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买二手房土地使用证没过户怎么办?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买二手房土地使用证没过户怎么办?
您的位置:首页  »  
 

买二手房土地使用证没过户怎么办?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买二手房土地使用证没过户怎么办?
  
  如果土地使用权不过户,其物权仍属于权证上之人,权证人可以出让该土地使用权,在该土地使用权上设置抵押权,买方不得主张该行为无效,只能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就相当于购买一件商品,而商品仍在卖方手中,卖方可以将该商品再次出卖给第三人,而第三人可以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不受原买方约束,原买方只能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如果土地使用权不过户,将承担很大的法律风险。
  
  办理土地证更名的程序如下:
  
  1、签订土地合同:买方办好房权证后,还要和原土地证使用者签订土地过户合同,之后带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原土地证、合同、房屋过户的契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土管部门下设的测绘公司申请测绘;
  
  2、测绘公司测绘:测绘公司受理后,带着上述材料现场查勘,计算数据,出具新的测绘图,缴纳测绘费;
  
  3、评估公司评估:带着材料到评估公司申请评估,评估公司受理后查勘现场,查勘所评估棕地的级别,所剩使用年限,出具评估报告,缴纳评估费;
  
  4、土管部门受理:带着土地过户合同、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原土地证、房屋过户的契税、测绘图、评估报告,到土管部门受理窗口申请过户;
  
  5、缴纳税费后领取土地证:土管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后审批,符合规定者缴纳相关税费,出具新的土地证,因房屋过户时已经缴纳契税,土地过户时不重复收取,只缴纳工本费。
  
  二、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程序如下:
  
  1、卖方要买方进行产权调查。包括审定房屋产权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要注意产权证上的业主姓名与售房者是否相符,有无抵押或共有人等。
  
  2、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详细签订房价,付款方式,交房时间和定金多少。
  
  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4、中介公司为买家到相关银行办理贷款手续。贷款申请时间比较严格,时间多数为半个月,当然每个地区不一样。后待银行审批后,获得同意发放后,开始办理过户手续。
  
  5、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6、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在办理上述手续后,双方当事人应凭过户手续,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
  
  ①房屋权证书;
  
  ②买卖合同(原件);
  
  ③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房屋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我们当然是建议您如果发现土地使用证没过户的话,要及时联系当事人对土地使用证进行过户。所谓的土地使用证过户其实就是要对土地使用证上的名字进行更名,因为如若土地使用证不过户的话,当事人买的二手房在使用过程当中有很大的法律风险的。
  
  

·分居后出轨能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吗
    夫妻分居两年以上如果离婚,需要证明夫妻确实存在分居情形,那具体该如何证明夫妻分居?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一方在分居期间出轨的情形,那么分居后出轨能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如何证明夫妻分居 能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有: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2、...

·土地使用权是抵押还是质押?
    土地使用权是抵押还是质押?抵押和质押是物权的两种形式,土地使用权是抵押还是质押就是在进行担保等情况下需要注意的一点,抵押和质押在对物权的所有权方面是有一定得差异的,一个所有权会转移到债权人,一个所有权还是归债务人所有。因此是抵押还是质押需要好好的了解一下有关法律规定。一、土地使用...

·公司转让股权所得税处理
    公司转让股权所得税处理 一、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处理情况如下: 1、企业在一般的股权(包括转让股票或股份)买卖中,应该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废止)有关规定执行。股权转让人应当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公...

·合同签订当天可以取消吗?
    合同签订当天可以取消吗? 一、合同签订当天可以取消吗 合同签订当天可不可以取消,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签订的合同无效或者可撤销的,当事就可以申请取消合同。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

·工程挂靠合作协议范本
    工程挂靠合作协议范本怎么写 在进行工程建筑的时候,很多建设团队都会采用工程挂靠的方式来目标工程进行建筑,但是想要进行工程挂靠首先是要有挂靠企业的,而企业与工程团队合作时最好是先签订工程挂靠协议的,但是工程挂靠协议怎么写呢?我们整理了工程挂靠合作协议范本您来阅读一下。 工程挂靠...

·房屋买卖合同备案后就安全了吗
    房子是我们睡觉、吃饭以及生活的地方。所以说,房子的重要性可想而知,尤其是对于我们中国人来说。在中国人的观念中,奋斗打拼很久,就是为了能拥有一所于自己的房子。当我们购买房子的时候,需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那么,房屋买卖合同备案后就安全了吗?来听我们来介绍一下吧o 一、房屋买卖合同备...

·股份公司发起人应承担什么责任
    股份公司发起人应承担什么责任根据《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

·债务相关原理2
    1、迟延履行原理。债务人能够履行而不按照法定或约定的时间履行债务,而是拖延时间,以此达到逃债的目的。   2、违约毁约原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债务人经过综合平衡利益,认为违约毁约所得到的利益要远远大于因违约毁约要承担的相应责任,债务人因此选择拒绝履行的方式来实施逃债,使债权人的...

·如果车辆违章那么的如何处理违章扣分?
    交通违章事件的频发不仅对社会秩序造成一定的困扰,另一方面也会给自己的正常生活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如果交通违章扣分较多就会影响到车辆的使用问题,这种情况的出现短时间没有影响,可时间一长,我们的出行方式必然会受影响,那么,如何处理违章扣分问题呢? 如何处理违章扣分的具体步骤 从驾驶...

·行政拘留的适用机关是什么?
    行政拘留的适用机关是什么?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具有行政拘留权。行政拘留是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行政拘留是最...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