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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结婚年龄,是指法律规定的结婚的最低年龄。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到这个年龄就不能结婚,只有达到或高于这个年龄才能结婚,至于结婚的最高年龄,则无限制。现行民法典关于法定结婚年龄的规定没有改变,仍维持1980年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即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二、未到法定婚龄结婚的法律效力
  (一)未到法定婚龄结婚,婚姻关系无效;双方都符合了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后,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登记后,双方建立起婚姻关系,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结婚条件时起算。(二)未到法定婚龄结婚,不享受法律上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未到法定婚龄而结婚的男女双方之间不具有夫妻之间的扶养、忠实等法定义务。未到法定婚龄而结婚的男女双方之间也不享有夫妻之间的互相继承遗产、在对方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担任监护等权利。(三)未到法定婚龄结婚,解除关系法院不予受理。如果是因为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产生纠纷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也就是说未到法定婚龄结婚的,只有涉及到同居期间财产的分割和子女抚养纠纷,才属于法院处理的事项。那不管多大年龄都是允许结婚的,所以在法律上面并不存在最适合的结婚年龄,而应该是最低的结婚年龄。另外,对男女的结婚年龄要求也是不一样的,女方要达到20周岁,男方则需要达到22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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