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协议离婚怎么约定抚养费数额律师一般可以约定抚养费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协议离婚怎么约定抚养费数额律师一般可以约定抚养费
您的位置:首页  »  
 

协议离婚怎么约定抚养费数额律师一般可以约定抚养费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协议离婚怎么约定抚养费数额律师一般可以约定抚养费给付到孩子18岁或独立生活为止。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时,父母就没有义务再对孩子进行抚养费的支付。但从现实情况看,上大学的阶段,甚至大学毕业后尚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阶段,父母资助的情况相当普遍。我们认为,在父母对抚养期限没有约定的情况下,父母抚养期限适用法定的高中教育阶段完毕后;在父母对抚养期限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适用父母的约定。比如,父母约定支付抚养费至孩子大学毕业止,若一方在孩子上大学后拒不履行,孩子有权向其主张抚养费用。实践中,很多当事人,特别是女方希望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来看,当事人的这种要求往往得不到法院的支持。法院判决或调解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情况往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一方要求一次性支付;2、另一方同意一次性支付;3、另一方完全有一次性支付的能力;4、不损害他人权益。也就是说,如果另一方不同意一次性给付孩子的抚养费,法院很难支持一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诉讼请求。二、协议离婚后孩子抚养费还可以要吗《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85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承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这点不会受到父母解除婚姻关系的影响。也就是说即使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已经明确约定清楚,其中一方可以不支付抚养费,也就是不履行抚养义务,但从法律角度来看,其实这样的约定也是不能对抗法律规定的。
  
  
  

·工伤复发鉴定容易通过吗?
    工伤复发鉴定容易通过吗?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工伤鉴定结果,是伤者在鉴定时的身体状况。工伤复发,或因工伤引起的其他伤害发生的概率,的确是存在的。工伤会不会复发,工伤鉴定机构,是无法给出确切答案的。针对工伤的鉴定,是本次工伤的赔偿依据之一。工伤复发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

·离婚赔偿金标准是怎样的?
    一、离婚赔偿金标准是怎样的?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过错方对此应予以赔偿的法律制度,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由于我国对精神损害赔偿没有明确的标准,因此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金额目前司法界尚无定论,但可以参考以下以下几个方...

·技术服务合同受托人的违约责任
    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依《合同法》第三百六十二条第二项及相关条款的规定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一、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期、保质完成工作成果,应承担免收报酬、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二、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工作成果,退还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技...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者往往会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交房日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者往往会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交房日期,开发商应当在约定的日期内交付房屋。然而,现实中却经常出现开发商迟延交房的情况,这显然是会对购房者的利益造成损害,那么此时开发商迟延交房是否可以要求赔偿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开发商迟延交房...

·离婚一孩子归谁抚养,如何判决?
    离婚一孩子归谁抚养,如何判决? 一、什么是孩子的抚养权? 什么是孩子的抚养权?夫妻离婚后,是从法律上解除了婚姻关系,夫妻间的相互的权利和义务随之终止。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解除了婚姻关系也就解除了对孩子的抚养、教育的义务。这产生了孩子的抚养权问题。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

·非法行医罪怎么处罚 非法行医罪如何认定
    非法行医罪怎么处罚 非法行医罪如何认定实践中,出现了不少非法行医的行为,但其中也只有部分被认定为了刑事犯罪,即非法行医罪,这主要是看是否达到了法律中对此罪的立案标准规定。而要是认定构成非法行医罪怎么处罚呢?这是很多人都不清楚的 ,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非法行医罪如何认...

·医疗过错导致脑梗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医疗过错导致脑梗的赔偿标准是什么样的?如果医疗行为经过医学会鉴定,结论构成医疗事故,则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赔偿标准,具体数额如下: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前期治疗费用不能获得赔偿)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

·保外就医算不算刑期在内
    保外就医算不算刑期在内根据我国修订的《刑诉法》和《监狱法》及有关监管法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因身患严重疾病,经批准可以保外在监外医治。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情形。按照现行有关监管法规规定,我国对身患严重疾病的罪犯,实行定期保外就医制度,保外就医期间计入执行刑期。但...

·可以要求提高抚养费吗?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的数额的合理要求。<{{tjlytel}}> 一、离婚后,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二、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

·租房房客违约怎么处理
    租房房客违约怎么处理 中国《合同法》一共规定了五大类违约责任形式: (一)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 (二)采取补救措施; (三)赔偿损失; (四)定金责任; (五)违约金责任,又称违约罚款。 在我国,租房违约一般会根据违约的实际情况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承租人...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