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不打官司怎样催收欠债?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不打官司怎样催收欠债?
您的位置:首页  »  
 

不打官司怎样催收欠债?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不打官司怎样催收欠债?
  
  不通过打官司的方式来催收债务有很多好处,比如可以不伤了借贷双方之间的和气,避免合作的中断等等。具体来说,债权人不打官司怎样催收欠债才有效呢?如果实在无法通过和平协商的方式催收债务,此时债务人如何通过打官司来催收债务呢?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详细为您进行介绍。
  
  一、不打官司怎样催收欠债
  
  1、电话催付
  
  电话催付在收帐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其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什么样的人在使用它。电话催款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专业知识(合同、付款条件、供应商和客户的权利和义务等);技巧(步骤、说话口气、火候的掌握等);权力(与客户谈判的权力、是否有权对欠帐进行打折、是否有权决定停止向债务人供货及停止提供赊销等)。
  
  催收人员应该接受相应的培训,企业应明确其拥有什么样的职责和权力等。
  
  2、书面函件催讨(包括传真方式)
  
  采用信函进行催帐是最正式的。必须明确地向债务人传递一个信息,他们需要它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付款。
  
  首先,用词应该因客户而异,或严厉或委婉;
  
  其次,书面催讨往往还是使得诉讼时效中断的有效措施,或者是解除合同等的前置程序;
  
  再次,如果需要作为将来诉讼仲裁的证据,那就应该使用能够证明送达到的方式,比如让对方签收、或使用邮政快递等。
  
  3、面访催收
  
  对于欠款金额较高的债务人,采用面访进行催帐是非常有价值的。
  
  公司内什么样的人员适合去面访催债,应该考虑清楚。并且要进行必要的培训。
  
  4、索要确认函和书面付款计划
  
  在催收帐款过程中获取客户对债务的书面确认或要求对方提供书面的付款计划是非常重要的。书面确认和付款计划对于日后通过法律或其他严厉手段追收欠款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而且,书面确认或付款计划越早拿到越好,因为,随着催帐手段越来越严厉,就越来越不容易拿到了。而且,在特殊情况下,债务人可能在被催帐的过程中更换人员,如果能早拿到这样的书面确认,催款会更加容易。
  
  二、如何通过打官司来催收债务
  
  打官司也就是进行诉讼。法律诉讼仲裁是供应商为收回债务人欠款所作的最后努力。进行法律诉讼要注意几个方面的问题:
  
  1、诉前准备
  
  首先,要确认债务人提出的履行异议已经解决,避免在法庭上面临债务人的有关抗辩。其次,要确认债务人有足够资产清偿债务,否则即使获得有利于自己的判决也无法执行。同时,应在律师的协助下,取得充分的证据,包括债务人的准确资料。
  
  2、诉讼保全
  
  对被告的动产或不动产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是保证判决能够迅速执行的重要方式。
  
  3、诉讼成本
  
  法律诉讼的成本主要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两部分。诉讼费是交给法院的费用,若完全胜诉,则由被告承担;若败诉,则由原告承担;若各有胜负,则分别由双方分担。律师费是交给律师的费用。律师费一般由本方承担,但也有部分案件可以要求对方承担。
  
  4、判决的执行
  
  判决执行难是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人民法院的很多判决都不能得到及时的执行,很多判决甚至被束之高阁。主要原因包括执行力度不够、公民和企业对法院判决淡漠、地方保护主义、债务人没有足够的资产、债务人在境外等。如果债务人无视法院判决,仍然不付款,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要保证判决能够得到强制执行,债权人最好能事先了解债务人在何地拥有动产或不动产。
  
  在看完上文内容后,相信您对有关“不打官司怎样催收欠债”等问题能够有了一定的了解,也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不管是不打官司还是需要打官司来催收债务,债权人都要讲究一定的方法,以保证结果的成功性。而在打官司催债时,证据是关键。在催收债务的过程中,如果您有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可以向债权债务律师咨询有效的解决办法。
  
  

·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童工如何处罚
    原则上,我国是禁止用人单位招用童工的,当然现实中也有特殊的情况。而要是用人单位出现了非法招用童工,那此时就会依法追究单位的法律责任,对单位作出相应的处罚。那此时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童工如何处罚才好?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童工如何处罚 (一)《劳动法》第十...

·居住的公租房子怎么立遗嘱
    居住的公租房子怎么立遗嘱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公共租赁住房有益于弥补...

·有离婚协议书可以起诉离婚吗
    在解除婚姻关系的问题上,我国法院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有些时候,明明原告方手中都拿有当初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却还是要重新通过法院来起诉离婚。当然这种情况是比较少见的,不过在特定情况下,针对这种诉讼请求,法院也会进行处理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有离婚协议书可以起诉离婚吗? 一、有离...

·商品房买卖违约金怎么计算
    商品房买卖违约金怎么计算卖商品房的过程中常常出现意料之外的事情,商品房买卖违约就是最普遍的体现。在发生商品房买卖违约以后,守约方可以主张商品房违约金。那么,商品房买卖违约怎么计算违约金?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依据合同约定 按照法律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

·继承遗产提供的证据有哪些
     继承人们在继承遗产的时候,可能会因为遗产分配问题而产生纠纷,在这种情况下多数会选择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的力量来解决相关纠纷。而要想获得有利判决的话,就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据。那么继承遗产提供的证据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1、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是...

·黔南离婚财产纠纷律师如何收费
    随着当今社会越来越高的离婚率,离婚纠纷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而一般离婚的财产纠纷是需要律师来处理的,这样对双方都是合理的,各省的离婚财产纠纷律师收费也各有不同,都是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条件来规定的,今天我们给您整理一下关于黔南离婚财产纠纷律师如何收费的问题,看看黔南是如何处理这个...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格式内容有什么?
    现在人们生活水平高,交通工具也越来越多,方便了出行也带来了很多交通问题,有时候难免因为自身或者他人或者意外的发生一些交通事故,这时有关部门会根据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来认定交通事故的责任,签订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格式内容有什么?下面我们将为您做详细解答...

·建筑劳务分包都能承担什么工程
    建筑劳务分包都能承担什么工程 一、建筑劳务分包都能承担什么工程 建筑劳务分包能承担什么工程要看分包单位的资质,分包工程与其资质相对于,没有资质的不能够承担工程分包。 二、工程分包的规定 指施工单位或者专业分包单位(均可作为劳务作业的发包人)将其承包工程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

·法律规定哪些罪属于告诉才处理?
    法律规定哪些罪属于告诉才处理? 一、法律规定哪些罪属于告诉才处理?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⒈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⒉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⒊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

·劳动者自愿加班的是否有加班费?
    我们发现要是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也就是要求劳动者在休息休假时间内加班,此时单位会支付劳动者相应的加班费。那要是劳动者自己主动自愿加班的话,在这样的情况下是否也可以获得加班费呢?我们将在下文中告诉您劳动者自愿加班的是否有加班费。一、劳动者自愿加班的是否有加班费根据《劳动...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