抚养倘若受害人一方以家暴为理由与施暴者起诉离婚,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2条,法院应当作为夫妻之间感情确已破裂的依据,判决或调解离婚。但是关于小孩的抚养,主要以不改变小孩生活环境、生活习惯为判别准则。倘若施暴者打孩子,那孩子无异议要跟另一方,但是如果施暴者不打孩子,...

·持有、使用假币罪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持有使用假币罪,是指违反货币管理法规,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行为。这里的使用假币应作扩大解释:不仅包括以假币购物,而且包括其他所有以等量假币发挥等量真币功能的行为。换言之,这里的使用假币就是以等量假币发挥等量价值的行为。<{{tjlytel}}> 1、持有、使...

·虽则社会观念的进步,离婚,已经是当代社会中的人们不得不面对的
    虽则社会观念的进步,离婚,已经是当代社会中的人们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问题了,而离婚最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财产分割,这往往是引起离婚纠纷的原因之一,新婚姻法更加明确了婚姻财产分割这一块,那么离婚财产分割孩子算吗?今天就给您分析一下这个问题。 离婚财产孩子有份吗 首先答案是否定的。夫妻双...

·再婚后生孩子抚养费是否应当由前夫支付?
    家庭关系在现实生活中十分复杂的,夫妻离异后其中一方有再婚的情形有很多,如果再婚后的一方有前一段婚姻生育的子女,前夫需要支付抚养费是没有疑问的,但是再婚后生孩子抚养费是否需要前夫支付就存在疑问。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再婚后生孩子前夫师傅要出抚...

·应该怎样向企业追债
    应该怎样向企业追债 一、应该怎样向企业追债 1、依法收集债务公司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证据 (2)向债务公司注册地工商部门调取该公司注册登记资料及其全部内档资料,查清债务公司的股东及注册验资帐户及开户银行。要取得这些证据,通过代理律师就可以直接到工商部门调取。 (3)向债务...

·符合什么条件才可以结婚
    对男女结婚作出严格的条件要求,这也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一方的利益受到损害。而实践中,各个国家的国情不同,因此导致结婚需要满足的条件不一样。那么在我国,男女符合什么条件才可以结婚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必备条件 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我国民...

·如何进行对债权债务的清查?
    如何进行对债权债务的清查? 在企业的运营过程中,通常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对企业的债权债务进行清查,这是对企业的一个基本要求,对核对企业自身财产、了解企业债权债务情况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那么,具体应该如何进行对债权债务的清查呢?对于该问题,为您整理总结了一些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土地经营承包合同
        发包方:×××市×××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

·解除合同条件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解除合同的条件到底是什么?
    解除合同条件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解除合同的条件到底是什么? 一、解除合同条件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