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外资新设特殊目的公司的特别规定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外资新设特殊目的公司的特别规定
您的位置:首页  »  
 

外资新设特殊目的公司的特别规定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2006年8月8日商务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公布了《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对2003年颁布的《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作了进一步细化和修改。

  

《规定》第四章第三节新设一节就特殊目的公司作了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特殊目的公司系指中国境内公司或自然人为实现以其实际拥有的境内公司权益在境外上市而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境外的公司。”



  

此节的规定毫无疑问将对中国企业的境外上市产生限制。我国相当中小企业海外上市是通过所谓的“红筹模式”亦即境内企业实际控制人以个人名义在开曼群岛、维京和百幕大等离岸中心设立壳公司,再以境内股权或资产对壳公司增资扩股,并收购境内企业的资产,以境外壳公司名义达到曲线境外上市的目的。



  

在《规定》实施之前,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05年10月21日发布的《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5)75号文之规定,国内企业如希望通过设立上述特殊目的公司来进行境外上市,其只需要在设立或控制特殊目的公司之前,向所在地外汇分局申请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以及在其将拥有的境内企业的资产或股权注入特殊目的公司或在向特殊目的公司注入资产或股权后进行境外股权融资时就其持有特殊目的公司的净资产权益及其变动状况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变更手续,而再无其他要求。但是,在《规定》实施之后,根据《规定》的有关规定,国内企业通过设立特殊目的公司来谋求境外上市之路受到了一定的不利影响。《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境内公司在境外设立特殊目的公司,应向商务部申请办理核准手续….在获得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批准证书后,设立人或控制人才可向所在地外汇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相应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务部对《规定》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文件初审同意的,出具原则批复函,境内公司凭该批复函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申请上市的文件。这就是说,在《规定》生效之后,通过上述“红筹模式”境外上市必须首先经商务部审批。这就意味着希望境外上市的企业必须承担更多的成本,包括时间和金钱花费,以及不确定性。

  


·交五险一金的法律依据
    我们都知道,五险一金是我国社会保险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国家要求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五险一金。并且,我们在就业时考虑签订劳动合同的重要因素就是用人单位是否为我们购买五险一金。那么,五险一金是什么? ?五险一金为什么要强制 ??下面,我们为您详细解答。 一、交五险一金的法律依据 《...

·范县企业拆迁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范县企业拆迁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现在很多地方都在进行大规模的拆迁,当然企业也不例外。而且企业拆迁对于企业主来说是一件大事,而且企业拆迁依法也会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下面我们将向您来介绍一下关于范县企业拆迁赔偿标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所涉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

·企业规章制度的备案程序
    一、政策、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审查备案办法》。 二、适用对象: 辖区内所属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 三、备案需提供的资料:

    用人单位已自行审议通过的...

·一、夫妻约定共同财产制的书面协议是否有效?
    一、夫妻约定共同财产制的书面协议是否有效? 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两者的适用原则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也就是说,对于夫妻财产关系,如夫妻双方有约定的,应按约定处理;如没有约定或约定无效、约定不明确时,则适用法定财产制。即约定财产制可排斥法定财产制优先适用,前者具有...

·合同到期补偿金怎么算?
    合同到期补偿金怎么算?1、仅就合同到期不续签的经济补偿而言,是从2008年1月1日以后开始计算的,标准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

·一、股东出钱以公司名义买房合法吗?
    一、股东出钱以公司名义买房合法吗?股东出钱以公司名义买房,是合法的。公司买房属于公司购置固定资产,没有条件限制,公司买房需要提供的资料与人个提供的资料不一样,缴纳的契税税率不一样。首先,无论是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只要是以公司名义购房,均需按照房款的3%缴纳契税,不享受税率减半...

·一、房屋买卖不破租赁例外情况有哪些?
    一、房屋买卖不破租赁例外情况有哪些?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2、在不动产抵押权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的限制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

·网络诈骗5万判几年,量刑标准是什么?
    网络诈骗5万判几年,量刑标准是什么?网络诈骗是诸多诈骗行为中的一种,网络只是一个实施犯罪行为的平台,由于网络具有虚拟性,故而网络安全存在很多漏洞,网络炸诈骗的量刑标准可以参照普通诈骗行为的相关规定。不少朋友不知道网络诈骗5万判几年,所以我们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 一、最新诈骗罪量刑...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诉标准是什么?
    在现代社会,国家对于违法犯罪的行为进行严厉的处罚是为了社会稳定健康的发展,同时也是为了全体公民的利益安权,在实际的生活中,很少有人知道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诉标准。那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诉标准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诉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以及与其...

·请问起诉离婚诉讼状怎么写
    在当下婚恋自由,婚姻也不再注定是一辈子的事情。当婚姻关系无法存续的时候就需要办理离婚手续。当其中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愿意离婚但针对财产、小孩的抚养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当事人可依法向法院提起离婚的诉讼。在提起离婚诉讼时,申请离婚的原告应提交离婚诉讼状,那么请问起诉离婚诉讼状怎...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