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司法人可以不持股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公司法人可以不持股吗?
您的位置:首页  »  
 

公司法人可以不持股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公司法人可以不持股吗?
  
  我们您都知道对于公司来说每一个公司都会有一个特殊的位置,那就是公司法人。对于公司法人我们您都知道基本上可以认定为公司的老板,还有是公司持有股份最多的人。对于公司法人我们国家的规定是非常的多的,但是公司法人可以不持股吗?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公司法人可以不持股吗
  
  对于公司法人可以不持股吗的问题我们国家规定的是公司法人可以不持股,对于公司法人不持股的现象是有特殊的前提的,我们国家规定的法人是有规定条件的,必须是公司中的董事长或者是经理方面的人来进行担任,所以说这就是公司不持股当法人的前提条件。
  
  
  股份制公司法人持股规定是: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公司章程规定。可以作为股东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担任,也可以由非股东的公司经理担任。对于股东作为法定代表人的,其持有比例法律没有限制,可以是任意数额。
  
  二、法人股转让的限制性规定
  
  1、股份公司发起人持有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主体,不得受让公司股份,如商业银行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
  
  3、法人股只能在法人之间转让,不能转让给自然人或其它非法人组织;
  
  4、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方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5、除为核减公司资本或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它单位合并,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票;
  
  6、中国公民个人不能作为中外合资(合作)有限公司的股东;
  
  7、属于国家禁止或限制设立外资企业的行业的公司股权,禁止或限制向外商转让。
  
  三、现有的法人股流动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协议转让、拍卖、质押和回购。由于缺乏更广泛的投资者参与,法人股的流通受到制约,更无法通过股票市场的交 易来体现其真正的价值。
  
  对于公司法人可以不持股吗的问题我们国家规定的是公司法人可以不持股,对于公司法人不持股的现象是有特殊的前提的,我们国家规定的法人是有规定条件的,必须是公司中的董事长或者是经理方面的人来进行担任,所以说这就是公司不持股当法人的前提条件。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合同中无权处分有什么构成要件
    实践中有些人在保管他人财产将他人财产出卖,或者是夫妻一方未经过另一方的同意而擅自出卖夫妻共同财产,这些都属于无权处分行为。那么合同中无权处分有什么构成要件?一方擅自出卖无权处分的财产,其所订立的无权处分合同是否有效?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展开介绍,希望能够为您答疑解惑。 一...

·哪些罪犯不得适用缓刑 死缓能减为有期徒刑吗
    虽然很多罪犯都想要在最后判刑的时候可以同时被适用缓刑,但按照法律的规定,此时,除了要求要满足缓刑条件外,同时还不能具有限制条件。而限制条件里面就明确规定了哪些罪犯不得适用缓刑的,鉴于很多人在这方面都不是很了解,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哪些罪犯不得适用缓刑 我国刑法第...

·工伤赔偿是全额工资吗
    工伤赔偿是全额工资吗 1、停工留薪期期间(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应按原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工伤医疗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不超过24个月。 2、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

·交通事故中谨慎“私了”
        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首先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的,应立即抢救伤者,并及时报告当地交通事故处理部门;如是受害者,首先应保持冷静并立即采取自救措施,确认交通肇事者及肇事车辆,并记录肇事车辆号牌、车型、颜色,还要保护现场,收集...

·2023年商业受贿罪的追诉标准是什么?
    我们国家在商业受贿这一方面的法律规定是有一定的标准的,那么也就是说商业受贿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呢?商业受贿罪的追诉标准是什么?根据有关规定,索取他人财物的,为他人谋利就是受贿罪,具体我们来看下面的文章。 商业受贿罪量刑标准: 按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

·试用期签了三年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试用期签了三年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可以,试用期提前三天递交离职申请就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按此规定辞职是合法的,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时间一...

·产假和哺乳期可以辞退员工吗?
    产假和哺乳期可以辞退员工吗 一、产假和哺乳期可以辞退员工吗 1、即使员工在哺乳期间不回公司上班,而且产假和晚育假已经休完的话,老板也是不可以辞退员工的。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哺乳期不能辞退,而哺乳期是指小孩出生到其满1周岁的这段期间。就算是产假已经休完,员工在哺乳期内每天是能...

·2023合同签了字就生效吗?
    合同签了字就生效吗根据《合同法》,合同的生效可以有以下四种情况:1、依法成立无约定的,成立即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这是合同生效时间的一般规定,即如果没有法律的特别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合同成立的时间就是合同生效的时间。所谓依法成立,是要注意合同生效的条件:(1)主...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比例是怎样的?
    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经常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的问题,尤其四房屋的分割的问题更为复杂,要看是否是捆钱财产等。那么,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比例、离婚夫妻房屋分割问题是怎么处理的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比例的处理 一、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 夫妻...

·工程保险费取费标准怎么算的
    高速发展的当今社会,各行各业都在飞速发展,这其中就有保险一行。而保险也有多种多样的分类,即使是工程也有保险。工程保险费就是指根据建设项目建设期间需要实施工程保险的费用,其中工程保险费取费标准也会根据工程的类别而有所区别。工程保险费取费标准怎么算的?按照不同的工程类别,工程保险费取...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