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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上市公司并购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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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资公司并购中国内地上市公司有以下三个特征:一是收购公司多系港资;二是以产业兼并、收购为主,有70%的并购公司与目标公司的主营业务一致;三是并购溢价率较高。

   管理层收购(MBO)流行。管理层收购(MBO)采取对目标公司母公司进行改造的方法:一是为了理顺母子公司两个独立法人之间的人财物关系,为并购公司与目标公司的整合创造机会;二是实行“金色降落伞”,稳定安抚目标公司及其母公司员工,帮助当地实现治安与市场的稳定祥和。

  (3)私营公司并购大幅加快。前几年,在公司并购主体资格方面,公有制公司是私营公司的1-3倍;公有制经济与私营经济并购目标公司的数量相当,私营公司并购实现大幅加快。

  中国内地公司并购效率较快提高表现在:一是简化机构,政府机关对公司收购行政许可审批速度加快;二是目标公司股票转让速度快速,且保证目标公司股票收购方向正确,目的有效、过程增值,这必然导引股份交付速度加快;三是目标公司并购批量化。

  中国内地公司并购的主管业务审批机关主要是中国证监会。该会出台了两个规范性文件《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收购和置换的通知》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较快提高了公司并购效率:一是并购公司知晓上报中国证监会需要披露的问题;二是中国证监会明确需要关注的事项,有助于节省审阅报告的时间;三是中国证监会对自己的工作时限做了明确规定,如“证监会收到上市公司报送的全部材料后,审核工作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充分证明中国证监会规范公司并购行为,提高目标公司并购效率时时效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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