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关系内的借条离婚后有效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婚姻关系内的借条离婚后有效吗
您的位置:首页  »  
 

婚姻关系内的借条离婚后有效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在现代社会中,夫妻之间的关系也不再向以前一样,理所当然的共有,而是随他们自己去约定,这也是导致夫妻在婚内打借条的重要原因之一。婚内借条在夫妻离婚会往往会引发各种争议。那在法律上,婚姻关系内的借条离婚后有效吗?简而言之,婚内打的借条还有效么?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陈述。
  一、婚姻关系内的借条离婚后有效吗
  这是一个很常见的法律问题,很多离婚当事人经常为此发生纠纷。鉴于新婚姻法规定对个人财产的性质不因夫妻关系存续时间长短而发生变化,婚内借条一般都会被法院作为有效证据采信,除非存在相反的证据。为此,提示公众,不要随意因感情或者其他非真实债务原因向配偶出具借条或者欠条。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主张债权时,总要向法官陈述一下欠条基于形成的事实(如买卖业务的事实,这是货款的诉求赖以成立的基础和依据),以说明欠条的来由并博得法官的采信。这种对事实的主动陈述是人之常情,属于一般的常识性的东西(从法理的意义上讲,这是附随于一项诉讼请求之提起的主张责任),如果对方当事人对此事实主张有异议(包括否认、抗辩等),特别是作出直接或间接否认的意思表示时,这时光凭欠条本身就可能不能直接得出原告所想证明的结果。原告为了确保胜诉,往往还会进一步举证(如提供买卖业务关系的送货单、发票等)以说明其所主张的事实经过(或特定的法律关系)的存在。这时,原告在诉讼中的工作量自然就增大。而借条一般是由特定的借款的事实所形成,反映了当事人双方特定的借款法律关系,并进而反映当事人双方基于借款的法律关系和事实形成了一方欠另一方款项的债权债务关系的事实。通过借条本身往往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具体法律关系和事实,原告一般无需再过多解释具体的法律关系,只需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行,对方要抗辩或抵赖一般都很困难,从而方便法官确认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实践中有人认为借条的效力要大于欠条的效力,主要就是基于这个原因。
  二、婚内打的借条还有效么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在实践中,出具借条一方当事人对存在相反情形负有举证责任,如举证不力则承担不利法律后果。综上,是关于“婚姻关系内的借条离婚后有效吗”以及“婚内打的借条还有效么”的有关婚内借条的法律材料,希望对您能有一定的帮助。在实践中,受到夫妻之间特殊关系的影响,很多财产都是共同财产,而不少债务也成为了共同债务。所以对于婚内借条的效力需要结合各种因素具体去分析。如果您不知道应该怎么去分析,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帮助您。
  
  
  

·打架把人打轻伤怎么判刑
    打架把人打轻伤怎么判刑?打架把人打轻伤的判刑标准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

·五险一金是国家为了减轻劳动者负担,规定
    五险一金是国家为了减轻劳动者负担,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保障性待遇的简称。五险一金的存在为劳动者提供了社会保障,保护了劳动者的权益。各地的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各不相同,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浙江的标准。 一、2020年浙江五险一金比例如下(仅供参考,每个人的具体缴纳...

·刑诉法第71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司法界的工作人员平常在工作的过程当中的每一个细小的环节全部都是根据我国法律当中所规定的内容谨慎做出的决定,可能很多普通民众对于所谓的被告方和犯罪嫌疑人是用有色的眼镜去看待的,但这一点在我国工作人员身上是不允许带有私人情绪去处置的。下面我们给您介绍的内容是,刑诉法第69条规定的内容...

·北京小产权房可以贷款吗?有哪些内容
    北京房价令许多人都望其项背。因为小产权房价与一般商品房房价差距大,所以许多人转身投向小产权房。但哪些房子是小产权房呢?购买小产权房有什么风险?北京小产权房可以贷款吗?一系列的问题难道了一堆人,下面,将通过本文综合向您解释北京小产权房是否可以贷款的相关内容。 一、北京小产权房可以...

·房产税交后多久能拿到房产证
    合同约定90天到180天以内都属于正常范围,最高不得超过两年。假若合同里没有约定办房产证期限的话,那就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是期房,从交房的使用之日那天算起,90天之间开发商一定要办理好房产证;如果是现房,从合同的订立之日起90日就需要办理房产证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

·婚姻双方分居三年会自动离婚吗
    婚姻双方分居三年会自动离婚吗如果因感情不合分居两年以上,是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离婚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实破裂。 我国《婚姻法》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主要有: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

·采取刑事拘留要具备什么条件
    采取刑事拘留要具备什么条件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

·劳动合同试用期期限规定时间为多长?
    劳动合同试用期期限规定时间为多长?刚毕业的大学生,前脚刚从学校的大门出来,后脚就要踏入求职的大军中,对于求职的毕业生来说,一张OFFER来之不易,但前提是必须得通过用人单位的试用期,可能您对试用期的模糊概念只是说几个月的免费劳动力,您对试用期有关的法律方面的知识不是很了解,前期的...

·一、合同制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合同制可以随时辞职吗?劳动者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是不可以随时辞职的,劳动者辞职的,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

·最高法农村集体土地使用20年对吗
    最高法农村集体土地使用20年对吗 集体土地的存在形式一般都是在农村,通过集体土地的形式将土地发放下去使用,虽说这种方式管理起来会比较方便,但是集体土地的存在形式和普通土地的存在形式是不相同的,是有很大区别的,使用的年限也有所不同,那具体来说最高法农村集体土地使用20年对吗? 最...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