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不动产抵押合同登记基本程序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不动产抵押合同登记基本程序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不动产抵押合同登记基本程序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不动产抵押合同登记基本程序是什么
  
  抵押是贷款的一个常用方式,但是了解情况的读者应该知道,抵押合同的效力,是登记最高,享有最先补偿顺位。可是很多最开始签订抵押合同的朋友可能不知道具体的不动产抵押合同登记的程序,下面就让的我们为你解答。
  
  
  抵押登记基本程序如下:
  
  (一) 抵押登记申请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抵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二) 受理申请
  
  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给该申请编号并给回执,回执注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编号。
  
  (三) 审核
  
  1、 登记机关从房地产登记册查明申请转移登记的房地产权利状况,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驳回转移登记申请:
  
  (1) 权属来源的性质是限制抵押(包括福利房、微利房,行政划拨土地、减免地价土地)而未取得有关部门同意的;
  
  (2) 根据城市规划,政府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 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4) 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 权属有争议的;
  
  (6) 法律、法规或市、区政府规定禁止转让的。
  
  驳回登记申请,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2、 从房地产登记册或电脑记录中查明申请抵押登记的房地产的权利状况后,审查下列文件是否真实、齐全和有效:
  
  (1) 身份证明;
  
  (2) 《房地产证》或其他房地产权利证书;
  
  (3) 抵押登记申请书是否按要求填写;
  
  (4) 抵押合同书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核准登记,并通知抵押当事人。
  
  (四) 登记
  
  1、 对核准抵押登记的,在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抵押记录应包括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名称、面积、价值、抵押金额和抵押期限等内容。
  
  2、 预购的房地产抵押时,应在买卖合同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
  
  (五) 收费发证
  
  1、 登记费的收取标准按国家或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2、 将已加盖房地产抵押专用章的房地产权利证书在规定时间内退回抵押当事人(由抵押当事人凭回执、身份证明及交费凭证领取)。
  
  (六) 立卷归档
  
  按规定建立土地和房地产登记的档案。
  
  在办理抵押合同登记时,要注意所抵押的不动产的权属问题,因为有权属纠纷的不动产是不能抵押登记的。另外就是办理之前要准备好以上所有证件,不可有遗漏,否则将无法办理。最后就是收费问题,国家在此有规定的则按国家规定,其次则按当地政府的规定。若在抵押时涉及民事纠纷,我们建议最好走法律途径,正规解决。
  
  

·房屋他项权利证明书怎么用?
     他项权的范围比较广,像土地抵押他项权,房屋他项权,人们办房屋抵押的时候,会在房管局办一个他项权证。他项权也是一种物权,是第三方对房屋产权的体现。这个证书很重要,一定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那么,房屋他项权利证明书怎么用?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房屋他项权利证明书怎么用? ...

·发生医疗纠纷时应如何收集证据
    患者一方为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及时、有效地收集证据,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发生医疗纠纷时,患者首先要有收集证据的意识,应立即向医院要求将病历资料复印、封存,最好能对封存过程进行公证或请律师作见证。复印和封存的资...

·刑事拘留期限折抵刑期吗
    刑事拘留期限折抵刑期么在判刑之前,若是犯罪分子有先被羁押,即被刑事拘留或者逮捕的,那么拘留期间或者逮捕期间的时间,在判刑之后也是会计算在刑期内。根据有关规定,以下的刑罚拘留期间的时间都计算在刑期内:1、《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

·什么是保全查封异议?
    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以下简称《查封规定》)第十七条规定“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

·域名抢注、注册使用域名侵犯他人商标如何处理?
    
第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域名纠纷案件,对符合以下各项条件的,应当认定被告注册、...

·离婚被告人不出庭怎么办?
    离婚被告人不出庭怎么办?离婚被告不去法庭的话,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缺席判决是相对于出席判决而言的。开庭审理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

·乡村路上的交通事故责任
    乡村路上的交通事故责任,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划分。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划分如下:(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

·专利局的审查期限
    专利局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要求的,公布的期限—— 
        专利局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专利局可以根...

·其实预审说白了,也就是犯罪嫌疑人在公安部门被拘留期间,公安有
    其实预审说白了,也就是犯罪嫌疑人在公安部门被拘留期间,公安有专门的部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预审的。因为犯罪嫌疑人的询问笔录也是作为案件审判的时候一个参考的依据的。不过有些人对于醉驾的预审,和移交至人民法院的审理想必是混为一谈了,所以才会产生这样一种疑问,在我国醉驾做完笔后多久预审? ...

·离婚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是什么?
    离婚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是什么 一、离婚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是什么 1、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关证据。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