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离婚时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离婚时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
您的位置:首页  »  
 

离婚时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做任何事情都需要注意些相关的问题,更何况是离婚,那离婚时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离婚时有问题需要处理,离婚后也会出现一些需要处理的问题,那离婚后有哪些问题需要处理?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时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
  (一)离婚前,请慎重考虑夫妻感情是否确已彻底破裂。
  (二)从法律角度,夫妻共同财产是各半分割,不因一方存在过错而少分或不分。
  (三)离婚协议以登记离婚为生效要件,如果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双方已经签字的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
  (四)为避免登记离婚后解决遣留问题的麻烦,建议离婚协议书由律师代为起草与审查。
  登记离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第一,双方当事人共同来提出申请;第二,双方均有完全行为能力;第三,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写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一致的意见)第四,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
  需要携带的证件有:双方当事人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出生年月日应相一致,否则先到有关部门更正,身份证在有效期内)、结婚证及双方各2张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二、离婚后有哪些问题需要处理
   (一)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义务
  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的义务,或者在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上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诉讼请求得到人民法院支持,当事人另一方仍不履行生效司法文书确定的义务时,该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当事人一方反悔。
  协议离婚后一方反悔的,应当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由婚姻登记机关根据当事人申请的具体情况和理由,作出相应处理。如果当事人一方想夫妻重归于好,另一方也表示同意的,双方可以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三)离婚证遗失或毁损。
  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向原办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出具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与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离婚登记的撤销及复议。
  凡是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该项登记;对离婚的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当事人认为符合离婚登记条件而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的,或者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不仅在结婚的时候有一些问题需要注意,在离婚的时候同样也是有一定的问题需要当事人格外的注意,否则的话自己的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至于离婚时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上文中已经做出了讲解,

·分公司章程的效力
    分公司章程的效力每一个合法的公司都有其章程,员工领导办事情一般都会依照章程来行事,章程是其必要的组成部分,而分公司章程的效力在公司运行过程中也起着重要作用,在给予公司自治空间的同时,网站带您分析其效力。公司章程一经生效,即发生法律约束力。公司章程的社团规章特性,决定了公司章程的效...

·广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是怎样的?
    为了使人口·增长速度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范,要求在我国全国范围内实施计划生育,各地需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适宜于本地的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广东省也不例外。根据广东省相关部门制定的规范,我们可以知道,对于那些在计划范围之外出生的孩子,父母是需要按照广...

·公司注册资本增资材料有哪些
    公司注册资本增资材料有哪些 公司在注册的时候有一个认缴的资本额度。日后公司可能因为扩大经营规模、拓宽业务等原因,而需要依法增加注册资本。那么您知道公司注册资本增加需要哪些材料吗?具体流程又是怎样的?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公司注册资本增资材料有哪些 企业发展壮...

·江苏交通工程质量标准是什么?
    江苏交通工程质量标准是什么样的? 交通工程不管在哪一个省市都是属于民生工程,便利、畅通的交通环境是人民生活最基本的要求之一,所以为了能够让人民的出行更加的便捷,各省市对于交通工程的建设也是在紧锣密鼓的进行着,对于交通工程来说最重要的便是质量的问题了,那么江苏交通工程质量标准是什...

·怎样确定继子的抚养关系?
     众所周知,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形成抚养关系的双方互享继承权。其中一方需要承担抚养的责任和义务,另一方需要对继父母承担赡养的义务。那么法律上如何规定抚养关系的?怎样确定继子的抚养关系呢?下面一起跟我们具体了解一下吧! 《婚姻法》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

·购销合同金额怎么算?
    购销合同金额怎么算? 购销合同在市场是以及很多交易中都是会被广泛的运用,很多的企业和公司以及个人都会经常遇到购销合同,法律对于购销合同有着相关规定,那么对于购销合同金额怎么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为您简单说明一下。 一、购销合同金额怎么算? 购销合同金额也就是印花税,购销合同...

·在我国关于公司法人可以注销? 所谓的公司法人注销,说白了就
    在我国关于公司法人可以注销? 所谓的公司法人注销,说白了就是将企业注销。因为企业如果不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依法注销的话,那么该承担的税务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都必须要依法正常承担,除非企业依法被注销以后,相关的权利义务也就正式的结束了。因此如果企业真的要注销的话,主要的负责人应该提前...

·财产公证的收费问题
    公证书是国家机关出具的具有很强的真实性和证明力,一般法院都会直接适用。
      有人咨询,如果在婚前做一份婚前房产的公证,房产现有价值120万,需要多少费用?
    根据南京...

·快递公司丢件怎么赔偿 内容有哪些
    快递公司丢件怎么赔偿,内容有哪些?快递公司丢件的赔偿内容包括: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

·工程款拖欠纠纷有什么解决方法?
    工程款拖欠纠纷有什么解决方法? 一、充分运用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合同法》第286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