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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费的法院起诉书的基本格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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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费的法院起诉书的基本格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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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误工费的法院起诉书的基本格式是什么?
  
  损害赔偿民事起诉状格式
  
  原告: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职业,住址。
  
  被告: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职业,住址。
  
  诉讼请求:
  
  1、要求被告赔偿原告(费用名称如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补偿金等)损失××元。
  
  2、本案诉讼费由全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应写明侵害行为的事实和侵害后果的事实。若是人身伤害的,应写明受侵害的时间、地点、起因、经过,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就医情况等,作过法医鉴定的也应写明结论。若是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应写明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后果和影响。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本人签名):
  
  ××年××月××日
  
  二、交通事故误工费计算标准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首先,受害人要证明其有固定收入必须有合法的证明,如须有劳动合同、领取工资的工卡或工资条、银行对帐单等证据相互印证。
  
  其次,该固定收入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收入,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入,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对于是否存此种情况,可申请法院向受害人供职单位进行调查。如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部门单位对因病请假的职员或员工并不停发工资,而是根据各地的规定相应扣减部分工资。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3、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也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冶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4、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既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也不能证明其所从事的行业的,可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三、交通事故中误工费的计算时间怎么确定?
  
  固定收人误工时间一般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但受害人因伤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故误工时间的计算分两种:
  
  1、受害人因伤住院或在家休养但未定残的,误工时间根据病历本或住院小结中医嘱的休养时间为准,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休养终结之日。
  
  2、受害人因伤住院并定残的,误工时间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定残日前一天。
  
  但是起诉书当中要交代清楚起诉对方赔偿误工费的具体原因,相关的事实跟理由,然后递交起诉书的时候要附带相关的证据的。如果您自己认为有能力写好关于误工费的民事起诉书的话不请律师也可以。当然,我们觉得为了能够保证误工费的起诉得到自己比较满意的结果,起诉书从一开始就让律师写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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