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最新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最新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最新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简单的说合同诈骗罪算是诈骗类犯罪中特殊的一种,一般出现在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一般在认定是否构成此罪的时候,需要区分不同的主体,法律方面对自然人构成此罪的立案要求与对单位构成此罪的立案要求不同,在量刑上面也有一些差异,下面本站我们带来最新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的内容,供你参考了解。
  一、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刑法第22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本罪既可以由个人实施,也可以由单位实施,因此,只要单位或者个人进行合同诈骗,骗取的财物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就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单位或者个人的刑事责任。
  二、最新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合同诈骗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合同诈骗罪是经济犯罪中犯案率较高的犯罪,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因为合同诈骗真正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很少,被害人能追回损失的情况也不多。这与司法机关的办案能力固然有一定关系,但是更多的是因为被害人在被诈骗后,不知道应该怎样保护自己。如果您遭遇合同诈骗,想要追求行为人的责任,挽回损失。可以向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咨询追责途径。分析了上文之后,您应该已经清楚最新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了吧。因为自然人和单位都是可以构成此罪的,所以在实际量刑处罚的时候,就要区分不同的主体。自然,对单位犯罪进行处罚的时候往往采取的都是双罚制,也就是说此时既要同时处罚单位也不会放过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员。
  
  
  

·员工在公司上班迟到扣工资吗
    员工在公司上班迟到扣工资吗 一、员工在公司上班迟到扣工资吗? 上班迟到一般都会被扣工资的,用人单位已依法在规章制度中明确上班迟到早煺要扣工资,且规章制度已进行公开公示并告知员工的,那么出现上班迟到早煺扣钱是合法的。 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赋予自己对员工罚款的权利,...

·以个人名义与施工队签订合同,老板拒付工资员工要还款吗?
    1、如果合同是以公司名义签订,那么,该员工仅代表公司的利益,应该由公司承担付款义务,而不是员工个人承担。   因此,施工队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支付工程款,若是拒绝不肯支付,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或是去法院起诉处理。   2、如果合同是以员工名义签订...

·临时工辞职的待遇怎么样的?
    临时工是最近几年流行起来的一种劳动关系,临时工的工作时间不确定,工资以日结的方式为主,那么临时工辞职的待遇怎么样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临时工辞职的待遇怎么样的? 我国法律并没有对临时工的明确规定,而且临时工和正式员工的差别很大,...

·合同管理办法措施以及规定
    合同管理办法措施以及规定 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实现依法治理企业,促进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开展,规范对外经济行为,提高经济效益,防止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归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凡以公司名义对外发生经济活动的,应当签订经济合同。 第...

·国营企业职工劳动合同书
     单  位:某某印刷厂
  
  根据吉林省《国营企业全员劳动合同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和我厂全员劳动合同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某某印刷厂法人代表与    共同协商,双方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书,其内容如下:
  一、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

·职工自愿加班超过法定时限企业是否违法
    职工自愿加班超过法定时限企业是否违法 职工自愿加班超过法定时限企业是否违法 法定的加班时间为不超过36小时,即《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

·分居后债务是否属于个人债务
    夫妻要是以感情不和而分居的话,此时不仅双方会分开生活,彼此的夫妻义务也不会再履行,这样很容易导致夫妻最终走向离婚。那夫妻一方分居后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吗?如果夫妻离婚就必须要对债务作出处理,分居后的债务又该怎么承担?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分居后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吗 ...

·什么条件下离婚协议有效
    什么条件下离婚协议有效一、什么条件下离婚协议有效 根据《婚姻法》第31条,《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有效的离婚协议须具备以下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

·解除劳动关系条件是什么?
    无论是做什么工作,劳动合同是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可以约束双方从而保护两者的利益不受迫害。劳动合同的解除必将给个人带来很多损伤,是需要每个工作者重视的。那解除劳动关系条件是什么?下面我们就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一、不必提前通知劳动者即可解除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

·专利无效申请费用是多少
    专利无效申请费用是多少,如何申请专利无效 专利权作为一项知识产权,申请的人开始普遍增多,伴随着申请专利的人数增加,以及它的排他性、时间性、地域性的性质,申请专利无效的人数也在不断增加,的律师在本文中阐述了专利无效申请费用是多少以及申请的程序和所需的材料,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