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未成年人写的欠条是否有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未成年人写的欠条是否有效
您的位置:首页  »  
 

未成年人写的欠条是否有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从民事行为能力上讲,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大多数的民事活动都需要有监护人的追认才能有效。但在债权债务关系中,未成年人写的欠条是否有效?如果有效,而未成年自身又没有偿还能力时,债权人能否向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讨债呢?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内容,本文将一一为您讲述。
  一、未成年人写的欠条是否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因此,所谓的债务人在实施借款这一民事行为时若的十周岁左右的未成年人,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一般来说,其数额较大的借款并非其按常理、智力所能理解并预见相关法律后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因此,未成年债务人独立实施的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属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依法应由其法定代理人进行事后追认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理解与适用》第五条第一款“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二、能否向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讨债
  基于监护人具有对被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监护人也可被作为讨债对象。但是,法律规定的监护人范围较广,而且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本身的情况比较复杂,有的是无行为能力人,有的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有的自己有财产,有的则无财产。因此,仅仅了解监护人可以作为讨债对象还不够,还必须掌握其中的细节,以避免在催款清欠中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应该明确,关于监护人范围的规定不等于监护人的确定,法律规定监护人的范围,是为防止出现被监护人无人监护的各种情况,而规定一定的顺序的目的,则在于让人们按排列次序确定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因而,作为债权人在一情况下可以以此类推,确定谁是监护人,并向其请求赔偿。能否向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讨债?对于这些问题,上文中都有十分详细的介绍,希望能够给您带来帮助。未成年人的欠条不一定会无效,亦不一定会有效,而在有效的情况下,未成年人就成为债务人,需要向债权人偿还债务。如果未成年人本身无法偿还,债权人可向未成人的监护人讨债。但具体应该怎么讨债才有效,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债权债务律师,以更好地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维护您的合法债权。
  
  
  

·主体不同:(一)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
    主体不同:(一)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劳动合同的一方必须是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必须是法人等用人单位;(二)劳务合同的主体则具有广泛性;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地位不同:(一)劳动关系双方具有从属性。订立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员工,用人单位有权指派...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大致分为了三种,即一般伤害、伤残以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大致分为了三种,即一般伤害、伤残以及死亡。很显然,在不同的损害情况下,对伤者或死者家属作出的赔偿是不同的。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这个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吧。 一、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

·农用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怎么写?
    农用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怎么写? 农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就是将农用的土地经营权转让给组织保留承包权。要进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就需要转让的双方签订一份协议保障双方的基本利益。那么农用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怎么写呢?下面我们是我们为您做出的协议模板和注意事项,可供您参考。 农用土地使用权...

·董事、经理竞业禁止行为的效力认定
    董事、经理所为的竞业禁止行为的效力认定

  公司法规定了竞业禁止条款,具体讲就是董事、经理不得从事与本公司营业性质相同的商业行为,不得自行处理与自身利益有关而又可能与公司利益相冲突的事务。由于董事、经理在公司中的特殊地位,他们享有公司生产、经营的指挥权,掌握公司的业务秘密...

·法律规定专利权特性是啥
    专利权特性是啥专利权是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规定,根据法定程序赋予专利权人的一种专有权利。它是无形财产权的一种,与有形财产相比,具有以下主要特征。(1)具有独占性。所谓独占性亦称垄断性或专有性。专利权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发明人或申请人的申请,认为其发明创造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条...

·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在公司的各项业务中,我们都要靠签署合同来作为业务开展的前提,那么合同的效力就至关重要了。要知道,合同签订后并不是所有的合同都具有法律效力的,那么要是合同无效的,即合同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致合同当然不发生效力。合同双方须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合同被确认无...

·子女出资购买房屋给父母居住房产继承是怎么样的
    子女出资购买房屋给父母居住房产继承是怎么样的1、如果子女出资给父母买房后,房子给父母居住,但是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出资人自己的名字,这种情况下,不存在遗产继承问题。父母去世后,房子仍然是出资的子女所有的。2、如果子女出资给父母买房后,房产证上的名字是父母的名字,这种情况下,房子是属于...

·个人商标转让所需材料
    申请商标转让须使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公布的统一格式的申请书。该申请书可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索取。也可在网上下载。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办理的,则由代理组织提供。办理商标转让申请须向商标局提交以下文件:1、《商标转让申请书》一份,申请书上应加盖申请人及受让人的印章;2、由受让人加盖...

·未成年工可以缴社保吗?
    一般我们工作之后相关企业事业单位就会帮助我们缴纳五险一金和一些其他方面的社会福利政策,但是当前对于这些有很多人都不了解,特别是社保方面的内容,我们很多人都是自己去缴纳,不知道应该在什么年纪开始,那企业中未成年工可以缴社保吗? 未成年工可以缴社保吗? 16周岁以上就可以参保...

·职务侵占1万拘留多久
    职务侵占1万拘留多久 职务侵占只可能被刑事拘留,不可能被行政拘留的。具体拘留多久看公安机关决定。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