Ͼ高空坠物砸车怎么举证?ʦ绰13951899110
高空坠物砸车怎么举证?
λãҳ  »  
 

高空坠物砸车怎么举证?

www.nj48.com Ͼͬʦ

    随着时代的发展经济的发达,我们现在旁边的高楼大厦越来越多,在我们生活中也听说过不少关于高空坠物的事情,我们对于高空坠物也有一定的了解。高空坠物如果没有证据的话我们一栋楼都会有相关的责任。那么高空坠物砸车怎么举证呢?《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由此可以看出,高空坠物的侵权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合理性《侵权责任法》将举证责任倒置给了被告人,对抛掷物、坠落物损害责任第一次明确规定了具体规则。该条规定所确立的高空抛物规则主要基于对受害人的救济,就是在受害人找不到加害人的情况下,为了避免得不到赔偿,出于公平的考虑,让有可能造成损害的人承担一个补偿责任,使受害人得到救济。这个条文其实更大的作用在于阻吓高空抛物的违法行为,促使您遵守公共生活规则,避免造成损害。目的是加强对受害人权益的保护。笔者认为,在高空落下物致人损害案件中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做法是比较合适的。
  1、这类案件符合举证责任倒置的适用情形
  举证责任倒置的出现是由于在特殊侵权行为引起的纠纷中,受害人往往是公民个人,如果拘泥于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受害人必须对侵权行为的全部构成要件负举证责任,在受害人难以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来证实自己的主张时,其遭受的损失往往就难以得到赔偿,不利于受害人权益的保护。因此法律将举证责任倒置给被告方承担,给予处于弱势地位的原告方一种保护。高空落下物致人损害的案件中,公安机关采取侦查手段都无法确定真正的加害人,受害人凭借自身的力量更不可能知道,由全体所有人就自己无过错或者与损害事实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来承担证明责任比之要求受害人证明具体的加害人来说更容易些,也跟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因此,对于此类案件可以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2、适用举证责任倒置更符合公平原则
  举证之难往往限制了受害人提起诉讼,其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如将举证责任倒置给被告,使受害人摆脱了必须举证具体谁为真正致害人的劳累和束手无策,为当事人提供了救济途径。法律是当事人寻求的最终保护途径,由于法律的过高要求,是受到损害的当事人被拒之门外,自己承担责任,加重了受害人的不幸,也会使当事人对法律失去信心。因为这样的高空落下物行为危害的是不特定人的安全, 每一个在建筑物旁的道路上行走的人都可能成为受害者,涉及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
  3、适用举证责任倒置为法院裁判提供了依据,统一了裁判结果
  《侵权责任法》第87条的出台,填补了法律的空白,解决了困扰司法实践的难题,为法院裁决提供了依据,保证了裁判结果的统一。《侵权责任法》未出台前,针对同样的事实,各地的司法实践并不统一,裁判结果完全不同,严重损害了司法的权威,造成了每起案件均提起上诉、申诉及信访!重庆烟灰缸案件一审后,大多数被告均委托律师提起上诉,即使二审维持了一审判决,仍有绝大多数被告提起申诉。济南菜板案,历经一审、二审、再审后,原告仍在信访。《侵权责任法》实施后,此类案件,至今尚未听说有缠诉事情发生。
  4、适用举证责任倒置更能体现法律的精神
  第一,有助于受害人的救济。显然,让一个已经遭受不幸的受害人来承担全部损失是不合理的,况且可能实施抛物行为的人是一个集体,其负担风险的能力更强。第二,有助于发现真正的行为人,在由所有可能实施抛物行为的人共同承担责任的情况下,那些没有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了避免“背黑锅”,就会想办法去找出真正的责任人。也许有人本来就知道谁是真正的抛物行为人,如果这个知情人要为真正行为人承担责任,他就会有动力揭发;反之,他更可能选择保持沉默。第三,有助于预防高空抛物的行为,维护公共安全。如果在没有明确的抛物人的情况下,由受害人自己承担责任,那么可能会激励那些真正的行为人继续进行高空抛物,或者那些原本不高空抛物的人也会加入抛物的行列。但是确立了这一规则后,那些高空抛物者想要抛物时,不仅需要小心注意楼下经过的路人是否可以发现他,而且更得注意周围的邻居是否可以发现他。当高空抛物者成为过街老鼠时,这种现象就可能减少。我们对于高空坠物的有关法律知识了解的其实并不够透彻,对于高空坠物砸车怎么举证这一个问题我们国家早就对此问题做出了相关的规定,我们国家有着举证责任的规定。如果我们生活中或者我们身边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我们一定要查阅相关的法律法规。
  
  
  

公司离职报告怎么写才好?
    公司离职报告怎么写才好? 现今社会,快节奏的生活方式使得人们工作压力增大,公司待遇和工作环境的好坏成为公司与员工之间不断冲突的主要原因,由于辞职报告是要公司批复后才能生效,接着才可以去寻找新的工作,俗话说买卖不成仁义在,员工与老东家之间的关系有时候也会影响到被下一份工作录取的成...

抚养费支付方式有哪些?
    抚养费支付方式有哪些? 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

工程质量事故分级是如何规定的?
    工程质量事故分级是如何规定的?虽然企业在施工前也施行了责任制度,即在发生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时,实行的是谁有过错谁承担责任的方法。但在社会生活中,我们还是会发现由于工程质量问题而引起的纠纷,为了更好的处理这类问题,国家对工程质量事故分级标准做了一般性的规定。国家现行对工程质量通常采用...

哪些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的特征
    哪些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的特征行政强制执行的特征包括:1、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相对方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为前提。只有行政相对方负有法定义务又拒不履行,行政机关为了保证行政管理活动正常进行,才能采取一定的强制手段强迫相对方履行义务。行政法上的义务既有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义务,也有行政...

专利惩罚性赔偿规定是怎么样的?
    专利惩罚性赔偿规定是怎么样的?专利惩罚性赔偿规定是侵犯专利权的行为进行一定的惩罚性的赔偿,侵权损害惩罚性赔偿规定是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惩罚性赔偿是一种集补偿、惩罚、遏制等功能于一身的赔偿制度。惩罚性赔偿...

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办法是什么
    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办法是什么 农村集体土地的承包,是针对农村的农用地的。国家对农村集体土地的政策,一直就是土地在进行承包的时候,基本都是村委会主持土地的相关承包事宜。一般也是承包给本村村民的,不过现在针对农村的土地使用权的承包是可以进行使用权流转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

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标准是怎样的?
    有些在职期间的劳动者因为受伤而导致住院,这时候,企业就需要给劳动者一定的医疗期,当劳动者恢复了,但是又没办法胜任之前的工作岗位时,这时候企业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劳动者可以得到一定的经济赔偿。那么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标准是怎样的?我们来简单的解答一下。 一、医疗期满解...

一、结婚俩月离婚财产怎么分配,有规定吗?
    一、结婚俩月离婚财产怎么分配,有规定吗? 结婚俩月离婚财产的分配与正常情况下的财产分配是一致的,与结婚的时间长短没有关系。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

离婚协议书可以补办吗
    有些比较重要的文件,可能会因为当事人的保管不善而丢失,大部分东西其实都是可以补办的。那么对于离婚协议书来讲,如果不慎丢失的话,是否也可以补办呢?关于“离婚协议书可以补办吗”的问题,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协议书可以补办吗 在夫妻办理协议离婚时,需要向民政局提交离婚协议书,该...

盗窃罪没有直接证据能定罪吗?
    当我们发现我自己的钱财物被偷了的时候,首先我们应该先看看周围人群的表现,然后确定嫌疑人,那么当我们确定嫌疑人后却没有嫌疑人盗窃的证据的时候怎么办呢?下面我们为您整理编辑关于盗窃罪没有直接证据的相关知识。 一、盗窃罪的成立条件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
  • Ͼͬʦ
    Copyright © 1995-2015
    绰025-8411011013951899110
    ַϾкŴ1ź³1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