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签完劳动合同后辞职怎么办?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签完劳动合同后辞职怎么办?
您的位置:首页  »  
 

签完劳动合同后辞职怎么办?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签完劳动合同后辞职怎么办?
  
  劳动者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是不可以随时辞职的,劳动者辞职的,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哪些情况下员工可以提出辞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通过本文,我们给您分析了签完劳动合同后辞职怎么办这个问题。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新员工提出辞职,应当提前一个月告知单位,不能随便离职。但是,如果单位存在违规行为,比如不发工资、未给缴纳社保等,员工可以随时离职,不用和单位打招呼。并且,这种情况下单位还得给赔偿。
  
  

·在我国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怎样的?
    我们国家刑法所规定的都是一些具体的犯罪罪名,但是刑事诉讼法都是在程序方面的一些具体事项,很多人对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内容并不是特别地了解,因为这样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在我国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在我国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法中程序违法是什么意思?所谓程...

·非国家公务人员受贿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非国家公务人员受贿罪其实也就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此罪的主体自然与受贿罪的主体就是不一样的了,一般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受贿行为。那法律中对此罪是如何处罚的呢?我们为您带来非国家公务人员受贿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非国家公务人员受贿罪量刑标准是怎...

·讨债需要哪些证明
    讨债需要哪些证明 一、讨债需要哪些证明 1、当事人是公民的,应查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联系电话;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2、证明民事法律关系据以发生、变更、消灭等事实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

·故意毁坏财物罪2万元会怎么判刑?
    故意毁坏财物罪2万元会怎么判刑? 一、故意毁坏财物罪2万元会怎么判刑? 故意毁坏财物罪2万元的一般会判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只要毁坏的财物达到了3次以上还有损失在2000元以上的都会以此来进行判刑;对于此案件的处理一般就会根据金额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 1.《刑法》第二百七十...

·离婚时如何处理公房的承租权
    1、公房承租权,关于其性质有不同认识。有的认为公房承租权就是一种债权,公房承租关系就是一种债权法上的合同关系,即产权单位是出租人,居住职工是承租人,与市场房屋租赁不同的是,其租金标准由国家规定。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统一规范租赁关系,而没有特别区分公房租赁和私房租赁就是明...

·夫妻债务一方死亡如何处理
    夫妻债务一方死亡如何处理 一、夫妻债务一方死亡如何处理 夫妻一方如果不幸死亡,其欠的债由谁来还,通常人们会认为应该由其配偶或者其子女、父母来偿还,其实这都不对,法律是不支持父债子还或者子债父还的。 夫妻一方死亡后其债务如何处理,首先要弄清楚这个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

·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与法律依据
    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与法律依据 劳动关系的认定劳动关系转移事实劳动关系劳务派遣解除劳动关系试用期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事实上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用人单位为其提供劳动报酬而形成的关系。由于法律意识的淡薄,在实践中事实劳动关系的现象存...

·如何讨债技巧是什么?
    如何讨债技巧是什么 如何讨债技巧是什么? 1、“木马计”讨债法 (1)在讨债过程中,特别是与对方接触时,以好象关注、有兴趣,甚至认真思考对方建议的态度迷惑对方,把对方的信息搞到手,再反过来攻击对方,以求有利于已的条件的做法。 2、“针锋相对”讨债法 (1)是强攻战的一种...

·股票发行承销团协议
    

一、现将本文书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