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入股合作协议合同怎么写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入股合作协议合同怎么写
您的位置:首页  »  
 

入股合作协议合同怎么写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入股合作协议合同怎么写 入股合作协议合同
  甲方: 有效身份证号码:
  乙方: 有效身份证号码: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
  项目事宜并由甲方以其名义受让____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 (暂定名,以下简称“ ”)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方已充分了解乙方的创业计划,并认同其市场前景,拟投入风险资金与乙方共同创业。
  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 公司(以下简称 )为项目投资主体。
  甲方以风险投资方身份向乙方提供经营公司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整,其中,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 整,占出资总额的 ;乙方以负责项目市场经营管理作为出资资本,占出资总额的 。
  各方一致同意,参与公司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公司股份股本总额比例为:甲方 ,乙方 。
  甲方作为共同投资人应于 年 月 日前将上述出资额解入指定的银行:
  公司账号:
  开户行:
   二、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三、事务执行
   (一)共同投资人委托乙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二)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乙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1、乙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2、乙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五、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_________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_________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公司成立后,甲乙双方需根据运营情况继续合作经营投入, 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另每月付予乙方作为项目市场经营管理人工资作为酬劳。工资金额由双方商协。
  以上内容就是我们为您写的一份入股合作协议合同。该合同的内容要严格按照《民法典》 的相关格式进行拟定,同时,该协议中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在签订合同时要好好的审核,对于合同之中的模糊地带也要在签订前进行协商。

·交通肇事逃逸了该怎么办?
    交通肇事逃逸了该怎么办?交通事故逃逸指的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驶离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等8种情况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

·男女双方根据习俗办过婚礼,但未登记,登记之前购买的房屋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男女双方构成事实婚姻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一、未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三、1994年2月1日前,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 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不是事实婚...

·夫妻离异一方隐秘财产调查的途径有哪些?
    夫妻离异一方隐秘财产调查的途径有哪些?1、调查银行存款。自己办理或者委托律师办理,通过申请法院开具调查令或者申请法院调查。此时需要提供对方的开户行和账号。(恕我直言,此点很困难,因为离婚前很少有此防范意识,且对自己人过于防范良心不安,也不利于共同生活,家庭团结。)在申请法院调查银...

·如何办理变更抚养协议?
    如何办理变更抚养协议?离婚牵扯最大的就是子女的抚养问题,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或者通过诉讼来决定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不过抚养权确定之后因为各种原因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如果想要变更子女的抚养协议,就需要知道如何办理变更抚养协议的方式,然后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变更抚...

·帮助伪造证据罪判决的依据是什么?
    对于犯罪行为,不仅侵犯了国家的治安管理秩序,而且可能对其他人造成经济上、身体上的损害,甚至造成家破人亡的后果。对于犯罪行为,您都是十分痛恨的,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有人因不懂法帮助朋友、亲人伪造证据,也有的律师在辩护过程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胜诉,这些都可能构成伪造证据罪。帮助伪造证...

·每年一到年底,工人讨要薪资的问题总会大批出现,很多建设单位总
    每年一到年底,工人讨要薪资的问题总会大批出现,很多建设单位总是以工程款没有拿到为由拖欠工人工资,因此,也产生了很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那么,劳动合同法工资能优先于工程款吗?今天,针对这个问题,我们给您做了以下分析。 一、劳动合同法工资能优先于工程款吗 在我国劳动法中,工...

·房屋买卖对于需要房子的朋友们来说是相当的重要的,但是如果因为
    房屋买卖对于需要房子的朋友们来说是相当的重要的,但是如果因为工作的需要经常的更换地方那么这个时候最好是进行房屋租赁,但是很多朋友都会遇到一个问题那就是想要进行房屋租赁在哪登记呢?您一起和我们看一下下面的文章来寻找答案吧。 一、想要进行房屋租赁在哪登记? 1、房屋租赁登记是指当...

·限购房和不限购房区别
    限购房和不限购房区别是什么,在购买房子的时候,通常会因为限购令的影响而产生两种房子,一种是限制购买的,也叫做限购房,还有一种是不受限制的,即不限购房,那这两种有什么区别吗,下面我们对其进行整理,为您解决疑问。限购房和不限购房区别一、目的不同中国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应该遵循的原则是对...

·欠钱不还名下没有东西怎么办
    欠钱不还名下没有东西怎么办?1、以后可能有还款能力的,债务人应分期偿还。债务人暂时无百法偿还欠款,但是债务人通过以后的工作或其他行为能够慢慢偿还欠款。债权人和债务人可以经双方协商,双方无法协商的,可以由法院进度行判决,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重新签订分期偿还债务的协议书等。2、失去...

·河北省道路征地补偿安置费是如何规定的?
    河北省道路征地补偿安置费是如何规定的? 在当今时代,因为道路建设而征地拆迁的情况是比较常见的。同时,为了保证被征地人一方的利益,肯定会给予相应的补偿,以弥补其损失。对此,有关部门制定了一些补偿安置费相关规定。下面,我们应河北省的朋友们的需求,将河北省道路征地补偿安置费相关规定,...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