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连带债务人诉讼时效怎么计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连带债务人诉讼时效怎么计算?
您的位置:首页  »  
 

连带债务人诉讼时效怎么计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连带职责是我国民事立法中的一项重要民事职责准则,其目的在于补偿救助,加剧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法律职责,有效地确保债务人的合法权益。连带职责确保期限一般指为确保的期间是确保职责的存续期间。那么,连带债务人诉讼时效怎样核算?
  一、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的区别
  1、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有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债务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债权人无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权拒绝。2、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问题适用于连带债务的法律规定。而一般保证人与主债务人间不存在连带债务问题,只是在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保证人对主债务人享有求偿权。3、连带责任保证中的债务人无先诉抗辩权,即不能以债权人是否催告主债务人作为是否履行保证义务的抗辩理由;而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当债权人要求保证人代为履行时,保证人可以要求债权人保证人先就主债务人的财产诉请强制执行或设有物的担保时先执行担保物权为由而拒绝清偿。4、连带责任保证是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无规定或约定的亦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一般保证则由当事人约定。5、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力度较强,对债权人颇为有利,保证人的负担较重,而一般保证的担保力度相对较弱,保证人的负担相对较轻。
  二、连带债务人诉讼时效是怎么样的
  根据债权人在保证期间是否向保证人行使请求权,连带责任保证的诉讼时效可分为两种情形:第一,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债权人通过诉讼程序向法院提出保护民事权利请求的期限,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及延长适用《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第二,债权人在保证期间没有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免除,债权人对保证人的实体请求权归于消灭,诉权也随之消灭,也就谈不上诉讼时效问题。在以上两种情形中应注意的是:债权人在保证期间仅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的,并不表示其同时对保证人主张权利,债权人必须实际向保证人主张,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一旦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债务人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开始,诉讼时效期间起算。债务人在确保期间内要求确保人承当确保职责的,债务人经过诉讼程序向法院提出维护民事权利恳求的期限,即连带债务人诉讼时效,在法律规则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恳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职责人实行所承当的职责。
  
  
  

·学生家庭成员或监护人信息怎么填写?
    学生家庭成员或监护人信息怎么填写?一般父母健在,就填父母。《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

·农村的“空心房”拆迁,是有补偿的,你那边能补贴多少呢?
    一、农村的“空心房”拆迁,是有补偿的,你那边能补贴多少呢?  在农村,空房子和空宅基地不同,国家政策规定: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而宅基地上面的房屋只要不坍塌失...

·婚前财产离婚怎么分配
    不得不说,在离婚案件中离婚夫妻对财产的分割是比较看重的,毕竟这是与自身利益相关的事情。在进行离婚财产分割之前,需要先区分哪些属于婚前财产,哪些属于婚后财产。那么您知道婚前财产离婚怎么分配吗?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婚前财产离婚怎么分配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

·一、事业单位补发工资个人需要纳税吗?
    一、事业单位补发工资个人需要纳税吗?事业单位补发工资个人需要纳税,工资是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对象,按照规定,职工的工资超过5000元就得纳税。像补发工资基本超过这个金额。工资是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对象,按照规定,职工的工资超过5000元就得纳税。二、个体工商户哪些收入要缴纳个税?个体工商...

·贸易公司拖欠货款案由是什么?
    贸易公司拖欠货款案由是什么?贸易公司拖欠货款案由欠款的案根据欠款所依据的基础判断。 一、签名方面的问题 1、签名者不被确认 其实避免这类情况的出现并不难,买卖双方只要在交易之前,签订一个合同,在合同中明确:收货者的名字,以及签名字样就可以了,如果买方变更签名者的须事先通知卖方...

·没工作怎么办理公积金贷款
    个人需要提供收入证明、购房合同、申请表、管理中心评估、核实购房合同等材料,到银行办理相关贷款手续。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是:1、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2、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3、借款人有稳定的经...

·怎样有权继承老人的财产 一、怎样有权继承老人的财产?
    怎样有权继承老人的财产 一、怎样有权继承老人的财产?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 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民法典》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是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行为。
...

·地方志属于职务作品吗?
    地方志属于职务作品吗?国务院令公布了《地方志工作条例》。这一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条例,仍维持了地方志分为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三级的规定。同时明确,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为职务作品。 考虑到编纂地方志需由地方政府组织人力、物力、财力,为了不给乡镇、村设定义务、增加负担,该条例仍维持...

·土地使用权转让风险如何防控?
    土地使用权转让风险如何防控? 我国的土地虽然采取的是公有制的方式,但是公民可以通过合法的渠道获得土地的使用权,拥有一定面积土地使用权和处分权的公民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转让土地的使用权。需要注意是是,转让是由风险的,你是否知道土地使用权转让风险如何防控? 一、转让标的(...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