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360度反馈评价实施步骤律师电话13951899110
360度反馈评价实施步骤
您的位置:首页  »  
 

360度反馈评价实施步骤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360度反馈评价的实施步骤包括六个环节:



  

  1、组建360度反馈评价队伍。此处应注意的是对于评价者的选择,无论的是由被考评人自己选择还是由上级指定,都应该得到被考评者的同意,这样才能保证被评价者对结果的认同和接受。



  

  2、对评价者训练和指导。对被选拨的评价者进行如何向他人提供反馈和评估方法的训练和指导。



  

  3、实施360度反馈评价。在这个阶段需要对具体实测过程加强监控和质量管理。比如,从问卷的开封、发放、宣读指导语到疑问解答、收卷和加封保密的过程,实施标准化管理。如果实施过程未能作好,则整个结果是无效的。



  

  4、统计评分数据并报告结果。目前,已有专门的360度反馈评价软件用于对统计评分和报告结果的支持,包括多种统计图表的绘制和及时呈现,使用起来相当方便。



  

  5、让被评价人认识到360度反馈评价的目的。对评价人进行如何评价接受他人的反馈的训练,可以采用讲座和个别辅导的方法进行,关键在于建立对于评价目的的和方法的可靠性的认同。与奖励、薪酬挂钩只是一个方面。更要让被评价者体会到,360度反馈评价结果主要使用于为管理者、员工改进工作和未来发展提供咨询建议的。



  

  6、针对反馈问题制定计划。企业管理部门针对反馈的问题制定行动计划,也可以由咨询公司协助实施,由他们独立进行数据处理和结果报告,其优越性在于报告的结果比较客观,并能提供通用的解决方案和发展计划指南。但是,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尽可能在评价实施中起主导作用,因为任何企业都有自己特有的问题,而且,企业的发展战略与关键管理者的工作息息相关,涉及到市场竞争的策略,多方面的专家结合,评价效果会更好。


·专利的保护时间有多长,专利受到侵权如何解决
    专利的保护时间有多长,专利受到侵权如何解决发明创造等东西,在申请了专利之后,申请人才能获得专利权,受到法律的保护。不过需要注意,法律对专利的保护也是有时间的,那具体说来法律对专利的保护时间有多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专利有哪些种类? 在我国,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

·贩毒死刑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贩毒死刑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的刑法当中虽然保留的有死刑,但是法院在执行死刑的时候是非常的小心谨慎的。而且我国法院其实历来主张能不判处死刑就尽量不判处死刑这样的原则的。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嫌疑人,我们通俗一点说可以视为十恶不赦的这样一种性质恶劣的犯罪嫌疑人。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

·工程欠款利息最高是多少
    工程欠款利息最高是多少 当一项工程完工的时候,是要进行工程价款的结算的。但是由于资金问题,有的开发商往往无法一次性结清价款。很多人就有疑问,如果无法结清,那么工程欠款利息最高是多少了?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做了解答,供您阅读 一、工程欠款利息最高是多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新刑法受贿100万元判几年?
    新刑法在很多方面有了更明确规范的规定,防腐倡廉一直是主题,刑法对此也有侧重。贪污受贿行贿的判定与其牵扯的金额有密不可分的关联。如果有人受贿按照新刑法受贿100万元判几年呢? 一、受贿一百万的处罚 1、受贿100万元,一般属于受贿数额巨大的情形,法定刑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医疗过错鉴定事项程序是什么?
    医疗过错鉴定事项程序是什么 医疗过错不管是主观或是过失,有些时候可能就会因为医疗过错给患者带来灭顶之灾。但是,在发生医疗过错以后,患者和医院需要依法解决矛盾,首先局需要对医疗过错进行鉴定的,国家关于医疗过错鉴定事项的程序是制定的有统一的规范的,各地的医疗过错鉴定都需要遵守。 ...

·股权转让金没有付股权转让合法吗
    股权转让金没有付股权转让合法吗? 一、股权转让中的注意事项 1、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不同于股权转让的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合同约定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一般来说,如无特殊约定,股权转让合同自转让方与受让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实...

·现在,为爱车购买一份保险几乎已经是每个人的潜意识行为了,毕竟
    现在,为爱车购买一份保险几乎已经是每个人的潜意识行为了,毕竟现在马路杀手越来越多,但好多司机买了保险依然存在驾驶逃逸这种行为,对于驾驶逃逸这种情况,有的人认为既然我买了保险,保险公司就该理赔,而有人认为针对逃逸已经属于恶劣行为,保险公司有理由不赔偿,那么在现实生活中,逃逸保险公司...

·一、离婚是否应按收入高低分割财产?
    一、离婚是否应按收入高低分割财产?不分收入高低来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

·转让技术合同履行地该如何确?
    转让技术合同履行地该如何确? 一、技术合同履行地 该如何确定? 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其管辖法院应当确定为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但对于技术转让合同的履行地,在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时,民事诉讼法和...

·继承中养老育幼、照顾病残是什么意思?
    我国《宪法》第49条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法律保护。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虐待老人和儿童。” 《民法通则》第104条规定:“婚姻、家庭、老人、母亲、儿童受法律保护。”继承法在财产继承方面对老人和儿童的合法权益的保...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