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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法律制度:
  ( 1 )著作权法律制度。
  这是保护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创作者的权利(著作权或版权)和传播者的权利(邻接权)的法律法规。
  ( 2 )商标权法律制度。
  这是保护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使用者的权利的法律法规。
  ( 3 )专利权法律制度。
  这是保护各个技术领域发明创造者因完成智力成果而获得专有权利(包括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法律法规。
  ( 4 )商号权法律制度。
  这是保护工商企业名称或者工商企业字号的专用权的法律法规。
  ( 5 )产地标记权法律制度。
  这是保护商品原产地名称或者货源标记或者产地标记权利的法律法规。
  ( 6 )工业版权法律制度。
  这主要是保护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拓朴权)等新型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
  ( 7 )商业秘密权法律制度。
  这主要是保护未公开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权的法律法规。
  ( 8 )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这是制止生产经营者以不正当手段进行市场竞争损害同行竞争对手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这仅适用于诸如上述各项相关产权法律法规无特别规定禁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 9 )其他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
  这是指目前世界上只有少数国家已经制定、另一些国家主张应当制定的保护新的技术领域的智力成果权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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