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伤打了钢板出院后多久可以做工伤鉴定?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工伤打了钢板出院后多久可以做工伤鉴定?
您的位置:首页  »  
 

工伤打了钢板出院后多久可以做工伤鉴定?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工伤打了钢板出院后多久可以做工伤鉴定?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的时机是伤情相对稳定时,钢板没有取出之前,因为对取出之后的状态不确定,不可以进程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二、工伤级别鉴定标准
  
  工伤级别鉴定标准就是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三、相关知识
  
  1.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及《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对劳动能力鉴定并没有明确的时间上的规定。但劳动能力鉴定并非越早越好,鉴定时间的早晚不会对伤残等级产生任何影响。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3.工伤职工需要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如果体内有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的,需拆除后才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除非医生书面证明体内的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不需要拆除,一直留着体内的情况以外)。
  
  4.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之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5.因各地在具体操作上可能会存在差异,建议在办理前拨打12333先咨询一下。
  
  综上所述,针对工伤打了钢板出院后多久可以做工伤鉴定,我们告诉您工伤鉴定的早晚并不会影响鉴定结果。工伤鉴定最好在伤情相对稳定时候进行劳动力鉴定。上文中也为您详细介绍了鉴定用到的相关证明文件,您有需要可以参考上述文字。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只要符合国有土地使用权条件的个人和单位都可以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权并不等于所有权,使用权存在使用的期限。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进行转让,转让时可以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转让方式,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是指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的行为。
 &...

·刑法修正案九多次盗窃的新规定有哪些,认定标准是什么?
     我国法律依法保护我国公民的合法财产不受侵害,但是生活中仍有大量的盗窃案件发生。而且的盗窃者多为团伙作案,屡次作案。随着刑法修正案九的实施,其中对多次盗窃做了明确的规定。为各位整理了刑法修正案九多次盗窃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刑法修正案九中并没有对盗窃罪进行修改。 第二百六十...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是否可以分别抵押?
     一、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是否可以分别抵押? 如果房屋占用地和土地是一致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不可以。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六条 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

·集资诈骗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界限有哪些
    集资诈骗的过程中往往会先虚构一些事实来吸引公众,从而达到吸收其存款的目的,从这方面来看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其实是很类似的。这就造成不少人无法准确区分清楚这二者,那到底集资诈骗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界限有哪些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犯罪目的不同 犯罪目的是指犯罪人主观...

·劳动合同到期后怎么办
    劳动合同到期后怎么办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劳动者继续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劳动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协商续订劳动合同;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可以终止劳...

·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工伤保险是我国的社会保障措施中的一种很重要的保险,员工在工作期间造成的伤害如果单纯的让员工自己支付费用对员工来说不仅有负担也很不公平,因此就有了工伤保险来保障劳动者的利益,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不是一成不变的,下面我们就给您介绍这方面的内容。 一、工伤保险概念及参保范围 1、...

·购买商品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购买商品房的流程是怎样的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其实根据实际的付款方式不同,那自然具体的买房流程也是不一样的。到底购买商品房的流程是什么呢?而在购买的过程中也有需要注意的问题,这方面又包括了哪些内容呢?要是没有小心注意这些问题,很有可能导致利益受损。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

·建筑工程质保金年限是多久
    建筑工程质保金年限是多久?如今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多发,很多都是人为因素造成。为此,建设方会要求施工方在工程竣工后支付一笔质量保证金。如果后期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则质保金就用于工程维修,实行多退少补的原则。当然,在工程质量合格的情况下,质保金不会无限期扣留的,那么建筑工程质保金年限是多...

·强奸未遂属于强奸罪吗 怎么认定强奸罪
    强奸未遂属于强奸罪吗 怎么认定强奸罪 行为人在实施强奸行为的时候,其实也是有可能出现未遂的情况,即在因为自己意志之外的其他因素影响,导致强奸行为最终没有完成。那么强奸未遂属于强奸罪吗?如果属于,自然需要按照《刑法》中关于强奸罪的量刑标准来进行处罚。下面我们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