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贷款申请条件有那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贷款申请条件有那些?
您的位置:首页  »  
 

贷款申请条件有那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贷款申请条件有那些?
  
  随着消费观念的不断改变和经济模式的变化,贷款越来越被大众接受运用。但是办理贷款并不简单,因为涉及金额较多,所以银行及相关机构对此审查严格。那么网的我们现在就为您介绍一下贷款申请条件具体是如何,该如何操作。
  
  
  一、申请条件
  
  如何申请个人贷款的条件:
  
  1、年满2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在中国境内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
  
  2、具有固定的职业或者稳定的经济收入,能够保障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3、信用记录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4、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
  
  5、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般满足以上条件,您就可以向商业银行提出借款申请。
  
  二、申请程序
  
  1、签定认购书:客户与已和银行签约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签定认购书,并向房地产开发公司交纳首期购房款;
  
  2、办理申请:客户到银行委托的律师事务所办理按揭申请手续,包括交验个人资料、交纳各项费用、填写法律文件;
  
  3、货款审查:律师事务所对客户申请进行初审,之后由银行进行审批;若审查不合格,退回客户资料和所收取的费用;
  
  4、其他法律手续:律师事务所代办保险、公证及抵押物的抵押登记、备案;
  
  5、贷款的发放:银行将贷款款项划至发展商帐户,并通知客户开始供楼。
  
  三、办理规则
  
  1、客户申请按要求填写贷款申请书。
  
  2、客户提交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包括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居住证明。有配偶的,应同时提供结婚证,配偶的居民身份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1)个体业主的营业执照和纳税凭证等。
  
  (2)所申请的贷款要求提供担保的(含抵押、保证)应提交担保材料。
  
  3、审查
  
  (1)客户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加盖的公章是否清晰,贷款企业名称与营业执照是否相符,材料的完整性、合法性、规范性、真实性、有效性。
  
  (2)信贷业务的币种、期限、金额、担保方式、借款用途与协商的内容。是否相符。
  
  (3)信贷业务申请用途、期限、金额、担保方式及委托代理人基本情况与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是否一致。在有关决议上的签章人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组织文件规定。
  
  (4)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及其他有效证明。
  
  (5)抵押或保证材料的审查,抵押物是否充足,保证人是否有能力足额保证。客户申请材料审核后,如材料不全,经办人需将申请材料退还客户,并做好解释工作。如材料齐全,再核对原件并由客户在影印件上签署原件与复印件一致的签名。确认后再填写《信贷业务评价交接单》。进入调查阶段,应在半个工作日内完成。
  
  4、信用评价
  
  (1)客户的整体资信状况,含人民银行的信用状况和社会信用状况。
  
  (2)资产负债状况,房产状况。
  
  (3)贷款用途,还款来源是否可靠。
  
  (4)抵押或保证是否可行。
  
  (5)审批
  
  (6)落实贷前条件
  
  (7)签订合同,包括保证或抵押合同
  
  (8)支用
  
  (9)信贷登记
  
  (10)会计核算
  
  (11)贷后检查
  
  (12)贷款回收期限和利率
  
  四 、 期限和利率
  
  1、贷款期限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30年;
  
  2、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有关利率政策规定执行。消费贷款利率的确定主要包括:
  
  (1)年百分率法
  
  (2)单一利率法
  
  (3)贴现率法
  
  (4)追加贷款率法
  
  (5)补偿余额要求
  
  五、快速办理
  
  1、个人信用贷款。办理银行的个人信用贷款,只需贷款申请人具有稳定的工作及收入,一般贷款额度在1万到50万元之间、贷款年限最高为5年。通常银行审核资料通过后1个工作日即可放款,属于无需抵押、操作简便的快速贷款方案。
  
  2、房产抵押贷款。房产抵押是指将自有房产抵押给银行,从而换取银行的贷款。房产抵押贷款不会影响房产的居住权,也不影响生活质量。这种贷款方案还款年限长、贷款额度高,是企业和个人贷款寻求大笔资金的好选择。
  
  3、已贷款的房产可再次抵押贷款。当初买房已经按揭贷款的房产,或是已经抵押贷款的房产,按现市场价格重新评估,可再次申请二次银行抵押贷款。贷款人提供相应贷款申请材料即可申办。
  
  由此可见,贷款申请条件并不复杂,而且时间的周期也比较短,只要贷款人具备条件,需要年满2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在中国境内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具有固定的职业或者稳定的经济收入,能够保障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信用记录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我们需要准备了相关的的资料,并且通过银行的审查,就可以在短期内办理完成贷款申请。与此同时,办理好贷款申请也是十分重要的。
  
  

·木地板购销合同范本
    木地板购销合同范本 找专长律师:债权债务律师 劳动工伤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医疗纠纷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在房子装修过程中,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用木地板铺装地面。人们采购地板,就需要和木地板经销商签署木地板购销合同。双方通过合同来确定买卖关系,合同非常重要。那么木地板购销合同范本是...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是指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股权转让的增值税需要缴纳吗
    股权转让的增值税需要缴纳吗股权转让的增值税需要缴纳吗 商业用地或者住宅用地开发时,很多开发公司实际所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成本风险都转嫁到了消费者购买的房价上;而工业用地开发时,自己的土地增值税虽然自己来承受,但是工业用地的开发,在土地税费上当地工业区管委会或者其他部门出台相应缓、免...

·《合同法》明确规定不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法》明确规定不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中国政府在制定相关的劳动合同法的时候,考虑到了一些可能会发生的特殊情况,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不受到侵害,制定了很多保护条例来防止用人单位恶意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那么《合同法》明确规定不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为您...

·离婚后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吗?
    离婚后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吗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在离婚子女...

·施工许可审批必备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71号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已于1999年10月14日经第十六次部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1999年12月1日起施行。

 

部长  俞正声
1999年10月15日<...

·刑诉证据种类包括哪些?
    刑诉证据种类包括哪些?国家制定的诉讼法是多种多样的,具有民事、 ?刑事、 ? ?行政几个诉讼法,他们的证据都是有所不同的,分类也是相当的明确,很多人都会疑惑,刑事诉讼的证据种类有什么?具体有哪些内容?接下来为您解答。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证据指证明待证事实是否客观存在的材料。证据种类...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费用谁承担
    医疗事故鉴定,是发生医疗事故纠纷时的一种最有效的归责方式。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医疗纠纷的发生越来越频繁,各种医闹、恶性伤医时间参差不穷。这种时候,医疗事故鉴定就显得尤为必要。当事人在打医疗纠纷官司时,提前了解医疗纠纷司法鉴定费用的相关知识能帮助自己更好的维权。下面我们在本文中就将整...

·股权转让前没有约定债权债务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股权转让前没有约定债权债务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股权转让前没有约定债权债务的规定 目标公司名下的债权债务仍由目标公司承担,除非老股东承诺共同与目标公司承担目标公司名下债权债务。因此,新股东如在股权转让前未对目标公司债权债务作尽职调查及了解,新股东经营公司,将承担债权债务。 ...

·犯罪中止的构成要素包括什么
    犯罪中止的构成要素包括什么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2、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1)中止行为是停止犯罪的行为,是使正在进行的犯罪中断的行为。(2)中止行为既可以作为...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