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解除劳动关系的事由有哪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解除劳动关系的事由有哪些
您的位置:首页  »  
 

解除劳动关系的事由有哪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解除劳动关系的肯定是要有一定的事由,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都不能很随意的进行。那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事由都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解除劳动关系的事由有哪些
  合法劳动关系成立后,并非一成不变,正如普通合同有解除情况一样,劳动合同在出现无法维持情形时也要解除。因劳动合同的解除用工双方的权利义务即行终止:
  1、双方合意解除劳动关系
  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期满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则不再履行。按照《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必要分清是谁的责任导致。
  2、过失性、非过失辞退
  过失性辞退即劳动者的行为违反《劳动法》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予以辞退而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消灭。即《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情形;非过失性辞退是指非因职工原因由用人单位辞退职工而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26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即非过失性辞退情况):(一)劳动者患病或者因工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裁员和辞职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或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被裁员人员即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劳动法》第27条对此类劳动合同的解除作了明确规定。企业富余人员辞职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是允许的,同样也导致劳动关系的解除。
  4、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32条规定了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种情况:(一)在试用期内;(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5、劳动合同终止导致劳动关系的自然解除
  《劳动法》第23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终止,即“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二、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怎么补偿?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满半年的按一个月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作时间不满半年的按半个月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我们根据法律中的规定为您总结了五种,各位可以在上文中参考了解。而实践中,某些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需要对劳动者作出相应的补偿,具体该如何来计算这个补偿金,就需要结合实际情况了。

·呼市农村拆迁对大病补偿
    呼市农村拆迁对大病补偿 一、呼市农村拆迁对大病补偿 (一)资助参保、参合医疗救助:按比例资助城市户籍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农村户籍医疗救助对象参加新农合。 (二)门诊医疗救助 1、特殊慢性病门诊救助 针对医疗救助对象中患有特殊慢性病及重度残疾人员(一至二度残...

·离婚之后母亲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如果孩子的抚养权是归父亲一方的话,此时作为母亲不能就此免除抚养义务,而是需要实际支付孩子相应的抚养费。但要是在离婚之后母亲不给抚养费怎么办呢?不少人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母亲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

·土地使用证委托领取授权书范本怎么写?
    土地使用证委托领取授权书范本怎么写? 一、土地使用证代领授权书范本 委托人: _____ _____ ,女,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出生,现住 _____市,户籍地: _____ _____ _____ _____ _____ _____,身份证号: ____...

·买卖私房的法律程序都有哪些?
    一些房主可能会通过私下里的交易来进行买卖房产,那么这里应该给他们科普下相关的法律知识,那么买卖私房的法律程序都有哪些?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私房买卖一定要订立相关的合同契约,并且还要办理相关的产权转移手续。想请我们来看下面。私有房屋买卖应按以下程序办理:(l)订立买卖契约。买卖契约应...

·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一、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得到双倍工资的赔偿。 如果用人单位没和劳动者签合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那么就应该得到双倍工资的补偿,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是指在诉讼活动中,唆使、协助当事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行为。
  &nbs...

·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的区别体现在哪 ?
    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的区别体现在哪 ?1、二者成立的要件不同; 诺成合同以合意为成立要件,实践合同以合意和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义务为成立要件。 诺成合同自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而实践合同则除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才能成立和生效。因此,在诺...

·合同终止以后有什么保密义务
    合同终止以后有什么保密义务合同终止是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发生,使合同所设定的权利义务在客观上已不再存在。也就是,合同权利和义务的终止,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另外,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无过错方起诉离婚能不能赔偿?
    在当今社会,出轨和第三方插足已经成为了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大因素,作为无过错的一方,在无法达成离婚协议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请诉讼离婚。目前大部分离婚案件中,都有一方存在过错,这时,法院在判决财产分割的时候往往会有一定倾向性。那么无过错方起诉离婚能不能赔偿?下面我们听听我们的看法...

·我国保安公司改制怎么改
    我国保安公司改制怎么改在日常的经营发展过程当中,公司经营的范围和种类是可以有很多种的。在我国有专门的保安公司,保安公司因为性质比较特殊,又属于我国公安部门直接管辖的公司。但是保安公司也为了适应现代化市场的需求,在某些情况下,也会对公司进行改制。那么我国保安公司改制怎么改呢? 一、...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