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传真合同法律效力是怎样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传真合同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您的位置:首页  »  
 

传真合同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传真是电子技术的一种,在生活中也给人带来了不少的方便。甚至有不少人为了减少麻烦而选择以传真的形式来订立合同。不过,从效力上来看,传真合同法律效力是怎样的呢?为了避免日后出现传真合同纠纷,当事人订立传真合同需注意哪些事项呢?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详细为您揭晓其答案。
  一、传真合同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存在着大量的异地交易乃至异国交易的买卖,因此很多朋友往往会提出用传真签订合同,来减少交易过程的费用与时间。虽然利用传真订立合同是我国合同法所允许的,但是由于传真订立合同隐患较多,在此,提醒各位朋友谨慎使用传真订立合同。1、传真属于原件还是复印件争论不一。一部分人认为传真件属于复印件,其无法真实再现原件经过修补所造成的瑕疵,因而属于复印件。另一部分人则认为,当事人之间通过传真对书面合同的条款进行确认,与在同一张合同纸张上签字确认并无实质区别。因此,用传真订立合同,若合同正常履行则没有问题;若当事人之间发生纠纷,就传真件到底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就难以确定,影响审判结果。2、传真件缺乏证据效力。通常而言,只有同时具备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的证据才有证据效力。因此,法院在认定传真件的证据效力时,通常考虑诸多因素:a、传真件是否是传真方所发出,接收方是否收到了传真;b、当事人之间传真往来过程是怎样的;c、当事人订立合同过程中是通过什么方式商谈的;d、是否有其他相关证据佐证用于补强合同传真件证据。一个案件中若只有传真件而没有其他佐证予以证明且对方又予以否认的,则该传真件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二、订立传真合同需注意哪些事项
  1、以传真签订合同后,双方应当通过信函邮寄合同给对方并分别签署非传真的书面合同。2、收集、保留其他能够证明双方以传真方式签订了合同的证据,如有关信函、电话录音、电子邮件、有关的凭证(如电话的记录单)等。3、传真件上一定要有对方的号码显示。4、双方最好能够及时就传真内容补签书面确认书。总之,不要随意用传真订立合同,即便使用也要谨慎,留存相关证据材料。虽然法律允许当事人以传真的形式订立合同,但由于传真的特殊性质,传真合同的效力很容易引发争议,这就需要当事人在签订传真合同时格外谨慎,并注意保存好相关的证据,以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在签订传真合同的过程中,如果您有遇到任何问题,要及时向合同纠纷律师咨询解决。
  
  
  

·无效婚姻的相关规定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几类婚姻为无效婚姻,这样的婚姻在法律上没有得到确认,当然就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了。造成无效婚姻的原因很多,婚姻法是这样规定的:“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1、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的定义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刑法第128条第1款),是指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私自挪用、藏匿枪支、弹药,拒不交出的行为。非法持有,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地实际占有或控制枪支...

·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怎么算?
    在工作中,总会听到公司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这种时候我们要做的就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拿到应得赔偿金。但是赔偿金有多少才合理呢?或许有很多人并不是特别了解,因此我们总结下文为您介绍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怎么算的问题。 一、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怎么算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

·公司债券发行人可以是哪些?
    公司债券发行人可以是哪些?在当代,公司业务业务发展会遇到许多瓶颈和困难,而资金短缺是许多规模企业扩大再生产经常要面对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有很多种途径,可以通过向银行贷款借钱,也可以寻求上市融资,而本文主要提及的是发行公司债券的方式。网的编辑将着重为您解答公司债券发行人可以是哪些的...

·管辖权异议裁定书模板是怎样的
    管辖权异议裁定书模板是怎样的?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初……号 原告:×××,……。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被告:×××,……。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对于现阶段社会的普通家庭来说
    对于现阶段社会的普通家庭来说,尤其是在购买房产的时候可能会涉及到贷款买房,那么今天我们就一起讲述,他们也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关于贷款如何买房子最划算?根据有关的规定,就目前社会规定来看公积金贷款并且是等额本息的方式是最划算的。看下面的文章。1、选公积金贷款还是商业贷款?公积金...

·破产清算股东异议有用吗,申请破产清算的条件是什么?
    破产清算股东异议有用吗,申请破产清算的条件是什么在公司无法继续运营下去,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时,公司会被迫进入破产程序。此时会由法院工作人员组成破产清算组,对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清偿。除清算获得外,不得进行其他活动,在清算行为结束后,破产清算股东异议有用吗? 一、申请破产清算的条件 ...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该合同对买卖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一方交钱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该合同对买卖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一方交钱,一方交房。但是在两种情况下买受人可以退房,第一就是买受人和开发商协商一致,第二就是满足法定的退房条件,开发商必须给买受人退房,甚至还要支付一定的赔偿金,那么具体来说买受人可以退房的情况有哪些?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域名注册人能否阻止他人在商号中使用他的域名
    
由于我国企业名称登记不实行全国统一的检索,只要不与本区域内其他企业的名称相...

·母亲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
    在我国科教文卫等方面都取得巨大成就的前提下,公民更加关注自身权益的保护,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可能会因为一些矛盾而选择离婚,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离婚时如果有孩子需要对抚养权进行处理,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变更抚养权的,那么母亲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我们来关注下。 一、抚养权及其归属...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