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河南省诈骗罪数额是多少 哪些属于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河南省诈骗罪数额是多少 哪些属于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您的位置:首页  »  
 

河南省诈骗罪数额是多少 哪些属于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虽然在司法解释中对诈骗罪的数额范围有规定,但从这点上来看,其实也并没有统一诈骗罪的数额标准,与此同时也允许高级人民法院结合本地区的经济情况,确定本地区关于诈骗罪的数额范围。那其中河南省诈骗罪数额是多少呢?如果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河南省诈骗罪数额是多少
  
  一、诈骗罪的数额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的相关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的诈骗数额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三个标准。按照《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中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一)数额较大标准: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000元-10000元的,属于“数额较大”。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数额巨大标准: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0000元-100000元的,属于“数额巨大”。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数额特别巨大标准: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500000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诈骗罪量刑幅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1.构成诈骗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诈骗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二、哪些属于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刑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2、客观要件
  
  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
  
  其次,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
  
  再次,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
  
  最后,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其实河南省的经济发展情况也算是很好的了,从这点上来看,就会造成对诈骗罪的数额规定偏高。而实际河南省诈骗罪数额标准是多少呢,从上文的解释中看知道,数额较大是5000元,数额巨大为50000元,但如果是数额特别巨大的话则为500000元。
  
  

·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用人单位提交辞职申请,经用人单位同意,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二、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无需用人单位同意,30天期满,用人单位即应结清工资,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三、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车祸伤保险理赔误工费是多少天
    车祸伤保险理赔误工费是多少天交通事故误工费按照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和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来计算具体误工天数,然后结合劳动合同,工资收入证明以及个税完税证明等计算误工期间的总收入损失。 一般以事故发生前三个月的平均日工资来计算。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那么什么是房屋公证?房屋赠与合同公证费具体是多少
    那么什么是房屋公证?房屋赠与合同公证费具体是多少的? 一、房产公证的定义 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风险,且经公证...

·调整工作地点需兼顾合理性、合法性
    调整工作地点需兼顾合理性、合法性 工作地点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为此,原则上变更工作地点,应当经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但同时不能因此完全否定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一般来说,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地点,但不得滥用权力损害劳动者利益。用人单位合法的...

·在公司名称的选定上注意考虑商号与商标的统一
    商号,是指一个企业的字号。企业的名称中包含着商号。商号在企业名称中的作用,是彰显企业的独特性,以使企业与其他企业相区分。商标,是指产品或服务的标记。商标的作用,是以一定的外部标记来区分产品或服务。可以这样说,商号是企业的名字,而商标则是企业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名字。商号和商标的共同...

·儿童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
    儿童天性比较活泼好动,尽管父母和学校对儿童也有进行安全教育,但儿童在马路上追逐打闹从而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时有发生。儿童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会涉及到赔偿问题,我们和您一起了解一下儿童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具体包括了哪些方面。 一、儿童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 儿童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与成人...

·最新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县征地补偿标准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自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  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就将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县土地共有四类:  一类土地:龙南镇新...

·法律规定土地使用证一套几本?
    法律规定土地使用证一套几本?一套房2个名字2本房产证。一、什么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城镇住房用地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其他住房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后...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法院怎么判?
    针对目前交通事故的频频发生,在技术上,鉴别交通责任的已经有很多的提高,但是在实际的交通事故发生过程中还是有些交通事故责任无法分清的。那么针对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法院怎么判?下面下边就《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律师的看法做一下相关的内容。一、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法院怎么判《道路交通安全...

·公司获得的融资就是注册资本吗?
    公司获得的融资就是注册资本吗?公司获得的融资并不是注册资本。1、增加注册资金的规定如下,“第十四条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认购新股,应当分别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缴纳出资和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