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刑诉法未成年询问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刑诉法未成年询问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刑诉法未成年询问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在刑事案件当中对证人称之为询问,但是对犯罪嫌疑人的话应该是称之为讯问的。结合案情的需要有的时候可能公安机关是必须要询问未成年人的,因为可能为成年人提供的相关证言对于整个案件是非常关键的线索。但由于当事人处于未成年,因此工作人员必须要遵守我国刑诉法未成年询问的相关规定。
  
  一、刑诉法未成年询问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对于不满十八岁得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询问和审判时,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二)第九十八条第二款:询问不满十八岁得证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第五十六条第一款: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询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询问未成年证人、被害人,应当通知监护人到场。
  
  二、询问证人的程序和方式
  
  1、询问证人只能由侦查人员进行。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2、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到证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但是必须出示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
  
  《六机关实施规定》第17条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到证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3、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
  
  4、为了保证证人如实提供证据,询问证人时,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
  
  5、询问不满18岁的证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6、询问证人,一般应先让证人就他所知道的情况作连续的详细叙述,并问明所叙述的事实的来源,然后根据其叙述结合案件中应当判明的事实和有关情节,向证人提出问题,让证人回答。
  
  7、对证人的叙述,应当制作笔录,交证人核对或者向他宣读。
  
  综上所述,刑诉法未成年询问这件事情,国家规定必须要通知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在法定代理人的陪同接受工作人员的询问。但如果未成年人仅是作为证人被询问的话,那么通常情况下只要在监护人的陪同下进行就可以。反之未成年人是作为犯罪嫌疑人被讯问的话,在讯问的时候也应该通知相关人员到场的。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法条是什么?
    当事人因为违反了相关的行政法的规定而被行政机关决定以拘留的方式进行惩罚,其中如果当事人出现了不能立刻被关押的特殊情形就可以根据相关的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暂停拘留的执行,下面就随我们一起学习行政拘留暂缓执行法条是什么?行政拘留暂缓执行法条是什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7条的规定,...

·绑架罪的赔偿标准
    一、关于绑架罪赔偿标准 最高院工作答复: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问题 (法办﹝2011﹞159号) 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问题,我院的倾向性意见是: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只应赔偿直接物质损失,即按照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实际损害赔偿,一般不包括死亡赔偿金和残...

·分居后借款夫妻要一起承担吗,如何偿还
    夫妻在分居之后,可能一方会出于生活、生产的需要而向他人借钱,那么分居后借款夫妻要一起承担吗?相信很多人都不太清楚这个问题,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分居后借款夫妻要一起承担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该共同偿还...

·员工劳动合同要写明工资吗
    员工劳动合同要写明工资吗 如果劳动合同没有写明工作内容,薪资待遇,工作时长就是不合法的,该合同就是无效的,劳动者而已向当地的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申请认定该劳动合同无效。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也是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保障。用...

·个人借款他项权证怎么做
     在我国金融日益发展的同时,个人的借贷行为也在越来越多的出现在我们的身边了。个人借贷需要用房产作为抵押的,可以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这类证件。下面我们就个人借款他项权证怎么做,这类问题为您进行解答。 一、个人借款可以做他项权证吗 签订抵押合同,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登记手...

·被辞退不发工资是否合法 一、被辞退不发工资是否合法?
    被辞退不发工资是否合法 一、被辞退不发工资是否合法? 公司辞退员工不发工资是不合法的,员工被辞退可以拿到工资。不给发工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

·医疗过错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医疗过错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把握医疗过失的内涵 民法对过失的构成采客观标准,以注意义务作为过失的内涵所在。医疗行为的注意义务,来源于法律规定、行业规范与惯例的要求、医患双方的约定等。学者刘心稳总结,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注意义务是医疗事故预见义务、防范义务、避免义务和损害...

·签合同时如何审查合同的效力
    签合同时如何审查合同的效力所有有关合同权利义务法律关系的产生都需要建立在合同生效的前提之下,因此,人们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重视对合同效力的审查。具体来讲,人们在签合同时应如何审查合同效力呢?若你不是很清楚的话,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一、签合同时如何审查合同的效力1、《合同...

·商标许可协议提前终止的材料有哪些?
    商标许可协议提前终止的材料有哪些? 一、商标许可协议提前终止的材料有哪些? 提前终止不需缴纳归费,需提交的材料有: 1、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提前终止申请书; 2、许可人与被许可人签订的终止协议或法院及仲裁机关做出的终止决定,终止协议或终止决定应在三个月之内报到商标局; 3、...

·自首后重大立功表现是否会减刑?
    我们知道,我国对于自首的犯罪嫌疑人都会有从轻处罚的规定,而对于同时具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人员的处罚标准尚不可知。并且,由于相关知识的来源有限,很多人对处罚量刑的具体内容不太清楚。那么,自首后重大立功表现是否会减刑?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犯罪分子...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