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入股投资项目合同怎么写?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入股投资项目合同怎么写?
您的位置:首页  »  
 

入股投资项目合同怎么写?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入股投资项目合同怎么写?
  
  入股投资项目合同
  
  甲方:有效身份证号码:
  
  乙方:有效身份证号码: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
  
  项目事宜并由甲方以其名义受让____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 (暂定名,以下简称“ ”)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方已充分了解乙方的创业计划,并认同其市场前景,拟投入风险资金与乙方共同创业。
  
  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 公司(以下简称 )为项目投资主体。
  
  甲方以风险投资方身份向乙方提供经营公司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整,其中,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 整,占出资总额的 ;乙方以负责项目市场经营管理作为出资资本,占出资总额的 .
  
  各方一致同意,参与公司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公司股份股本总额比例为:甲方 ,乙方 .
  
  甲方作为共同投资人应于 年 月 日前将上述出资额解入指定的银行:
  
  公司账号:
  
  开户行:
  
  二、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三、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乙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乙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乙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乙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__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四、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五、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_________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_________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公司成立后,甲乙双方需根据运营情况继续合作经营投入, 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另每月付予乙方作为项目市场经营管理人工资作为酬劳。工资金额由双方商协。
  
  六、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 _ __年__ _月__ 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 ___
  
  综上所述,一份标准的入股投资项目合同应该包括双方基本信息、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事务执行、投资的转让、其他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相关内容,合同是运用法律武器必不可少的一个条件,因此签订时要仔细查看,

·什么情况可要求一次性支付抚养费
    1、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比如在每月几号前在探望孩子时支付,或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屋折价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

·怎么预防商品房广告欺诈
    怎么预防商品房广告欺诈 一、怎么预防商品房广告欺诈 目前有些开发商的宣传存在不真实的情况,而许多购房人又大多是先从广告中了解房屋的大致情况的。但你千万不要把宣传广告与商品房合同划等号。凡是宣传广告和开发商口头承诺的东西,你如果很在乎,也就是说,你正是看中了宣传广告中宣传的某方面...

·一、工伤1级伤残能享受什么待遇?
    一、工伤1级伤残能享受什么待遇? 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以及本人工资的90%的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

·二审到核准死刑要多久执行
    所有死刑,上诉的经过二审宣判,没上诉的高级法院要核准核准后7天内执行。但都必须再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

·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吗?
    一、可以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吗可以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吗?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1、有条件的抚养费可一次性给付。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2、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

·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自己决定由谁抚养吗?
    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自己决定由谁抚养吗? 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的决定权: 由于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
    目是不同的,那么交通事故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应该获得双重赔偿,但是索偿时要注意途径和方式,那么具体来说交通事故工伤如何索偿?本文就上述问题介绍如下。 一、交通事故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 1、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原则上由企业安排适当工作,并可以享...

·农村里的土地错过了确权,如果想再确权要去哪里办理?
    农村里的土地错过了确权,如果想再确权要去哪里办理? 由于种种原因,农村不少人的土地还没能确上权,那么如果农村里的自家土地错过了确权,如果想再确权要去哪里办理? 这个还是分情况来看吧。 1、错过的时间不久,找村委会补登 错过了村里的土地确权,不要着急。先去“村委会”咨询下...

·抢劫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抢劫罪是行为犯,刑法对构成抢劫罪没有规定数额、情节方面的限制,只要行为人当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无论是否抢到钱财,也不论实际抢到钱财的多少,原则上都构成抢劫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

·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总是免不了对三个问题的处理,即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以及债务承担。其中尤其是在财产分割方面产生的纠纷是比较大的,而在进行离婚财产分割的时候,很多人也不知道具体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解答。(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 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