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商品房质量保修期是多久

一、商品房质量保修期是多久?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商品房质量保修期是多久 一、商品房质量保修期是多久?
您的位置:首页  »  
 

商品房质量保修期是多久 一、商品房质量保修期是多久?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商品房质量保修期是多久
  
  一、商品房质量保修期是多久?
  
  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中规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举个例子来说,屋面防水的保修期是五年,如果商品房是竣工验收合格后即交付住户使用的,那屋面防水的保修期就不低于五年。如果商品房是验收合格后隔一段时间交付住户使用的,比如隔了一年,那么承建单位对开发商承诺的保修期还剩四年,此时开发商对购房者承诺的保修期就不能低于四年;如果已经隔了两年多才卖出去,保修期已经不足三年了,但最低也要按三年计算。
  
  二、商品房住宅保修期从何时起算?
  
  
  商品房住宅保修期有两个阶段,一个是建设单位对开发商的保修期,一个是开发商对购房者的保修期。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住宅保修期从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
  
  一般在购买期房时,如果建设单位竣工后,开发商就将房屋交付给购房者,那么房屋的保修期就应该按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来约定,具体规定如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两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如果购买的是尾房或者现房,距离建设单位承诺的保修期已经过去一段时间甚至已经过了保修期了,那么合同中关于保修期的规定参照建设部的《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约定,住宅保修期从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不低于下列期限:
  
  (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年限内承担保修;
  
  (二)屋面防水3年;
  
  (三)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
  
  (四)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
  
  (五)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
  
  (六)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
  
  (七)管道堵塞2个月;
  
  (八)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九)卫生洁具1年;
  
  (十)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
  
  (十一)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本站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保修期有多长,从何时算起都是购房者需要关注的问题。特别是交房前一年,更应该关注一下房屋的质量问题。一旦发现房屋质量缺陷,首先确定属于何种问题,然后马上找开发商要求维修。毕竟,房子是一大笔花销,不管是自住还是投资。解决不了争议,对于购房者来说都是一大损失。
  
  

·企业对于满足辞退辞退福利规定是怎么样的?
    企业对于满足辞退辞退福利规定是怎么样的?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其他长期职工 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酬,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二、确认1、确认的条...

·按规定工伤鉴定委托书谁出?
    职工在遭受工伤事故后,伤情严重的情况下,首先应尽快就医治疗,在伤病被治愈或病情稳定得到控制时,就可以办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赔偿手续了,如果职工因遭受工伤导致身体残疾,影响了正常行动能力,不能自行办理工伤鉴定申请,那么,工伤鉴定委托书谁出呢? 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

·服刑人员离婚抚养权怎么规定的?
    服刑人员离婚抚养权怎么规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首先是建立在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的。结合父母双方抚养能力和抚养情况等妥善解决的。由于一方正在监狱服刑,并没有抚养条件。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判决由服刑人员抚养的情况会非常小。夫妻一方正在服刑的如何离婚?虽然,此时也...

·校园高利贷%的利息违法吗?
    校园高利贷%的利息违法吗? 一、高利贷的基本概念 高利贷或叫大耳窿、地下钱庄,这些现今称为“放数”的放债人,向“高利贷”借钱,一般毋须抵押,甚至毋须立下字据。 昔日主要在街市放数,街市档口无论肉档菜档,遇有赌输钱,或周转不灵,便向“大耳窿”借钱,正所谓“跑了和尚跑不了庙”,债仔...

·民事裁定书(准许或不准撤诉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50

  
  (××××)×民初字第××号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

·劳动合同违约金问题分析
    若在劳动合同还未到期时,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就想单方面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此时,雇佣双方经常争议的焦点便是劳动合同违约金的履行,劳动合同违约金问题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合同出现的违约金赔付问题如何处理?在下文中将为您进行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除本法第二...

·对于双方非法同居期间所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
    对于双方非法同居期间所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由双方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利益及双方的具体情况予以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由女方抚养;男方不要小孩的话可以支付其抚养费。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

·房地产开发商投资公司融资方式有哪些
    房地产开发商投资公司融资方式有哪些?一、房地产开发商投资公司融资方式有哪些 1、银行贷款:在我国,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对银行贷款具有高度的依赖性,一直以来银行贷款都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的融资途径。据保守估计,房地产开发资金中约有50%以上来源于银行贷款,如果再算上施工企业垫资、延迟供...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量刑是怎样的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量刑是怎样的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刑法第三...

·合同法中规定诉讼时效一般是多久
    合同法中规定诉讼时效一般是多久?一般的合同纠纷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为3年,几类特殊的争议,如租赁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争议,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丢失或损毁的争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由于合同的复杂性、地域性,因此,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