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拒执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拒执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拒执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为了保证法院的判决、裁决能够得到公民以及其他社会主体的自觉履行并且因此而树立公正严明的国家形象,在立法机关制定法律的时候专门制定了拒执罪来预防拒绝执行判决而引发的犯罪行为,但拒执罪也需要主体满足相应的构成要件才能定罪。那么,拒执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拒执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犯罪主体拒不执行裁判罪是一种特殊主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三、四、五条的规定,有以下三种:①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即由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规定的曾有作为或不作为义务的自然人。②被执行人是单位的,追究的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这些人员为了本单位的利益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造成严重后果,也构成本罪的主体。③与被执行人共同实施妨碍执行和拒不执行的行为人。这种人,因其不是被执行人,而是案外人教唆被执行人或与被执行人事先通谋策划,事后共同参与并实施了拒不执行法院裁判的行为的,应认定为共犯。犯罪客体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裁判和执行的权威。人民法院是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审判机关,所作出的裁判一经生效就具有强制力,负有履行义务和协助执行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执行。被执行人拒不执行,直接损害人民法院裁判和执行的严肃性,严重影响了法院裁判权威和执行权威,在破坏了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的同时;间接损害了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国家利益。主观方面直接故意表现为行为人明知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已经生效,必须执行,在有能力执行的情况而故意拒不执行,希望通过拒不执行的犯罪行为,使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无法得到执行,以满足自己或单位的非法利益。客观方面表现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其情节严重。“有能力执行”是指根据查实的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具有实施特定行为义务的能力。从上述内容来看法院在判决某个主体是否达到了构成拒执罪的标准需要符合四个方面的要件才能符合法律的规定,只要有一个要件没有满足就不能将主体定罪为拒执罪而加以处罚。若对拒执罪有问题可以在线咨询律师。
  
  
  

·一、继承遗嘱有效时间是多久?
    一、继承遗嘱有效时间是多久?遗嘱无失效期继承时效为两年依据《民法典》及《民法典》的有关规定,遗嘱效力优于法定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进行遗产分配。一般而言,遗嘱是没有失效期的。但是,一项继承的时效,从继承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开始起为两年,即在你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两年之...

·怎样去法院起诉婚姻诈骗?
    怎样去法院起诉婚姻诈骗婚姻诈骗需要提供被对方诈骗的证据,例如转账记录,或者索要钱财的聊天记录等等。婚姻诈骗需要提供哪些证据材料:1、身份证真伪,记住其身份证号码和名字,到公安机关查询有无此号码和人名;2、户籍真伪,记住其户籍所在地,询问当地派出所有无此人;3、结婚记录,查找一下其...

·对于我们国家的职工来说
    对于我们国家的职工来说,尤其是那些女性职工,如果在生子期间可能会关心的就是产假,那么广东劳动合同有产假吗?根据相关的民法典规定,凡是在我们国家有着合法的劳动关系的女性职工,都应该享受产假,具体我们来看下面的文章。凡是存在劳动关系的女职工,均依法享受产假。凡是我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

·离婚后没工作抚养不拿可以吗
    离婚后没工作抚养不拿可以吗在日常生活中,夫妻双方由于感情破裂或者其他事情的发生,可能会做选择离婚的途径来结束双方之间的夫妻关系。虽然夫妻离婚是自由的,但由于离婚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也是相对复杂的,例如孩子的抚养问题。那么,离婚后没工作不拿抚养可以吗?我们将针对这个问题,综合法律知识,...

·在现实生活中,通过技术改进以及工作时谨慎小心等途径,在工作时
    在现实生活中,通过技术改进以及工作时谨慎小心等途径,在工作时遇到的伤害是可以避免或者减轻的。但是,有的时候确是防不胜防,工伤仍然普遍存在。若是当我们遇到了左手食指末端骨折工伤,应该采取什么办法以及如何进行鉴定等就无疑是最为关键和主要的问题了。 一、左手食指末端骨折工伤如何鉴定...

·父母之间争取抚养权好吗?
    父母之间争取抚养权好吗?争取抚养权是否好就要看双方是否愿意成为孩子的监护人;对于孩子抚养问题,法院判决都是从能否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如果有两个孩子,不一定会判决一人一个,如果能举证证明两个小孩跟随母亲或者父亲更有利的话,法院会判决更有利于小孩成长的一...

·报案非法集资怎处理呢?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逐渐好转起来,于是有些人就利用手中闲置的钱来进行投资。但是一些人却通过非法渠道吸收公众存款,谋取利益,导致民众投入的资金无法收回,这种行为就是所谓的非法集资。如果遇到非法集资,当事人可以进行办案,那么,很多人就会问,报案非法集资怎处理?接下来...

·一、劳动合同法工资的基本形式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法工资的基本形式有哪些? 1、计时工资; 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1)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 (2)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 2、计件工资...

·玻璃制品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玻璃制品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玻璃制品购销合同 甲 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原则,由乙方向甲方购买玻璃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单价。 第二条:根据市场行情若因玻璃原片价...

·商标权的取得形式有几种,怎样取得商标权
    商标权的取得形式有几种,怎样取得商标权商标权的取得形式其实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商标权的取得方式,当事人要想成为商标权人的,则首先就要取得商标权。那么您知道商标权的取得形式都有哪几种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按照商标是否由取得商标权的人创设,可将商标权的取得方式分为原始取...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