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原财产处分行为在破产清算程序中的效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原财产处分行为在破产清算程序中的效力
您的位置:首页  »  
 

原财产处分行为在破产清算程序中的效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根据清算规则,清算组有权在解散清算范围内清理公司财产、处理公司未了结事务。在这个过程中,清算组会转让和处理相应的公司财产,履行清算前订立的合同甚至订立新的合同。对于这些法律行为的效力,破产清算程序是否给与重新评价?

  

     为了更好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对于公司破产申请受理前财产处分行为和订立合同的效力,破产法有特别规定。如果与公司财产有关的行为符合破产法第三十一条至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欺诈性财产转让、个别清偿行为特征的,即使上述行为发生在公司解散清算程序中,管理人仍可依法对相应行为申请予以撤销或要求确认无效,并追回相关财产。同时,根据破产法的规定,上述规则也有两方面例外:一是个别清偿行为使公司财产受益;二是处分行为的发生已超过财产追回时效。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目前法律并没有强制要求出现破产原因的公司必须立即申请破产,导致无法解决实践中公司或清算组恶意利用上述例外而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问题。典型的情形是,债务人公司或者清算组明知公司财产不能清偿全部债务,仍进行欺诈性转让财产或不当个别清偿,并故意拖延申请破产清算时间。待到公司提起破产清算时,其不当行为发生已经超过1年。此时,管理人将无法再按破产法行使撤销权,债权人的利益将受到严重损害。

  

     为此,一是应给予债权人对恶意清算中的公司提起破产清算的权利,使公司或清算义务主体无法控制破产清算申请的时间进程;二是扩大解释破产法关于无效行为的范围,将破产法中可撤销的“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放弃债权”解释为无效的“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使管理人能够不受财产追回时效的限制;三是赋予债权人对解散清算行为的监督权利,形成事中、事后的监督,控制和减少清算组不当行为发生;四是强化执行关于清算责任的规定,对于清算组或者清算义务主体存在上述恶意行为的,管理人代表全体破产债权人向其主张连带损害赔偿责任。

·离婚诉讼哪些情形可以申请回避
    在离婚案件中,可能会出现审理此案的法官、书记员等等与一方当事人有比较特殊的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就可以申请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回避。那么按照法律的规定,离婚诉讼哪些情形可以申请回避?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离婚诉讼哪些情形可以申请回避《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规定“ 男女...

·一、醉驾怎么量刑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
    一、醉驾怎么量刑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二、酒驾与醉驾有何区别酒驾现象屡见不鲜,酒驾肇事的频发,是醉驾入刑的大...

·中国对非法占用土地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中国对非法占用土地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一、非法占用土地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条之一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

·没领结婚证的财产怎么分割在我国
    没领结婚证的财产怎么分割在我国,婚姻关系的成立是以“登记”为法定要件的。未办理结婚登记在一起共同生活,系一种同居关系,不受婚姻法的保护,不享有基于配偶身份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也不适用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1989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借贷是否可以只签订借款合同
    借贷是否可以只签订借款合同 一、借贷是否可以只签订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是民间借贷的出借人“同意”出借、借款人“愿意”借款的“合意”。 根据《民法典》规定,民间借贷的借款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自出借人(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才生效。 完整的民间借贷关系至少包括以下两个要素(步骤): 首先...

·支付违约金合同就解除了吗?
    支付违约金合同就解除了吗?支付违约金并不一定会解除合同,合同的解除虽然也是基于违约事实而产生的法律后果,但它和支付违约金不同,并不属于违约责任方式,而仅仅是合同违约后的一种补救措施,对于迟延履行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守约方仍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其他违约行为,违约方支付违...

·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有用吗?
    在入职之前,为了约束各方的行为,一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会签署劳动合同,在合同中会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也会约定劳动期限。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存在劳动者单方面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此时,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有用吗? 一、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有用吗? 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只...

·房屋赠与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房屋赠与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给出了明确的答复。其中明确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

·国家铁路征地补偿价格具体是是什么
    国家铁路征地补偿价格具体是什么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

·不少租赁过房屋的人都遇到过房屋租赁方面的纠纷,很显然,此时不
    不少租赁过房屋的人都遇到过房屋租赁方面的纠纷,很显然,此时不同当事人所遇到的纠纷是不同的,这就是因为房屋租赁纠纷有不同的类型。那到底房屋租赁纠纷有什么类型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房屋租赁纠纷有什么类型 具体来说,房屋租赁纠纷可以概括为以下三种类型: (...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