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离婚诉讼向法院提交后几日开庭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离婚诉讼向法院提交后几日开庭
您的位置:首页  »  
 

离婚诉讼向法院提交后几日开庭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离婚诉讼向法院提交后几日开庭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也有长有短,但通常程序是:
  
  从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那天起,法院必须在7日内决定立案或不立案。一般只要你起诉状上写明原被告、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属于该法院管辖,法院就会立案。
  
  立案之日起5日内,法院将您的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必须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不答辩的不影响审理。
  
  开庭前,会提前3日通知你们。
  
  这期间,如果对方申请延期审理,或法院认为有必要追加必要共同诉讼当事人等,都会影响最终开庭的时间。
  
  二、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三)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其实我国法律中没有作出统一的规定,其实从实际情况来看,也不方便进行统一的规定,因为不同法院的情况不同,很多时候都是要结合法院的案件排期情况,才能确定你的离婚案件安排在什么时间开庭处理。
  
  

·劳动合同成立需要具备哪些条款?
    劳动合同成立需要具备哪些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劳动合同必备...

·江苏省传销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在当今这个社会,经常可以从电视新闻中看到这样的报道,某人成功逃离某传销组织。您都知道,我国刑法上规定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但是可能很多人并不清楚该罪的具体规定。那么,江苏省传销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江苏省传销罪量刑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些事项...

·保险公司车祸脑伤提前赔付可以吗?
    保险公司车祸脑伤提前赔付可以吗?保险公司车祸脑伤提前赔付,是可以的。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险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是直接体现保险职能和履行保险责任的...

·银行贷款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是什么
    银行贷款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是什么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在对借款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任何一方承担责任,不受借款人有无能力的限制。双方对担保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

·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行为有哪些
    所谓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那么在实践中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行为有哪些?触犯了此罪的又该如何进行处罚?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行为有哪些? (一)使用...

·劳动者没签定劳动合同工厂倒闭能否获得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的签订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都有维护各自权利的作用,劳动关系确定后,用人单位需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将依法支付双倍的工资。那么,劳动者没签定劳动合同工厂倒闭,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吗?接下来我们就来介绍一下没签定劳动合同工厂倒闭的经济补偿相关问题。 一、公司不签劳动合同...

·买房子首付一般要给多少贷款买房有很多种
    买房子首付一般要给多少贷款买房有很多种,有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各个城市略有不同。首套的话,公积金贷款2成、商业贷款3成;二套住房多为4成。非普通住宅又有差别。在贷款前,你要先知道自己的公积金帐户上有多少钱,单位每月给你多少钱。只有知道自己的情况才能去贷款。公积金是职工的一种福利...

·作品著作权申请流程和需准备的材料
    作品著作权申请流程和需准备的材料 一、作品著作权申请流程 ①申请者递交材料 ②登记机关在3个工作日内对材料的齐备与否,进行审核 ③申请者交付登记申请费 ④登记机关收到费用后发放受理通知书 ⑤登记机关在受理后30日内对申请材料的正确与否,进行形式审核 ⑥登记机关向申请者送达发放登...

·行政拘留期限折抵规定是什么
    行政拘留期限折抵规定是什么?《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二条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1日,折抵行政拘留1日。第三十二条 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之时或者日不计算在内。法律文书送达的期间不包括...

·房屋纠纷合同律师费怎么收?
    房屋纠纷合同律师费怎么收? 一、房屋纠纷合同律师费怎么收? 在我们遇到房屋纠纷的时候,请律师是要收取费用的,但是不同地区、不同案情、不同标的、不同律师的价格都不同的,建议是向要意向聘请的律师介绍案情后,和律师协商确定。一般收费标准如下: 1、代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