Ͼ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书ʦ绰13951899110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书
λãҳ  »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书

www.nj48.com Ͼͬʦ

    劳动合同是用人方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协议,但在实践中,往往会由于某些原因导致一方或者双方想要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工作关系,在终止解除合同后为了证明该事实真实存在,就需要用人单位开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书。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供您了解。
  
  一、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书
  
  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书
  
  用人单位名称:
  
  地 址:
  
  联系人和电话:
  
  劳动者姓名: 身份证号码: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前的工作岗位:
  
  入职日期: 年 月 日 终止(解除)日期: 年 月 日
  
  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单位工作年限:  年 个月(其中依法合并计入的年限为  年 个月)
  
  依据的法律条文:《劳动合同法》第 条第 款第 项
  
  终止原因(打√)
  
  劳动合同期满或工作任务完成 □劳动者死亡或失踪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破产 □用人单位停业
  
  解除原因(打√)
  
  劳动者单方解除 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39条解除
  
  劳动者试用期内解除 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40条解除
  
  劳动者按劳动合同法38条解除 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单位提出解除 劳动者提出解除
  
  单位(盖章) 人社部门意见:
  
  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者签收:     签收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空白证明可自行复制使用;在办理手续时须填写并提交一式三份,同时提交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
  
  二、劳动合同的终止
  
  根据劳动合同法,终止是: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劳动合同的解除:
  
  解除是双方约定或法定允许其中一方主动提出: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书的相关资料,在证明书中应落实终止解除前的工作岗位、入职时间、终止解除时间以及终止解除原因等相关事项。如果您还有相关不明白的问题

企业并购的原则有哪些?企业并购需要遵循什么原则?
    企业并购的原则有哪些?企业并购需要遵循什么原则? 企业并购的原则: 1、依法和依规原则 企业并购引起的直接结果是目标企业法人地位的消失或控制权的改变,因而需要对目标企业的各种要素进行重新安排,以体现并购方的并购意图、经营思想和战略目标。但这一切不能仅从理想愿望出发,因为企业...

调取离婚证据有哪些方式
    在打离婚官司的时候,若当事人想要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那么就需要实际提供相应的证据。民事案件中常见的证据收集、调取方式都是由当事人或委托的律师来进行的,除此之外调取离婚证据的方式还有哪些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调取离婚证据有哪些方式 1、当事人自己取证。通常情...

城市居民住房拆迁是指什么?
    城市居民住房拆迁是指什么?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二十三条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

诉前财产保全需要担保吗
    诉前财产保全需要担保吗人民法院可以责令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提供担保。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现在网络金融诈骗款能追回吗
    现在网络金融诈骗款能追回吗?网络诈骗在我们的生活当中不难见到,只要是人们会网购,会使用手机上网,会在网上办理一些相关涉及金钱方面的服务的话一般都会遇到,只不过有些人很谨慎,不会受骗,而还有些人就不一样的了,比较粗心,这时候就会受骗,那么现在网络金融诈骗款能追回吗,下面就由我们来告...

开车撞伤人后怎么赔偿?
    一般开车撞人都是属于过失行为,如果行为人存在故意开车撞人的行为,则很有可能就会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甚至是故意杀人罪了,这个时候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是很重的。但不管是哪种情况下撞人,赔偿都是必须要作出。那开车撞伤人后怎么赔偿呢?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吧。开车撞伤人后怎么赔偿...

鄂咸高速征地补偿的流程是什么
    鄂咸高速征地补偿的流程是什么 鄂咸高速公路预计到2020才能够正式完成投入使用的,现阶段,鄂黔高速公路也正是在紧锣密鼓的施工状态当中的,整个鄂咸高速公路的投资总额达到了56亿人民币左右。当然了,鄂咸高速征地补偿的流程这是从一开始早就制定好了的,在征地之前还要进行一系列的准备,对...

一、四川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四川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或护理误工费、社保补缴费、重新入职损失费、重新找工作短期生活费、暂时失业费。住院...

专利权得保护对象包括哪些
    专利权得保护对象包括哪些1、发明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必须是一种技术方案,是发明人将自然规律在特定技术领域进行运用和结合的结果,而不是自然规律本身,因而科学发现不属于发明范畴。同时,发明通常是自然科学领域的智力成果,文学、艺术和社会科学领域的成...

婚后单方父母出资买房怎样证明个人财产?
    一、婚后单方父母出资买房怎样证明个人财产? 婚后单方父母出资买卖的,可以提交父母证明该房产为一方所有的音频或者视频文件,或者文件资料来证明该房产属于一方财产。如果父母没有明确规定是赠与一个人的,是属于夫妻之间的共有财产的。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
  • Ͼͬʦ
    Copyright © 1995-2015
    绰025-8411011013951899110
    ַϾкŴ1ź³1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