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伤补偿金计算标准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工伤补偿金计算标准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工伤补偿金计算标准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每个劳动者都不想遭受工伤,但有时候可能因为不小心而导致了工伤事故的发生。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对工伤职工做出相应的补偿,支付一定数额的工伤补偿金。那么这个工伤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工伤补偿金计算标准是什么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是“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这就涉及到一个问题:如何确定“一个月工资的数额”,也就是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问题。我国法律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在下列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的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1、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二、单位扣发工伤期间的工资怎么办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称,单位扣发职工工伤期间工资的做法于法无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的规定,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再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关于工伤补偿金计算标准的内容,上文中已经做出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的,只有经过了认定之后,才能按照工伤事故进行处理,获得相应的赔偿。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

·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经过堪验调查、检验、鉴定后,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1、事故责任认定:

    ...

·乡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交警部门会根据双方在交通事故中的实际行为划分事故责任。我们知道,交通事故责任有全部责任、次要责任、主要责任等等。那乡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回答这个问题。一、乡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

·我生产食品别人抢注了商标应该怎么办
    我生产食品别人抢注了商标应该怎么办(一)对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可以提起异议。对于本次抢注事件中,商标已经被抢注,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注册的公司而言,可以通过对抢注者申请提起异议的方法进行救济。根据我国《商标法》,注册商标应当先由国家工商行政总局下属的商标局的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审查的...

·在农村离婚财产土地可以分吗
    土地自古以来是农民安身立命的根本,是农民家庭的财产中的重要的礼物。在国民素质逐渐提高的今日,在家庭面临破碎的时候,夫妻双方都更加注意维护自己的利益和权利。那在农村离婚财产土地可以分吗?相信这是会困扰许多人的问题,下面我们来听听我们的看法。我国农村土地承包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

·肇事逃逸致人轻伤判刑吗?
    肇事逃逸致人轻伤判刑吗?肇事逃逸致人轻伤不会判刑,但是会受到行政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

·没有孩子起诉离婚可以吗
    离婚问题在现在生活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和子女的抚养权的问题。那么在此重点说明一下没有孩子起诉离婚的情况是怎样的?离婚协议诉状应该为怎么样呢?下面律师为您解答。 一、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 1、当事人自愿离婚即在双方当事人都自愿离婚的情况下,当...

·误诊要负法律责任吗?
    很多人认为误诊是医生不负责任或技术水平低所致。而医生们对误诊常持敏感的回避态度,误诊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呢? 误诊现象在临床上较为普遍。据资料显示,包括国外现代化的大医院在内,误诊率在30%左右。而且误诊并不因诊断手段更新而减少,缘由是人体差异和疾病的复杂性。因为同一疾...

·民间借款合同公证有什么效力
    民间借款合同公证有什么效力 ? 一、民间借款合同公证有什么效力 民间借贷合同公证非法定必需程序,取决于双方的约定。民间借贷合同公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公证机构的介入有助于为当事人起草、修改、完善合同,弥补当事人相关法律的不足,审核其签订的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

·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的要件是什么?
    构成毁灭证据罪的要件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是: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该条第三款还规定:司法工作人员犯该罪的,从重处罚。本条的犯罪不限于刑事诉讼中,还包括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行政诉讼法》第49条都明确规定:伪造...

·认定逃税罪的标准是什么 如何认定逃税罪
    考虑到打击逃税犯罪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维护税收征管秩序,保证国家税收收入,同时有利于促使纳税义务人依法积极履行纳税义务,刑法修正案(七)将偷税罪改成了逃税罪。那么具体来说如何认定逃税罪?也就是说,逃税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请一起在下文在进行了解吧。 一、如何认定逃税罪 1、客体要...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